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觀點認為:作家寫作時心里要裝著讀者,多傾聽讀者的呼聲。另一種看法是:作家寫作時應該堅持自己的想法,不為讀者所左右。假如你是創造生活的“作家”,你的生活就成了一部“作品”,那么你將如何對待你的“讀者”?
人類區別于鳥獸魚蟲的一個顯著的特點,就是人類會用文字交流。不同國家,不同文化,不同種族的人們,開創出各自獨有的文字體系。雖然字形也好,發音也罷,都各不相同,但都發揮著一個共同的意義:那就是交流。
交流,可以說是文字的宿命,沒有交流功能的文字,是淺薄的,是缺乏生命力的,也終將被時代所拋棄,這是文字的進化論。歷史上的文字,也許有千萬種,但流傳到今,也許不到萬分之一,其他的語種,都消失在歷史的長河中了。標榜著世界大同的“世界語”,當初創造之初,就是為了實現全人類的無障礙交流,可是真的使用的人,又有幾個呢?
作家,是語言的藝術家,是文字的舞者。文字在作家的筆下,變得更加有生命力,也更廣為流傳。“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間也”,“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時”,千年之前的先人們的每一句經典詩句,到現在都還在流傳,歷久彌新。你難道說,這些偉大作家的文字,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喜好,孤芳自賞?
不盡然,偉大作家們的文字,每一個都精心雕琢,每一句都渾然天成,為的就是能夠征服社會的認同,贏得世人的稱贊,而這份贊譽也反過來促進了作者本人的更上一層樓。這便是作者與讀者雙方交流之中的相互正向激勵的正反饋飛輪。盛名之下,作家們也會更加愛惜自己的羽毛,為世人奉獻出更偉大的作品。而一些不符其實的文學作品,哪怕能夠興盛一時,也終將被讀者遺棄,被歷史淡忘。
文字的交流屬性,正是在文學作品上得到了巔峰地體現。為什么幾千年前的一些短短的文字,能夠流傳至今,甚至還將流芳百世?那是因為,那些文字對讀者有價值。不論是文字本身的美學價值也好,或者文字所傳達的內容價值也好,都是因為它們存在價值,能夠確實幫助到讀者,以至于讀者們越來越多,蜂擁而至,并將這些文字視為“經典”。
你看,經典之所以為經典,正是因為讀者推崇之至,作家之所以偉大,也是讀者投票為之。不理會讀者的心情,只是滿足自己的喜好而寫的文字,是沒有生命力的。沒有讀者的作品,充其量只能是敝帚自珍,而不是孤芳自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