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發自簡書App
比我遲一些出來工作的堂妹,當初因為她選擇的是客房服務員,居然昨天聽說過一個多月要去澳門工作了,也是做客房服務員,不過在那邊工資比在內地高2倍以上。
而我的情況是當初擇業的時候,先生也建議我做客房服務員,因為做這行去澳門工作的機率最大,對于我這種相貌平平又不會講粵語的女人來說。但是我不喜歡做客房服務員,天天工作就是打掃洗手間衛生,收拾整理房間,換床單被套。于是選擇了去中餐廳做!
哎!不過最近想通了一個問題,就是當你沒錢的時候,沒有資格談什么興趣愛好,畢竟還要生活!所以應該是收入提高后,你可以邊工作邊做自己喜歡做的事。
所以啊,我應該為了高收入,明年選擇去做客房服務員吧,堅持2年,爭取在2年之內去澳門上班,工資提高后,每個月拿出工資的百分之二十,把自己喜歡的繪畫和花藝學學!爭取可以把自己的興趣愛好變成工作。
還是自己的心眼小了,其實應該替她感到開心才對。反正又不是我發工資給她的,有什么呢?再說從她哪里也看到了一條路啊,如果你愿意也做的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