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買保險,很多人都說,我現在身體很好,不需要買,等過幾年再說吧。
或者說,我病了再來買吧,能賠的話我才買。如果不能賠,我就不買了。
而重疾險這個最貴的大頭,首當其沖的成為了擱置的對象。
這個想法到底對不對?
首先,保險就是賣給健康體的,不健康的人,哪怕你只是有個頭疼腦熱,在保險公司的眼里也是具有風險的非標體,要不要賣給你,還要進行三五審查。見過無數的人因為健康問題而被拒之門外,最后感嘆說,我怎么沒早買的。真是后知后覺啊,我不希望你屬于這一類。
其次,現在很健康,不代表幾年以后的你還很健康。人的身體狀況都會發生改變,只要去過一次醫院,就可能給你的健康歷史劃上一個印記,等你想買保險的時候,也許就因為這個小問題買不了了,或者被延期,加費,或責任除外,其實這些都還算好的,最麻煩的是拒保,就是不賣給你了,怎么辦?那就只能裸奔了。
所以,要買的,趕緊吧,趁身體還健康,不要猶豫。
最后,年紀越小,買保險越便宜,因為年限可以拉長,每年的保費相對就少了,就跟買房一樣,貸30年和貸20年, 哪個壓力大, 肯定20年的大呀。連買房都知道能多貸就多貸,保險也一樣,不僅每年繳費壓力降低了,還能最大程度薅豁免的羊毛啦。
NO.1
那么,誰應該買重疾險呢?
現代人生活壓力大,年輕的夫妻雙雙工作為家庭奮斗,任何一方倒下,都會對家庭帶來巨大的壓力,所以說,只要承擔了家庭經濟責任的,夫妻雙方都需要配置。
小孩的話,雖然沒有什么經濟能力,但是一旦患病,不僅治療費是不小的開支,大人也得放下工作來全心全意的照顧,這就意味著動用家庭存款和失去收入來源的雙重壓力。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小孩的重疾險不是給小孩買的,而是給大人買的,所以也是需要配置的。
老人的話,基本到了安享晚年的時刻,已經沒有什么家庭責任了,此時重疾險不是必須,而且買的話,不僅費率高,且容易出現保費倒掛的現象,并不劃算。至于該買什么,后面的其他文章會講。
NO.2
那么,具體怎么買,買多少呢?
家庭的中流砥柱,肯定要優先購買,記住一個原則,保額一定要買夠。
什么是保額,就是保險公司給你的這筆錢。這筆錢一定要涵蓋:治療費用+3-5年的康復費用+房貸支出,生活支出+孩子教育費用。簡單來講,以年收入的3-5倍為佳,30萬起步,50萬不嫌多,100萬更佳,不過具體還是根據當地治療水平以及收入狀況和家庭經濟結構綜合考慮,怎么買保險,這是一門學問。如果當下覺得一步到位,壓力太大,可以先買當前能負擔得起的,后續也可以加保。畢竟保險也不是一步到位的,我們盡力做好當下能做的,就好。
保險是個好東西,但是不要讓保險的壓力壓得你喘不過氣,否則,就本末倒置了。
NO.3
重疾險那么多,我該怎么選呢?哪個才適合我呢?
記住最重要的一點:
保額優先。
無論如何,保額一定要買夠。
為什么要保額優先,因為一旦罹患重疾,在生死邊緣徘徊,首先要考慮的是生存率的問題,能不能有足夠的錢治病,讓你挺過這一關,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治病的錢都不夠,后面的任何東西都是瞎扯。所以說,只有把保額做足了,才能真正起到轉移風險的目的。
假如現在有2份保險擺在你的面前,一個保額10萬,賠三次的,和保額30萬,賠一次的,二者的費率差不多,該怎么選?毫無疑問,選30萬的。生病了,先拿到30萬度過這次危機再說吧。如果連這次都挺不過去,后面那兩次的10萬,用得上嗎 ?
在保額優先的前提下,還需要關注保障責任,特別是什么病保,什么病不保,怎么保。
現在的重疾險,基本都包含輕癥,中癥,重癥。輕、中癥就是沒達到重疾程度的疾病,但是也需要不少的醫療費,也會帶來一定的經濟壓力,所以說,這部分是標配。
首先看一下輕癥,關于輕癥疾病目前還沒有統一的規范,各家公司產品設計的時候也有差異,根據目前疾病理賠率,高發的輕癥主要有以下9種:
拿到一個產品,一看宣傳海報,這個25種,那個40種,一個比一個多,千萬不要被數字迷惑了雙眼,最重要的是,上述9種高發輕癥是否都包含?如果都包含了,很好,那么另外增加的輕癥就是錦上添花。如果這幾種高發的都不包含或不全面,種類再多也是徒勞。
除了看種類,各家輕癥的定義稍有區別,決定了我們賠不賠的到,這也是需要關注的一個點。
舉個例子:
我們截取某款產品中關于腦中風的定義來說,這是某款產品的基礎版和升級版:
基礎版的的定義:
升級版的定義:
看這個圖,發現什么沒?
