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最美的事莫過于:一生,以自己喜歡的方式度過!
如何以自己喜歡的方式過一生?
泰勒本-沙合爾在他的超級暢銷書《幸福的方法》里給出了答案:主動地去做選擇
人生是有無數個選擇組成的。有的是被動選擇,有的是主動選擇。尤其是在小的時候,父母總是認為孩子小,所以總是替孩子選擇好了,孩子就只能被動接受,如果孩子覺得不聽從,父母就會認為孩子不聽話了。久而久之,孩子就不再會有意識地主動做選擇了。
但其實父母從小尊重孩子的選擇權,讓孩子主動地去做選擇,孩子會更有掌控感。
一般孩子三歲左右時,很多生活上的小事就可以有意識地讓孩子去做選擇。比如,孩子要去上幼兒園,孩子穿什么,怎么搭配?我們就完全可以讓孩子自己做主。孩子也會很歡快的去選擇,甚至還會說出一連串的理由,然后開開心心的去上學。其實,我們是用這種方式喚醒孩子對一天幼兒園生活的向往,因為一早起來,她就獲得掌控感。對于孩子在幼兒園的表現也有極大的幫助。而且對于自己可以做選擇的孩子,她的自信感很強,和其他的小朋友相處時,也會更主動,更友善。
隨著孩子慢慢長大,我們更應該給孩子更多的主動權。但有的父母卻不淡定了。因為孩子一旦步入小學階段,課業負擔就重了,如果不管著不問著,那還得了? 怎么能讓孩子自己做主呢?這時焦慮的父母就天天盯著孩子的作業,甚至是看著孩子做作業,父母覺得很累,孩子也覺得喘不過氣來。
我們需要知道,學習是孩子自己的事,完全可以讓孩子擁有自主權。曾經有位學心理學的媽媽是這樣做的:她告訴孩子,學習是他自己的事,媽媽不去干涉他什么時間做作業。自己每天放學后把自己的時間安排好,同時要為你的選擇和行為負責,孩子很爽快的就答應了。孩子頓時覺得獲得了自由,放學后也不做作業,而是玩,玩到最后才急急忙忙的不得不去寫作業,有時甚至都忘了寫。但這個媽媽很淡定,她只是暗中觀察孩子,并不干涉。同時她給老師打電話,告訴老師,她和孩子的約定,如果孩子沒有完成作業,可以體罰孩子,但不要言語上羞辱孩子。果然,有天,孩子玩瘋了,作業忘了做了。到了學校,孩子被罰站,在這樣的事經歷了兩次以后,孩子回家后自己乖乖地先把作業做完,然后再去玩。從此后,孩子知道了,自己擁有選擇權的同時,也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只有這樣他才會擁有更多的主動權。
其實,每一個以自己喜歡的方式去生活的人,都是主動去選擇的結果,并切實的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到底。
愿我們每個人都能選擇以自己喜歡的方式過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