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習慣性的無論在工作中還是家庭生活中,總是喜歡要求別人配合自己,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做事,一個人是不能改變另一個人的,也沒有兩個人是一樣的。所以我們要互相溝通,大家都能接受,建立目標才能共贏。就好比今天我休息跟男朋友一起去吃飯,我想吃牛排,他想吃雞煲,最后我們竟然共同選擇吃了火鍋,誰都不用將就誰,又都能接受。我才發覺我講的是公司的十二條行為準則。
今天跟媽媽通電話,媽媽是個經常跟我表達愛的女人,平時我倆也經常稱贊和贊美對方,我們之間會無話不談,愛真的是需要表達的,而且互相都覺得很幸福。我跟朋友講一個月200話費,190是打給媽媽的,她很吃驚的問我,講什么能講這么多,我并沒有覺得這個事情有什么奇怪的,可能很多人不理解,我想說的是愛不只是隨口說說,更是行動的交流,大大增加我們的幸福感。
我家附近有個幼兒園,每天出門都會看見很多的小朋友和家長,今天看到一個小朋友在路上發現一個煙頭撿了起來扔到了垃圾桶,她的媽媽對孩子說:“寶寶你真棒,媽媽為你驕傲”!可能有的家長會說撿那個干嘛好臟,快扔掉之類的,這就是父母言傳身教的作用,一件事情兩種不同的處理方式,我相信前者一定是被大家認可的,但是有多少人能做到呢?當我們懷著一顆正能量的心去做事情去做客戶,即便結果不盡人意,我想也會得到認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