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見簡書《心理》板塊收錄一篇文章,叫作《我不過是愛上了同性? 上帝就判我有罪》,是第25小時實驗室寫的。
首先,我很佩服作者,在中國現在的這種環境下敢于發聲。在不被世俗接受,不被社會認可的背景下,依舊說出了自己的看法,很值得敬佩。因此,我也有感而發,嘮叨幾句!
記得一句話說過,看見愛情,應該是一個靈魂和一個靈魂的接觸,而不是器官和器官的反應。我覺得說的很真實也很貼切。本來愛就不是一種交易,一種只依靠性和好感來維持的美好,應該是彼此間的關懷和理解,包容和體貼,牽掛與感恩。并非不能談前者,愛也是需要前者來調劑的,但絕不是主要食材。
也問過身邊的朋友,幾乎所有人都沒有歧視同性之間的愛,都認為這是很正常的情況,也能接受。但是像稍稍年長的人就不太理解了。覺得異性結合才是對的,因為要繁衍啊!《圣經》里面也說,上帝造人,人的使命是繁衍后代,不完成就是有罪!因此它也是不支持同性的。但愛真的就要和繁衍綁在一起嗎?異性結合就是要完成這個使命嗎?如果就這樣被冠名的話,我覺得那就不是愛了,而只是一種工具,幫人們實現某種愿望的工具。(當然,這里說的是狹義的男女之間的愛)那該是多可悲的一件事啊!
在現在,往往有許多看客,就是盼著發生什么事,然后品頭論足一番,也不計后果,也不管說的對不對,還美其名曰地說:我有發表言論的權利,這是我的自由!殊不知,你的自由可能就建立在當事人的痛苦之上,難道就非要犧牲別人成全自己的快感嗎?對待同性也是如此,如果沒有損害到你的任何利益,沒有打擾到你,最好還是高高掛起。沒人強迫你必須接受,但同樣也沒人給你指指點點的必須。
說起同性的愛,往往就被看成很亂很不正常的事。亂約,亂交,傳染病橫行,親人關系破裂等!不可否認的是這種情況確實存在,但更多的還有幸福,甜蜜,彼此依靠,家人親人支持。好多人都勇敢地出柜了。但是并不是支持甚至是慫恿。因為出柜要承擔很多壓力,也還要對彼此有個交代和結果。
突然的語塞,貌似已經說完了,但是好像還有好多沒說。就這吧!
我真的覺得,愛,不分性別!
最后也用這句話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