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先入為主嗎?

昨天看了電影《十二怒漢》,英文名《twelve angried man》。

一度因為這個電影名很不合我胃口而拒看。

該電影講述的是,一個貧民窟長大的18歲男孩成為了殺父的嫌疑犯。而此前,該男孩劣跡斑斑,有過搶劫,偷竊等不法行徑。

由于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該男孩殺了人,法官把裁定該男孩是否有罪的任務交給了陪審團——即劇中的12個陪審員。

那天天氣十分炎熱,電風扇是壞的,他們每個人西裝革履地從審判庭一出來就被鎖在一個會議室,直到討論出結果。

陪審團很煩躁,一是熱,二是這個案子已經拖累了他們太多的時間,有人買了傍晚的球賽門票,有人還有三家公司要跑,理由林林總總,都希望能夠早點回家。三是,大家用腳趾頭想也知道,肯定是這個男孩殺了他父親。

他們決定最快解決此事。首先他們先來一輪投票。投票結果11:1——只有戴維斯一個人認為不應該判他有罪。他給出的理由是,證據并不充足,他無法斷定男孩是否可以被確定為兇手。

一時間大家全都炸了鍋,分分來說服他,主持人讓每個人輪流發言。

我總結一下大家的發言,男孩被認為是兇手的理由如下:

1. 他說自己在案發時正在看電影,但是沒有人證明他在電影院,而且他完全記不起電影是什么以及誰主演的了;

2. 樓下的一個老大爺說他在凌晨0點左右先聽到了爭吵聲,然后男孩大喊,我要殺了你,然后什么東西轟然倒地,他跑去房門看,發現男孩正在向樓下飛奔;

3. 對面樓的女人隔著電車目睹了男孩刺殺爸爸的整個過程,然后她尖叫并隨后報了警;

4. 男孩在揚言要殺了爸爸當晚去二手商品店買了一把很特別花紋的匕首,而這匕首和兇器據說完全一樣,然而男孩說自己買的那把匕首放在衣袋里從破掉的口袋里掉了,掉到哪里他自己也不知道;

5. 死者死于凌晨0點左右,男孩凌晨3:00左右回家被警察逮捕。

陪審團一致認為男孩在撒謊,并且謊話扯得漏洞百出,所以無視了他的發言,直接相信了目擊者的話,斷定男孩是兇手。

戴維斯認為,盡管眾口一詞,但是要把一個男孩送上電椅,結束他的生命,難道不應該慎重懷疑每個證詞嗎?

首先他們說到兇器,因為花紋很特別,所以二手店員很堅信他賣給男孩的那把刀就是插在死者胸口的兇器。

戴維斯從口袋里掏出了一把一模一樣花紋的刀!

然后,對面樓的女人說,案發地點與她家只隔了一條電車軌道,案發時,她就是隔著行進的列車看到了整個刺殺過程。

而電車經過時,轟隆聲震天,老大爺理論上是不可能聽到他們的爭吵和吼叫的。

也就是說女人和大爺的證詞是彼此矛盾的。

接下來說到樓下的大爺的證詞,他們注意到大爺即使去法庭仍然穿著肩部脫線的外套,走路一瘸一拐,過馬路需要警察協助,這樣默默無聞的老年人一輩子一事無成,從來沒有人聽他講話,或過問他的意見,這是一個機會,一個聲音被聆聽,被重視的機會。

他們推測他并不是偽造證據,而是他堅信他的幻覺。

但是這個結論不太站得住腳。

戴維斯注意到大爺是跛腳,他在證詞中說,他聽到響聲就跑去開房門,事實上,他根本不能跑,他們計算了他從床上爬起來,再走到房門的時間,大概需要40秒,與案發需要的15秒有很大出入。

所以,老大爺的證詞存在疑點。

這時候投票變成了10:2,只有兩個人認為無罪。。

接下來,他們證明了人在緊張的時候的確會遺忘一些次要事情細節,也提出假設兇手既然0點殺了爸爸,為什么凌晨3:00又要回家?有人說是為了取回兇器。他們又證明了兇器的角度有問題——一個矮個子如何把兇器插到一個高個子胸口上。

這個過程中認為少年無罪的人越來越多。

當投票變成8:4時——無罪占了大多數時,一個急著去看球賽,終于開啟了電風扇后,改口說無罪。

這時候一個人朝他吼,你因為著急看球賽就隨便說無罪了嗎?你能說出理由嗎?我們在決定一個不相干的人的生命,盡管當陪審員一天只有3塊錢。

但是有的人就是終生選擇不要睜開眼睛,永遠固執的進行著偏見和歧視。

當另一個堅持認為少年有罪的老人滔滔不絕地說,貧民窟的人都是罪惡的時候,大家都離開了桌子。

而證券投資商盡管也認為少年有罪,但是他叫群體歧視的人閉嘴。

證券投資商是一個非常冷靜的人。他認為那個少年有罪主要是因為女人目睹了行兇過程。

這時候最早支持戴維斯的老年人發現,投資商頻繁按摩鼻子,因為那時候的眼鏡很重,戴久了就是鼻子酸痛。

然后他們發現那個女目擊者在法庭上也一直在做同樣的動嘴,而且她的鼻子上有很深的印子——說明她平常也佩帶這眼鏡。

因為出席公眾場合,希望自己看起來美一點,特放棄戴眼鏡。

女人的證詞是她在床上翻來覆去一個小時都睡不著,偶爾望向窗外,她看到了整個過程。

那么這個過程,她肯定沒有戴眼鏡,也就是說她有可能看錯了兇手。

講到這里,投資商說,好吧,我認為他無罪。

最后一個堅持有罪的人,是因為他的兒子和他打了一架后離開了他,而他把少年投射成了他可惡的兒子,簡直等不及要對他進行審判。

最后,陪審團達成共識,少年無罪。

整個影片中給了我深深地震撼。

一是對待少數人的聲音,我們常常抵制以強凌弱,但是卻不自知常常以多欺少;

二是職責所在,如果急著去看球賽就隨便胡亂決定別人的生死,實在是很野蠻;

三地域歧視,群體歧視到處都有;

四法制社會,不能形而上的審判,凡是要有切實的證據。不能因為一個人常常做壞人就把所有的壞事都推論成就是他干的。抵制民意暴力。

最開始因為這個影片名不太合心意,這其實也是一種先入為主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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