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5日,是一個特別的日子。
今天我將收到五本新書,一只二手5S手機,迎來一位新室友。
所以,難得的,五點鐘我就起來了。
醒來的一瞬間,我就想起了海明威,他總是在曙光初現的時刻立刻起床,那是個不一樣的人,精力旺盛到最后需要自己結束生命,這些人是超越造物主的。
早起,一直是困擾某些白領階層的事情。前些天,得到APP免費專欄上過一個小故事,英國布克獎獲得者詹姆斯·克爾曼年輕時因為不放過任何可以找到的工作,每天堅持在早晨五點鐘起床寫作,嗯,就像我現在這樣,他說:晚上,疲憊的身體中活著一顆疲憊的心靈。所以,把最好的時間留給自己,而不是賣給你的老板。這五點到七點才真正屬于我自己,如果單獨拎出來談這兩個小時,我不需要考慮任何問題,真的是太幸福不過的兩個小時。
可是,再一轉念,我們也可以重新定義“早起”這個概念,五點鐘起床和我經常干的兩點鐘睡覺,中間只隔了三小時,這個早起和睡覺只不過是習俗罷了。杜拉斯在用自己小說改編成電影換來了版稅買下一棟房子后,從不把臥室當成應該,她的臥室只有一張桌子,一個窗戶,一把椅子,黑墨水,品牌難尋的黑墨水,還有她以及她的習慣。臥室,也只是人類創造的一個習俗罷了。那么,早起不也是,我們不需要去理解幾點才算早起,幾點才算晚睡。
我只是不想做一個沒有自己自由時間的人,如果你覺得一天工作下班回來,再繼續學習讀書寫作完成那一周72小時的時間安排,那么,也太不懂得身體的現實了。
啪啪啪,人家也說是清晨質量更高,何況是別的呢?
早早地起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