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年前,姑娘和男孩在一個穿越劇的拍攝時相識,說是穿越劇其實只是一個穿越回五六十年代的廣告而已。
? ? 女孩常想如果那天拍攝的是場宴會的戲,他們的人生估計就不會有任何交集了。他們都有公共在農村生活成長的經歷,身上都有城里人所謂的土氣,進了那個圈子純屬偶然,但因為樸實人緣好,在圈子里混得都還不錯。
? ? 他們是略帶土氣的實在人,只是混進了個所謂的時尚圈而已,他們混了很多年,卻一直“時尚”不起來,他們眼中的“時尚”只是些虛頭巴腦的做作而已,所以他們一直土著。也是因為相識那天的土氣,他們看到了對方的真,就因為這樣,他們才看上了彼此。
? 那天,劇組服裝師給男孩的角色服裝是一身灰色中山裝,配了一雙黑布鞋。
? 女孩的服裝是白色的確良襯衣,外面配件灰色大格子外套,一條煙灰色大筒褲,同樣的黑布鞋。
? 女孩和另一個女演員坐在筒子樓門口撿菜,男孩騎著永久自行車從他們面前穿過,男孩后坐上捎著那天拍攝的產品,經過她們時點頭一笑,這是一場很簡單的戲。
? ? 那天拍攝間隙男孩拿個索尼的卡片相機在拍攝地東拍西拍,男孩也給她們拍了些花絮。男孩就是以給女孩發照片為緘口要到女孩QQ的。
? 那時她以為他是學攝影的大學生,出來兼職拍廣告;又覺得他看起來呆愣愣的,憨厚的有點傻,像群眾演員。不過拿著相機專注拍照時男孩的大眼睛不時露出一絲皎潔,她發現他傻氣的表象只是他的保護色,他并不像看起來那么蠢。
? ? 男孩第一次見她時就想怎么會有這么丑的女演員,瘦成竹竿還滿臉痘,還拽拽的樣子,長這樣還能拍廣告,沒點自知之明。可看她傻乎乎的蹲在墻角的樣子時,他覺得她其實不像看起來那么傲慢,應該是個好女孩,而且是可以結婚的那種好。
? ? 這是后來他們告訴彼此的,女孩被男孩眼中的光吸引,男孩被女孩的傻樣打動。那年女孩二十,男孩二十三。自此之后的十年她的世界里只有他,男孩像太陽,所有的努力和存在,都是因為被她需要,是為著去實現她一個個的幻想。而女孩就是圍繞太陽運轉的行星,她的一切冷暖取決于男孩運行軌跡散發出的光和熱。他們在各種的軌跡運行,又因彼此的引力而運轉。
? 男孩很嘮叨,愛講大道理,天天罵女孩,罵她蠢,罵她懶,罵她不上進,然后自己氣得要死;女孩問他:“你什么時候能不罵我呀?”他說:“我不隨便罵人,不過我打算罵你一輩子?!?/p>
? ? 男孩讓她努力學習,要有獨立面對生活的能力,不要依賴他,萬一哪天他不要她了,或出意外,她也要能過好自己的下半生;男孩也從不給女孩買東西送禮物,送過幾次都被女孩嫌棄的不知道塞哪了,男孩只好把錢都給她,讓她自己送自己禮物;男孩不讓女孩翻他手機,但手機密碼設置了她指紋,她也從來不去翻看。(好吧!偶爾好奇她也會偷看一下)他們每天都吵架,好像不吵兩句,生活的韻律就沒有了起伏的節奏,就會變得無聊……
? 女孩那時還是太年輕,因為長相不差,又沒吃過苦,一切都太順,所以她太驕傲,也有一些女人的小虛榮。
? 而男孩太實在,不會討好,女孩的朋友炫耀各種男友的甜蜜時,心酸酸的她就會和他真吵真鬧。男孩很無奈,但也不愿打破自己的原則,去做些他認為無意義的虛偽情調。
? 一個固執一個驕傲,女孩這份糟糕的驕傲感讓她從不低頭,絕不認錯,哪怕鬧到分手,她也能一臉冷漠的說聲拜拜。不過拜了幾百次還沒有隔過夜,男孩就能把她哄好,雖然依舊不會有一些刻意又浪漫的情調。
? 她問他為什么能容忍她提分手五百次,他說:“因為你是個傻瓜,搞不清狀況,但我不傻?!?/p>
? ? 男孩是個毫無幽默感的人,但卻很有趣。他總會給生活找到各種調劑,不浪漫但很好玩,兩個人一起從來不會無聊。她是他的小跟班,他去哪也都喜歡帶著她,不能帶她的時候遇上好玩好吃的會馬上發給女孩,然后告訴她一定帶她去。
? 女孩很少對男孩提要求,因為不用提,只用跟著他,生活就一定是激情滿滿,趣味四溢的。
? ? 他說生活在于體驗,不在于奢侈,路邊攤、米其林餐廳、三十塊錢的床位、星級酒店、爵士酒吧、鄉村路演、爬樹摘果、下河撈魚,他從不說好聽話,只是不會讓她覺得生活無聊而已。
? 他們一起散步,一起運動,一起做飯,一起喝酒,一起旅行,一起爬山,一起閱讀,一起玩?!?/p>
他們是彼此的伙伴!
? 磕磕絆絆,吵吵鬧鬧,他們相識戀愛至今十年,結婚七年,為人父母四年了。這十年間他們沒有慶祝過任何紀念日,也沒有參與過別人為之瘋狂的節日,他甚至沒有主動送過禮物給她,他朋友圈也沒有一張她的照片。
? 他們不慶祝生日,節日和紀念日,因為他們都不記得;他們甚至也不記得哪天結的婚,哪天擺的酒;他們沒有婚紗照,婚禮他們也只是出于對家人的尊重,出席參加了自己婚禮的新人而已,一切需要的形式感,都草草了事。
? 她沒要禮金,沒有婚房,結婚戒指也是男孩拍片時看到客戶戒指漂亮,順帶買的。
? 朋友經常說女孩就是個傻子,她也常常覺得自己很傻,不過聰明不就是為了開心幸福,既然傻能有這些,傻點又何何妨?
? 男孩給女孩的生活沒有繁復的儀式,只有對生命的熱愛和對生活的專注,而女孩相信他,愿意跟著他。他們在一起掰根樹枝也能打鬧半天;他們會突然踹對方一腳,然后罵上幾句;他們笑起來癲狂,哭起來淚殤;他們有分手五百次還要在一起的堅持;他們不需要那些特定的時間點去做特定的事,他們愛生活,愛彼此,對他們來說儀式感就是我想做的事你愿意陪我,我不想做的事你不逼我,在彼此最自在最舒服的狀態下做著自己。
? 他們都覺得能在人群中遇上那么契合的彼此是最幸運的事,他們為此心懷感恩。
? ? 他們又吵起來了,吵架在十年來間從不未間斷。有句話說很對,不管和誰結婚,你都會有掐死對方五百次念頭,一千次離婚的沖動。
? ? 我相信他們也是,不過我也相信,他們依然會在說完離婚的二十四小時內和好。我也相信,在他們會在快要把對方掐死的時候,放手給對方一個擁抱。
? 下一個十年,希望他們繼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