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王先生,相識于05年高中時期,相戀于12年大學畢業時。
算起來我和王先生認識應該有十年了,但真正的相識相知在12年相戀時。高中時期,王先生算得上學校的風云人物,人長的小帥,學習成績中上等,調皮搗蛋,經常挨老師的罵。我比較老實,平常除了學習還是學習,和他這種調皮搗蛋鬼的生活基本沒有交集。印象最深的是有一年的愚人節,他不知從哪抄了一片洋洋灑灑又比較流氓的情書,偷偷地夾在了我的書本,都知道是鬧著玩兒的,后來這件事情也就不了了之。大學時期,我們在不同城市的學校,相距甚遠,幾乎沒聯系。大學畢業將近畢業時,才聯系的比較多,后來發展成了戀人,后來就結婚了。
王先生是個手藝人,會做飯,但稱不上大廚。西餐、中式大餐、甜點這些美食他都不會做,倒是會做一些家常便飯,尤其是素菜。比如青菜豆腐、炒涼粉、雞蛋羹、涼拌豆皮、西紅柿雞蛋紫菜湯等等,最拿手的葷菜就是小炒肉了。王先生喜歡買菜刀、炒鍋、調料盒等廚房用品,每次去逛超市一定會逛逛的,要不是我攔著,家里的廚具都被他換過N次了。王先生做飯通常會做很多,2個人吃飯他通常做3-4個人的量,所以我們會常常吃剩菜剩飯。他常說是因為小時候家里窮,吃不飽,所以現在要多做點,萬一不夠吃了呢,我只能呵呵。
王先生愛運動,尤其喜歡籃球,是NBA的鐵桿兒粉絲。每周至少打2-3次的籃球,每次至少1-2個小時。喜歡打籃球我不反對,討厭的是每次打籃球都要我陪著,美其名曰為了我好,要讓我多運動,不要整天宅在家里。到了球場,通常是他在球場肆意揮灑,我在籃球場邊兒無聊的想死。我曾強烈的反抗過,為此我們還大吵了不止一次,但最終都是我氣呼呼地陪他去了。我認為,兩個人要互相尊重,你可以打籃球,我可以在家宅啊。王先生的理論是我逛街的時候他都做陪,所以我也要陪他打籃球,如果兩個人不互相陪著,在一起干毛線呢。現在的我,在他的影響下,知道了潮男威少、杜蘭特、神射手庫里,也會和他一起討論NBA球星,和他一起去打籃球,偶爾還投幾個籃,離籃球越來越近了。
王先生是個喜歡吃零食但又特矯情的人。每次想吃零食時,總要問我想不想吃,我平常不怎么喜歡吃零食,所以常常會拒絕了他的好意。后來我才知道,其實大部分時候是他想吃,不好意思買,所以想借我的名義買,我還當他特別體貼呢。有一次,我們兩個逛街路經水果店,他問我想吃甘蔗嗎?我說不想吃,你如果想吃的話就買點,他說那就不買了。后來一次聊到甘蔗的事情,他說我自私,其實他很想吃甘蔗,但由于我不想吃就沒買。我當時就火大,一個大老爺們,想吃什么就直說,咱又不是十七八歲談戀愛的時候,何必這么矯情呢。從那以后,他都得逞了,每次問我想吃的時候,我都會同意的。
王先生口齒伶俐、反應快、邏輯思維和舉一反三的能力都很強,尤其在我們兩個發生爭執時,我從來沒占上風。都說吵架時男生會比較大度,一般都會讓著女生,可是王先生從來都是口若懸河,說的有條有理,一點謙讓的品質都沒有體現出來。我們吵架的結局通常是我哭著向他道歉,他假模假樣的哄我。
這,就是我和我的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