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下午,無錫新吳區一廠區內有人報警稱廠區內有人跳樓,引來消防等部門緊急出動。
民警到場后,跳樓男子稱自己是廠區內一普通員工,要求廠區“某某某”過來與其見面,說清楚后自己自然會下來。
經過了解,原來,該員工前兩天在廠區排隊吃飯時看見一人插隊,就說了對方兩句,沒想到這位插隊的人,也就是他的領導因為此事就要將其開除,員工一時想不開,于是一時沖動做出了這樣極端的行為。
這種被辭退的理由讓人不免唏噓,什么時候,說實話也成了一件錯事,耿直在職場中竟成了“不會做人”的表現?
雖然現在每到節假日,“別人家的公司福利”總是讓人羨慕不已,但拂去這些熱鬧的泡沫,不得不承認,從大環境來看,員工在職場中仍然處在弱勢地位。
新聞上別的公司也許有十天帶薪年假、也許有超棒的年節福利,但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連周末雙休都成了一種奢望,就像勞動法雖然規定了辭退員工要有正規理由,但像案例中的現實往往讓人很無奈。
有人說,這件事情是“耿直員工”與“職場潛規則”的碰撞,其實不僅如此,這件事也正反映了職場上普遍存在的不尊重員工的態度和行為。
現在人的生活壓力越來越大,為了生活,他們不愿輕易放棄一份不錯的工作。于是,越來越多的職場人把“忍耐”視為成熟的標志,而一些管理層,把“忠誠”“順從”當成了好員工的唯二標準。
甚至在有些老板看來,他們雇傭了員工,就相當于買了員工的全部時間,這就意味著你每天有20個小時要保證隨時聯系到,意味著有些私事你該幫忙,意味著你應該主動為領導遞煙,主動為領導訂盒飯......
因為無論你的崗位到底是什么,在這類奇葩領導眼中,你是他的員工,那么你在某種程度上就成了他的個人秘書。
可笑的是,在算工資時,你是拿不到屬于“秘書”的那份工資的。
你要是有爭議,他們會笑你不成熟,你要是說勞動法,他們說你太天真。
雖然大的工作環境正在越來越好,但是目前在北上廣深以外的城市,這種不尊重雇員的現象不僅存在,而且并不少見。
想起入職時、年會時,還有一些大場合時說起的企業文化,往往都是“誠信”、“忠誠”、“創新”等等聽起來非常正能量的詞語,但是在實際中,員工說了句實話,用行動踐行正能量卻被辭退?
該說現實太殘酷,還是我們太天真?
另外,失了人心的領導,真的還能走得遠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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