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來閱讀德魯克先生的另一本經典著作——《創新與企業家精神》。這本書首次出版于1985年,但是在30年后的今天,它依然是全世界研究“創新與發展”領域最為重要著作之一。
這本書從人類社會發展的角度來討論“創新與企業家精神”,提出了創新的具體方法,以及管理創新的實踐,最后回到構建“企業家社會”的愿景。創新不僅是企業家的責任,同時也是政府和非盈利機構的責任。我們今天所提的“創新型社會”和德魯克所說的“企業家社會”,本質上異曲同工。
德魯克在《創新與企業家精神》中,首先澄清了企業家的概念、創新的來源和方法以及企業家社會的構建。
一、“企業家”的概念
“企業家”(entrepreneur)一詞最初源于法語,意思是中間人或者中介。到了歐洲資本主義經濟興起的17世紀,“企業家”指的是與政府簽訂固定價格合同,承擔風險的人。最早論述這一概念的是法國經濟學家里夏爾·坎提隆(Richard Cantillon,1680-1734),他認為企業家是冒風險獲取不確定收益的人。
另一位發過經濟學家薩伊(Jean?Baptiste Say,1767-1832)把企業家定義為“將資源從生產力和產出較低的領域轉移到生產力和產出較高領域的人”,這一定義將“企業家”與所有權分離,還賦予了企業家提高生產力的職能。
奧地利經濟學家熊彼得(Joseph?A Schumpeter,1883-1950)則認為企業家是“經濟發展的帶頭人”和“實現生產要素重新組合的創新者”。熊彼得首先提出了企業家的創新性。他對創新的定義是“創造性破壞”,他認為企業家就是不斷的打破原有的市場平衡建立新的秩序。今天的創客們所推崇的“顛覆式創新”的思想源頭即在于此。
德魯克所謂的“企業家”繼承了薩伊關于資源配置者的描述,他同時還強調企業家的創新作用。德魯克認為企業家或者企業家精神應該是:
1、大幅度提高資源的產出
2、創造出新的,不同的價值
3、開創了新市場和新的顧客群
4、視變化為常態,他們隨時尋找變化,并發現其中的機遇。
因此德魯克認為企業家或企業家精神的本質是“有目的、有組織的系統創新”。企業家通過創新帶來新的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改善人們的生活,這是企業家存在的意義。
二、創新的來源
德魯克將企業家精神視為一種可以教授和學習的原理。通過對七個創新來源的系統研究和分析,以及大量的實踐案例分析,向我們展示了七扇通往創新的窗口。并且提供了每個創新來源的方法、原則和禁忌,以指導創新的實踐,而非泛泛而談創新的意義。
七個創新來源即相互獨立,又有一定的關聯性。更重要的是德魯克提供一系列的思路和方法幫助我們識別和把握創新的機遇,因此創新是可以學習的。后面我們將對七個創新的來源逐一進行介紹。
德魯克將“企業家”作為普通人看待,他們不是人們想象中的浪漫形象,創新也不是靈感的閃現。目標明確的創新是源于縝密的分析、嚴謹的系統以及辛勤的工作實踐。和其他領域一樣,創新不僅是可以學習的,而且系統的創新必須要學習,只有掌握系統的創新方法才能提高創新成功的概率,而不是等著天上掉餡餅。
三、企業家社會
最后,德魯克把創新從企業層面擴大到了社會層面,他認為社會的發展就像新陳代新,新生事物總會取代舊的事物。但是縱觀歷史舞臺,每一次社會的更迭,經濟的進步都伴隨著動蕩與不安,這種革命式的進步往往是無序的和失控的,也給人類社會自身造成傷害。而創新與企業家精神是有目的的、有方向性的、有控制的實現社會的進步。
如今,中國經濟發展突飛猛進,成為僅次于美國的第二大經濟體。然而環境污染、食品安全、社會公平正義等問題依然突出。
同時,經濟還面臨這康德拉季耶夫衰退周期,經濟增速下滑已經成為現實,經濟危機的可能性也在增大。面對這些挑戰和威脅,《創新與企業家精神》可能提供了一個新的視角來看對我們的問題和機遇。通過系統化的創新來提高社會福祉是必經之路,這也與政府所倡導的“創新型社會”和“雙創”的實踐不謀而合。
?總結:
德魯克將創新定義為“創造新的價值”,而企業家是通過創新體現其價值的。但是創新并不深秘,企業家也不是天生的英雄。他們也需要系統學習創新思維和方法。
創新并不僅僅是為個人取得成就,更重要的是為社會創造價值。德魯克在其著作里一直都非常推崇企業組織的社會功能和所做貢獻。我們今天的創業者所講的“初心”應該是為社會創造價值,也只有立足社會的企業才會獲得持續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