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老公再次提議讓婆婆回老家一個月,回去照顧他弟弟。理由是他弟弟自從暑假生的那場腦炎,一直沒有得到良好的休息和照顧,這幾天有時候有些頭暈,他擔心他將來落下后遺癥,希望我婆婆回老家去一個月再回來。征求我的意見。
我明確表態:我不希望婆婆回去。因為老家有很多人,公公在家,二姑三姑四嬸也在,還有弟媳的娘家父母,都離得很近,有什么事都可以互相照顧。而我們這邊,離家兩千里,只有婆婆一個人在,女兒剛讀幼兒園,還不適應,從第一天開始到第四周的第二天,幾乎沒有斷過藥,每天送的時候都哭,不愿意去。我還懷孕,現在五個月了,肚子也越來越大,越來越笨。關鍵是醫生曾多次提醒,胎坐得低,到宮頸口挨上面,絕對禁止同房,不能勞累,如果工作太累,就需要請假。我不知道,婆婆走了之后,我能不能應付家務、照顧女兒還有工作,這一學年的科研任務還沒有完成,三篇論文只完成了一篇,還有兩篇不知道在哪里。老公也靠不住,他非常忙,根本無暇照顧我和女兒。我不知道,這樣的情況要求婆婆在這里是不是合理?
也許我比較自私,只顧自己,不顧別人。我無法管那么多,我不是圣人。
老公說:咱爸去他們家照顧時很不方便。弟媳的父母也沒有在幫他們看孩子。家里人多,但各忙各的。弟弟本身都是需要照顧的人,現在還要忙生意,還要照顧家,弟媳也懷孕了。他擔心弟弟。
我能理解老公的擔心,但我仍然覺得讓婆婆回去沒有意義。弟弟是暑假生病的,如今我們都已經離家一個多月了,我們離開的時候,他剛出院不久,剛進行完復查,應該說,那個時候是真需要照顧。如今一個多月過去了,應該已經恢復得比以前好很多了。現在再讓婆婆回去,扔下我們母女和肚子里的孩子,去照顧需要長時間調養的弟弟。我不知道老公在做這個決定的時候有沒有為我考慮過。
婆婆在我們這邊,生活得還算輕松。她只管買菜做飯洗衣服,孩子不讓她管,其他也沒有什么事,她還可以看看電視。生活也有規律。如果回去,且不說路上折騰,二十個小時的火車,回去之后也比較辛苦。弟弟家離婆婆家還有一段路程,騎電車需要二十五分鐘。還有妹妹家,剛生一個小孩,也需要照顧。她一回去,就面臨著整天東奔西跑,救火員一樣的生活。
一個月前的暑假,弟弟生病,腦炎住院,住在重癥監護室里,花了二十多萬,婆婆和公公二十多天沒有睡過一個好覺。剛開始的三天,根本睡不著。弟弟剛好一點,婆婆又去照顧生產的妹妹,剖宮產,在醫院里一住十二天,婆婆也沒有睡過一夜好覺。
如今總算輕松一些了,老公又想讓她回去。回去一個月再來。婆婆也是快六十的人了,這樣折騰,我總覺得不合適。
老公的話,讓我委屈,其實更多是因為自己,而不是為了婆婆。我承認我沒有那么高尚。我只是覺得,他完全沒有為我考慮。
從懷孕開始到女兒三歲,一直都是我在為家庭犧牲。辭去行政職務,盡量壓縮工作量。他呢?他該做行政做行政,還去泰國讀博。我都支持他。暑假里,他在國外,我懷著孕帶著女兒,本來也是需要照顧的人,可是他們家那么多事,無暇顧及我們,我只好回父母家,一個假期,有一半的時間都在打擾他們。
也許我不應該這樣想,可是這時候我真的就在這樣想:在老公心中,我和他弟弟,孰輕孰重?我比不得。也許,我只是個外人。這種想法讓我特別傷心。
我不想和他說話,也不想理他。我的心仿佛一下子離他很遠很遠了。
如果老公要婆婆走,婆婆也要走。我是阻攔不住的。我也應該為自己打算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