基礎版的,只要求活過180天就能賠。
升級版的多了一個限制性條款,就是還要肢體不能動。意思就是不僅要活過180天,還要不能動,才能賠。所以說升級版的賠付條件其實是更嚴苛了。
那么,家族中有腦中風病史的人群,肯定要選擇第一款更佳。
再來看看重疾。
保險行業所說的25種重疾,是指行業統一定義的疾病。2007年,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與中國醫師協會共同制定并出臺了官方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與使用規范》,對25種最常見的重大疾病進行了統一,他們在重疾理賠中占了95%左右。如下圖:
各類重疾險都會包含國家規定的25種重疾,定義也差不多,在包含這25種的條件下,種類當然是越多越好。現在的重疾險包含的重疾一般都有100多種,夠用了。
另外,很多重疾險都可以附加惡性腫瘤二次賠付,那么什么是惡性腫瘤?二次賠付,又是怎么賠的?
1. 如果首次患的重疾不是惡性腫瘤,即癌癥,那么第二次患了癌癥,只要間隔期超過1年,就可以得到理賠。
2. 若首次患的病就是癌癥,那么再復發,間隔期超過了3年,就能理賠。
簡單的概括,就是:
非癌+癌,間隔期1年。
癌+癌,間隔期3年。
這是目前主流的也是比較合理的方式。
但是,總有那么一些產品,不走尋常路,癌+癌的間隔期為5年,我就問問你,你是認真的嗎?
據統計: 癌癥一年內復發率高達90%,3年內出現復發的概率為55%,而超過5年, 復發概率將下降到10%。因此,只要癌癥病人度過了五年生死關,臨床上即視為康復。
這些5年間隔期的,你是壓根兒就不想賠了是嗎?對于沒挺過5年就復發的人群,這個條款,是不是太苛刻?而挺過5年的,誰會為了拿到第二次的理賠款而專門再去復發?
所以說,家族中有癌癥病史的,要特別關注一下癌癥的賠付條件。
另外,關于非癌+癌的間隔期1年,目前主流是是1年,比如第一年患了一個不是癌的重疾,第二年又患了癌癥,只要間隔期超過了一年,就能賠。有些產品的間隔期僅180天,那就更優秀了。總之這個時間越短越好,因為誰也不能控制疾病何時發生。
可是,偏偏就有些產品,非癌+癌的間隔期為3年,這個是不是太長了?
3. 癌癥的賠付,哪些癌癥可賠?
舉例子,很多保險產品,條款是這樣的:不限新發的,轉移或復發的以及持續存在的。就是說只要是癌,不管怎樣都賠。
但是有的條款,他只包含新發的,轉移或復發的,?不包含持續存在的,就是說,斷斷續續沒治好的,不能再次賠。
不信啊,快回家翻條款出來看看
說了這么多,如果你覺得不是很明白,歡迎私聊我,給你開小灶。
NO.4
選定期,還是終身?帶身故的還是不帶身故的?
這個問題問的人真是太多了。
一句話:看錢包,這么簡單的問題,是不是。
如果預算有限,又想在家庭責任高峰期獲得高保障,可以選擇定期的。比如保到80歲,那么在80歲以內,已經有了比較不錯的保障,80歲以后,萬一發生什么事情,此時沒有家庭責任了,壓力也就小了很多。你肯定要問,那我80歲以后怎么辦呢?來,看下文。
如果預算充足的話,可以選擇保終身的,因為即使是在80歲以后,如果發生了重疾,此時雖然自己已經沒有家庭責任,但是會對子女帶來壓力,此時的你,子女也是五十多歲的高峰期,自己的壓力已經很大了,咱也別給兒女添負擔。自己有保險,拿點錢,安心治病,蠻好吧。
不過我更建議,買一個終身的重疾險,看情況可以在家庭責任高峰期加保的一個定期的,比如到70歲的純消費型不含身故的,這樣的話,一來保費不會很高,而來高峰期有更高的保障,資金也可以得到最大化利用。
關于身故責任這一塊,就見仁見智了。
首先說一下什么叫身故責任,就是如果沒得病,或者得了病沒達到理賠條件而沒理賠過,掛了之后,還能給你一筆錢。
如果理賠過重疾,掛了就沒錢可拿了。
一部分人認為,我交一輩子錢,要是一輩子沒得病,最后掛了,一分錢都沒有,豈不是很虧?我再怎么也要拿點錢回來吧?
另一部分人認為,要是得病了賠過錢了,掛了就沒錢可拿了,反正人這一輩子生病的幾率挺高的,不得病掛掉的幾率蠻小的,我肯定拿不到身故金啊,既然拿不到錢,我買身故責任干嘛?我就沖著純保障去的,我不要身故責任。
其實這兩種想法都沒有錯,賭的就是覺得自己這一輩子會不會生病,和自己的荷包夠不夠。
帶身故責任的價格比不帶身故的確實要貴一些,但是不排除有些帶身故責任的產品,他的保障責任也確實很優秀,所以就看個人怎么想了。
以上,是我對重疾險該怎么買的一點淺薄的總結,如果能幫到你,我會很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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