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一個無神論的國家和時代。無神,所以做錯事情不會有懲罰。沒有信仰的人可以肆無忌憚的欺騙、背叛、冷漠又麻木,一切以自己的利益為優先。
我并不想去和這些人爭論是非黑白,或者諷刺、鞭撻。因為這并無意義。
“人就活這么一遭,我還不能對自己好點么。”
真可憐,本質上就是個被慣壞的孩子啊。
在大學,我見到了形形色色的人,逐漸明白大學被稱為“小社會”的原因。我第一次近距離的遇見那些幼稚可憐的人,就因他們的理直氣壯大吃一驚。
身處矛盾之中,我退一步是包子,進一步就是討厭。
將心比心吧,可是付出就像一個無底洞——也許在他們看來,這是理所當然的吧。
以牙還牙呢,我最不想看到的就是有一天我變得和他們一樣。
好糾結呢,這人性的游戲。
我相信世界有神,或者說相信因果循環,所以中二的一度質疑世界的黑暗:為什么那些過分的人過分的事沒有懲罰?
直到有一天,恍然大悟。
就好像屋子有干凈與臟亂之分一樣,人也是如此。比較產生標準。你付出多一點的努力去保持,也許并沒有什么實質上的收獲,但你終究會明白,這干凈的屋子本身就是對你最大的獎勵。
而你會因他人的一句“你居然不幫我收拾一下”就去幫他嗎?或者看到別人在臟亂的屋子里怡然自得就放任自己也變得和他一樣嗎?
你不會。
你只會覺得他們很可憐。
抬頭三尺有神明,愿你的每一份付出都有回報。
抬頭三尺有神明,我愿盡我本分去做到問心無愧。
我不是圣母,不是包子,更不會變成一個可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