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鄭振鐸的小說
五四時期知識分子生命意識的覺醒。
前兩只小貓的亡失,我只是難過一時,之后又可以養一只。因為它們的活潑可愛而養他們,第一只貓的生病,可妹妹還是想要逗它,但是若是把它看成病人,應該是給它請醫生,讓它休息,而不是為了自己開心去逗它。他們因為小貓的可愛而養它,它們只是一只只寵物。而第三只貓的出現,它的憂郁氣質天生與這個家庭格格不入,家人對它都一般。但是正因為它的被誣陷,才讓我意識到,不是符合我的才是我喜愛的,與我不同的也應為我喜愛。而喜愛的最大前提是尊重,而自始至終,我都沒對三只小貓有尊重,一種生命平等的尊重。因此,自此,我家永不養貓。這是一種愧疚,害怕自己再一次面臨生命的亡失,更是一種不敢,不敢直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