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下來,斷斷續續,讀完了這本書,《野性的呼喚》。
如果單單就文字而言,我并不是十分喜歡這本書。因為我一向討厭那些晦澀而冗長的地名、人名。但是就所表達的意義來說,這本書不失為一本好書。即便很薄,但是這不失為這本書的一大優點。
讀完后,覺得內心里有一種空落落的震撼。巴克的一生,從文明世界的犬變成野蠻之地的狼?;蛟S,這是巴克的宿命。弱肉強食,適者生存。巴克的一步步蛻變,我并不覺得有什么錯,因為它要活著,不是嗎?因為是穿紅絨線衣的人給它帶來了無可比擬又擺脫不掉的恐懼。
他怕。
他怕身邊的人一個一個消失,毫無預兆,即便那人對巴克拳打腳踢。
最終,桑頓成了巴克步入野蠻的最后關隘。他愛他,發自內心,不可抗拒??墒牵罱K,桑頓死了,巴克瘋一般地沖向了兇手,他內心里都是痛,他木然地蹲著。
同情巴克,他的命運不掌握在他的手中,但似乎又緊緊握在他的手中。他狡黠,聰穎,他用腦子存活,最終走入狼群。
我不知道這對巴克而言是否正確。但是我知道他愿意,他向往。可是,如果沒有開始,這個結局巴克怕是永遠不會追尋……
我們也一樣吧。
說說作者吧。
單單從作者生平來看,不得不說杰克·倫敦是一個放蕩的小混混。
在他的世界里,他不斷地成長著,慢慢明白——無論自己如何身強力壯,十年,二十年之后總會有更年輕力壯的人來接替他,把他扔到垃圾堆里去。
而他窮苦的生活也讓他感同身受地明白——最能夠關心窮苦人的往往是窮苦人。
杰克·倫敦就是這樣的性格,他血管里有火,生氣勃勃,一身丈夫氣,喜歡粗獷強烈的生活,喜歡叱咤風云。沒參加斗爭,常要斗爭到極限,他把冒險里的困難當做享受,把拓荒中的遭遇當作歡樂。他是個作家,也是個小混混,他是個實業家,也是一位記者,他是位冒險家,也是一位苦難者。
杰克倫敦的50多幅作品,大體可以分為三類——描寫大自然中的人的作品,描寫城市里的人的作品,論文。而至于他所想要表達的對這個世界的何種態度以及情感,就像他的死因一樣,誰知道呢?!
而他描寫在大自然里的人的作品,又可以分為兩類——極地生活小說和海洋生活小說。而這本《野性的呼喚》,就是他極地生活小說中的一篇,別具一格的一篇狗小說。
所以說,作家他們的作品并不都是虛構的,那是源于他們的真實的生活經過加工而成的藝術品。而杰克·倫敦的小說也是他一生游歷的回憶。
杰克·倫敦的狗小說有兩本,一本是《野性的呼喚》,另一本是《白獠牙》。兩本狗小說,《白獠牙》寫培養出了野性的狗回到文明;《野性的呼喚》寫文明世界的狗,在人的逼迫下回到了野蠻。寫的雖然是狗,卻也反映出人的世界,在極地生活的人的世界。但同樣的,也包括這個大千世界中的我們。
對杰克·倫敦的作品,有人評論為生氣勃勃,健康樂觀,也有人認為是文明的頭腦與原始的強力的結合,是科學進化論的喉舌,代表了朝氣和勇敢。可是,不讀一讀,誰知道呢?
《野性的呼喚》的主角是一只狗,名叫巴克。巴克是一只圣伯納犬和一只蘇格蘭牧羊犬的混血兒。而圣伯納犬是瑞士雪山里的救護犬,綿羊犬是要和狼戰斗的狗,都是健壯結實,經得起摔打和嚴寒的品種。
小說中說——巴克已經習慣于信任他認識的人,相信他們比自己更有頭腦。但是這也就是造成他悲劇的起源吧。
當他開始了他苦難的旅程,他明白的第一個道理就是——在拿著大棒的人面前,是沒有希望的。這是他學習弱肉強食的原始統治法的入門課,他接受了這堂課。
而同伴鬈毛的死讓他明白——只要你倒下,你就算完了。
其實哪里是在寫狗,明明是在寫人。越來越覺得,文中的狗和現實中的人,毫無二致,無論是他們的弱點,他們的詭怪,他們的心悸。
文章中寫——他干了他干過的事,因為干比不干好過。
……
他從天性深處發出吠叫,那吠叫直通回時間的子宮里去。支配他的是生命的激浪,是存在的潮汐,是每一塊肌肉,每一個關節和每一條筋腱所感到的快樂。它是一切有生之倫的歡樂,它光焰灼灼,橫流放肆,在行動之中表現自己,在星光下寂然不動的事物上歡快地飛翔。
但愿巴克是真的快活。
總覺得他的命運中盡是凄涼。是那種不敢觸碰的畏懼,滿是血腥的憐憫,顫顫巍巍的同情,若即若離的撼動。
呼喚的是野性,還是巴克?
是人性,還是丑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