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初是消費的旺季,也是各商家摩拳擦掌沖刺銷量的好時機。可對于一些從事網上經營的商家來說,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電商平臺“二選一”,著實有點鬧心。原因是一些電商平臺要求合作商家只能入駐一家網絡銷售平臺,不能同時入駐多家。
電商要求商家“二選一”,即在某兩家電商平臺上之間只能選擇其中一個,不能同時選擇兩家平臺同時經營,這一舉動來得太突然,令不少商家措手不及,糾結不已。因為此前電商平臺并沒有這樣的規定,而且不少商家已經同時入注兩家平臺,并投入了不少成本,當下經營得風生水起,信心滿滿。如今突然要求商家作出“二選一”的抉擇,退出其中一家平臺,之前的損失誰賠,客戶流失以及由此帶來的經營收入損失誰負責等都是問題。所以,電商的“二選一”要求對商家是一種傷害,是半路殺出來的一個不公平規則。對此,監管部門不能視若無睹,裝聾作啞。
顯而易見,這是一個霸王條款,即利用已經成為行業巨頭的資源優勢,排斥商業參與其他電商平臺的經營,這屬于不公平的排他性規則,違反了《不正當競爭法》,監管部門應該依法叫停,并嚴懲要求商家“二選一”的平臺企業及相關責任人,維護電商正常秩序,保護商家的利益,也是維護公平電商市場的必然要求,不可小事和懈怠,否則,一旦開了這個頭,則在電商行業開了一個壞頭。
在互聯網領域里,“二選一”的鬧劇之前也發生過。這曲鬧劇就是“3Q大戰”。2012年11月3日,騰訊宣布在裝有360軟件的電腦上停止運行QQ軟件,用戶必須卸載360軟件才可登錄QQ,強迫用戶“二選一”,掀開了這場鬧劇。后來,奇虎360與騰訊為了自己的利益爭奪用戶,兩家公司上演了一系列互聯網之戰,并走上了訴訟之路。最終,監管部門站出來維護秩序,保護消費者的利益,依法終結了它。
電商平臺要求商家必須“二選一”,與“3Q大戰”要求用戶必須“二選一”,性質相同,破壞互聯網公平競爭規則,危害對象相似,損害用戶的利益,必須扼殺在搖籃里,不能漠視它損害商家和消費者的利益,一旦等到危害事實造成,商家和消費者維權困難,維權成本也高企,危害整個電商經濟。當然,對這種霸王條款的處理,不能止于問題解決,必須立規,做到有法可依,穩定電商經濟和互聯網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