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沒聽你唱歌了。”
“我也是好久沒唱歌了,唱唱嗓子就啞了。”
“多唱就不會了。”
“只是現在很少做自己喜歡的事了。”
“那你都在干嘛?”
“做自己不喜歡的事。”
“自己反省一下吧。這周你有碼字嗎?”
“沒有,被人說得不敢碼字了。總是寫不出理想的文字,什么關注社會動態,熱點,我寫不出這樣的文字,提起筆糾結好久都寫不出,感覺到了寫東西的瓶頸期,我卡死了,一想起碼字就想退縮了。”
“我知道他們對你很重要,所以你很在意他們的想法。堅持本就是很難的一件事,質疑和嘲笑不可避免。他們的建議也好,我們可以吸收,也可以適當去改變,但是千萬不可忘了初心,迷失了自己。對于我們的文字,如果能讓人產生共鳴,能打動人,哪怕只有一個,它就已經有意義了。”
前段時間總是迷惘度日,就像我對煙花說的,我都在做自己不喜歡的事。之后的日子真的有在反省,我還年輕,為什么要委屈自己做不喜歡的事呢。
從小就愛哼唱的我因為媽媽一句我唱歌比姐姐好聽高興了一整個星期。小學學校的唱歌比賽被老師選去當小歌手,一首爸爸的草鞋在不太懂得歌詞的年紀唱得深情款款。初中每次音樂考試,全班只有我一個人得A+。這些都是小時候挺嘚瑟的事情,可到了高中,一切都變了。明明在高一選班干部的時候特別想去競爭文娛委員,卻礙于自己并不是個相貌出眾的姑娘退縮了。機會這種事真的很難把握,錯過了,下次相逢的幾率太小了。
高中教同學們的第一首歌是天高地厚,那時班上好多人都上去試了試,都下來了,最后還是閨蜜把我退了上去。我承認,那時的自己真是膽怯呀,可我很感激閨蜜,讓我有認識自己的勇氣,那次教歌很成功。在高一下冊分班后,所有班干部重選,我很大方的走了上去,介紹了自己,以那首a little love獲得了班上全票通過,成為了文娛委員。之后每次考試即將上陣,同學們都會一起唱天高地厚,那樣的日子現在回想起來滿是感動。
我是從什么時候不唱歌的呢,復讀吧。整整一年聽歌少,開口更是少。那時真是滿滿的內疚自責,復讀一年讓人老了好幾歲的感覺。
真的,有那么一段日子我都活在自卑里,活在陰影里,覺得自己不配擁有喜歡的事物,現在翻看那段時光,真是覺得自己蠢到爆。明明我是我自己人生的主角,為何要把自己的劇本寫得苦不堪言呢。
慢慢拾起被我弄丟的喜歡,除了唱歌,還有碼字。
我原本是個討厭寫東西的姑娘,是初一那年歌頌母愛的作文得了全縣二等獎才讓我第一次有了想寫的沖動。初中老師真的給了我很大的灌溉,高中老師亦然,雖然作文不曾拿過滿分,55卻足讓我樂個好幾天。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風格,我也不例外。有好的自然也有壞的。我的作文也會被老師拿到全班面前批,說寫得含蓄晦澀,猶抱琵琶半遮面。議論文是我的一大死角,我寫不出,畏懼老師的言語,不信自己的能力。
現在也會這樣,每次碼字,被人說看不懂想表達什么的時候,我會把它全部刪掉,開始一個人的自我拉扯,不斷否定自己,自己也嫌棄自己。就像我現在寫的,趁還年輕,拾起那些被弄丟的喜歡。
我想,我們都是缺少安全感,缺少自信,需要人不斷鼓勵,不斷安慰的人。成長的路上,我們不斷拾起又不斷丟棄。那些喜歡的,不喜歡的,那些還在的,那些弄丟的,哪些是你的本意,哪些又是你的初心呢?
就像楊絳說的,少年貪玩,青年迷戀愛情,壯年汲汲于成名成家,暮年自安于自欺欺人。我們總該活出自己那個年紀應有的本色,但不是固執于執念,是懂得反省自己的所作所為,是懂得自己的取舍真的是自己想要的嗎。
又有好幾天沒有碼字了,看書空暇之余,我總愛翻看其他公眾號的文章,然后反思自己的文字,也許是我這顆心還不夠敏感,也許是我對自己還不那么了解,我的文字寫的是我的心,但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心,所以文字也變得胡說八道。
我沒有酒,沒有故事,你還愿意陪我流浪嗎?
我很抱歉沒有長成大多數人喜歡的樣子,但畢竟我不是人民幣。上次有個姑娘加我,說是喜歡我的文字,讓我感動了好久。我真的期待溫暖與被溫暖,但我想這也是有前提的,你還記得你的那些喜歡嗎?你能堅持你的那些喜歡嗎?如果自己都放棄自己,誰還會溫暖你,誰還愿意喜歡你呢?
煙花跟我講過一個真實的故事,有一個高學歷的建筑師,從國外留學回來的,工資也很高,但是他喜歡唱歌,喜歡民謠,所以他決定放棄高薪職業追求自己喜歡的東西,自己開了酒吧。酒吧雖然沒什么生意,但是他自己喜歡。他的女朋友很愛他,也支持他這么做。但是女朋友的父母覺得他不靠譜,放棄那么好的工作來開酒吧,而且工資也不穩定,吊兒郎當,覺得他不能給他們的女兒幸福,私底下找他談話,勸他們分手,那個男的想了很久,還是分手了。
一個人為了喜歡可以走到放棄一切的地步,我也是艷慕的。不是那個男的不愛他的女朋友,是太愛了,而自己又給不了女朋友爸媽所期許的生活。魚和熊掌自古不可兼得,分手也許是好的。
你看,我們還年輕呀,喜歡一件事不該是特別有毅力,風雨無阻的嗎?一味抱殘守缺只會讓自己為了活著而活著,人生的意義又何在呢?
唱歌和碼字真的是很微小的喜歡,但要一直喜歡打的卻是一場持久戰。我承認,在這場持久戰中我曾是個逃兵,但此刻醒悟的我卻再也不要丟盔棄甲的逃跑了。
敬以前那個怯弱的我一杯酒,我只往前再也不回頭。
本說長不短的一生,遇上喜歡的東西后就覺得更加短暫了。
親愛的你,趁還年輕,拾起那些被弄丟的喜歡吧。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