? ? 我媽,一個六十三歲的老太太,搭公車,急剎車沒有站穩,整個人摔到了司機駕駛室,司機等她站起來,問有沒有事,我媽趕緊說沒事,勉強站起來下車,結果下車后就越走越疼,我趕過去接她到醫院,拍片子,所幸沒有傷到骨頭,但是腰部肌肉急性拉傷,行走困難,劇烈疼痛,躺在床上動彈不得,必須吃藥,臥床至少兩周后理療恢復。我怪她為什么當時沒有找司機帶她去醫院檢查,她說那是顧不上,生怕人家說她裝病訛人,倒地上不起來多難看啊,丟不起那個人,只要還能站起來,走都來不及。
? ?多年前,在東北趙大爺的“賣拐”小品盛行之后,眾多反映“碰瓷”的小品層出不窮,在某些地方碰瓷甚至成了職業,只要倒在地上就有黃金萬兩,不論男女老少,瞅準時機躺倒在車旁,腆著臉瞪著眼管車主要錢,此時完全不知臉面為何物,揣進荷包的人民幣才是他們最終目的,行徑卑劣比強盜還不如。
? ? 我不知道是否有相關法律條文保護在公車上摔倒的乘客的權利,就算知道,我想我媽也不會故意倒在地上不起來,以要挾對方給予自己應有的權利,我也一樣,臉面之于許多人還是生活必需品的。就如泰坦尼克號沉默之前,有紳士選擇整裝,保持平靜以體面的迎接死亡,也不要慌不擇路的逃命。做一個體面人,也許也該成為素質教育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