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為貴”,該如何理解?如何運用?|《論語》一得1.12

學《論語》有一得足矣


【學而篇第一】1·12


「原文」

1·12有子曰:“禮(1)之用,和(2)為貴。先王之道(3),斯(4)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5)之,亦不可行也。”

「注釋」

(1)禮:在春秋時代,“禮”泛指奴隸社會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規范。孔子的“禮”,既指“周禮”,禮節、儀式,也指人們的道德規范。

(2)和:調和、和諧、協調。

(3)先王之道:指堯、舜、禹、湯、文、武,周公等古代帝王的治世之道。

(4)斯:這、此等意。這里指禮,也指和。

「譯文」

有子說:“禮的應用,以和諧為貴。古代君主的治國方法,可寶貴的地方就在這里。但不論大事小事只顧按和諧的辦法去做,有的時候就行不通。(這是因為)為和諧而和諧,不以禮來節制和諧,也是不可行的。”


「海天心得」


1、

“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這一句《論語》流傳廣泛,常常被人引用。前國家民宗局局長葉小文,在一次訪談中曾信手引用,比喻中國各民族之間的和諧發展問題。

這一句是有子的話,全文是:“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意思是:“禮的應用,以和諧為貴。古代君主的治國方法,可寶貴的地方就在這里。但不論大事小事只顧按和諧的辦法去做,有的時候就行不通。如果為和諧而和諧,不以禮來節制和諧,也是不可行的。”

2、

這一句里,什么是“和”?對于全文理解,是很關鍵的問題。“和”,我們現在一般都理解為和諧,但是在古代到底“和”有哪些意義,我們只能通過當時的文獻典籍來進行理解。

一般在理解這個“和”字時,都會引用以下一段:《禮記·中庸》寫道:“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

楊遇夫《論語疏證》對此解釋道:“事之中節者皆謂之和,不獨喜怒哀樂之發一事也。和今言適合,言恰當,言恰到好處。”根據這個意思,楊伯峻的《論語譯注》里把“和”解釋為恰當,一般的譯本都解釋為“和諧”的意思。

從字面意思來看,和諧的事情,一定是恰當,恰當的事情有可能產生和諧。所以“和”字的這兩種解釋還是有區別的。我們現代社會里,約定成俗都解釋為和諧,所以也可以認為“和諧”是規范的解釋。

3、

在句讀上,本文前面引用的是對這一句的普遍標注。楊伯峻提出的另一種句讀標注為 :“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區別的主要地方,在于把“有所不行”從上一句的后半句,標注成下一句的起始。從句義理解上,后一種楊伯峻的標注方法,對前文的“小大由之”持肯定的意味更大,認為大事小事都可以用“和”的標準來運用,“有所不行”是例外。而我們普遍的標注,對“小大由之”持否定的態度,認為大事小事都用“和”的標準,將會是“有所不行”的。

從這一段整體意思、語句來看,最后說道“亦不可行也”。“亦”是“也”的意思,“亦不可行也”,的原因,就是“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但是“有所不行”,成為句首起始,不行的原因沒有交代,所以這樣的句讀標注,顯得很突兀,和后面的句子看起來也不連貫。所以海天認為,楊伯峻的解釋有些牽強。

4、

“和為貴”的觀念,深入人心,也是現代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所提倡的先進理念。但是本句里還詳細解釋了兩種觀點:一是不能所有的事都講和諧,大事小情都是一團和氣;二是不能為和諧而和諧,為了和諧而突破道德規范去求和諧。

這清楚的表明,孔子在“和”的問題上,也是講究原則的,不提倡為和諧而和諧。“和為貴”,但是“和”不為“恒”、不為“常”。

和諧,對社會穩定、人際關系調整,有著重要意義。但是不能為了和諧忘記競爭。良性競爭,是推動社會進步的重要動力,社會不斷進步,才能更好地實現和諧。

對敵對勢力、動搖分子、叛徒漢奸,則更不能講和諧。和諧只能用于統一戰線下的戰友,不能用于我們的敵人和反面。


文:海天大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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