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自述:
“我離婚將近一年時間了,這一年來很幸運孩子還在附近每周末都可以去看她,陪她玩。每次去前夫家看孩子,他們家人也有復合的意思,所以每次去相處都很和諧,在哪里呆一天也會一起吃飯,但是大家彼此都沒有說破。
最近前婆婆找我談了兩次,希望我們回來,也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但在談的過程中發現她并沒有認為在這次離婚風波中自己有錯,因為我們當時離婚自己牽扯到了雙方父母。
前夫是一個比較認死理,不會協調人際關系沒有任何情商情趣的技術男,優點可能就是對家庭比較負責,人比較正直。
我們大概就是因為他的缺點離婚的,離婚后他堅決要孩子,存款房子都給了我,這些并不是我想要的,當時真的被他氣得傷心欲絕簽了字。
離婚的這一年房子存款我都原封沒動放著。被他媽媽這么說,其實這一年思考我也想有個復合的意思,所以努力給他家人保持好關系。
這一年我也反思了自己,自己也不是情商很高的人,我們兩個還都是內向的人,性格也都很倔,我想以后再找的話也放不下孩子,再婚想好好過就要放棄現在的孩子我心里始終過不了這道關,如果復婚了話,可以各個孩子一個完整的家。
他無趣對他家人好也隨他去吧,至少他是孩子的爸爸,他不嫖不賭,不打我,也在給家里付出。
但是他是一個認死理的人,認為離婚就不再有可能了,同時也在賭氣我選擇了錢和房子,他選擇了孩子,但我并沒有拋棄孩子,這一年我一直在看孩子,存款房子我也沒有享受。他態度很冰冷。
我如果復婚也大概率是為了孩子,如果不是為了孩子我也不想這么委屈的去主動討好他,我工資和他差不多,有房有存款,沒有孩子牽絆再婚應該會找個比他好的,但這樣就算拋棄了孩子,我于心不忍,我該怎么辦?”
我的建議:我從你只言片語中推斷,你前夫是一個有責任但不解風情的理工男,你應該是那種有點做的小資女。我感覺你對離婚的責任更大一些,他表現出來的“認死理”是因為從他的角度,他認為自己并沒有做錯,你不妨站在他的角度考慮一下你們以前的矛盾。有以下幾點建議供你參考:
1、不管你的心情如何,是不是真的悲痛欲絕。你要了財產和房子,把孩子留在家里就是你很大的失誤。
2、你擔心“去主動討好他對對也并沒有什么好處”,你前夫養孩子、把家產都給你了,平時每個月你給撫養費了嗎?
3、你可以不主動要求復合,但要放低姿態,含蓄地說分開時候自己多磨不理智。別指望著他低頭,人家給你房子錢財了都給你了,有什么理由再讓你踩在腳下?
4、對于你前夫這種不賭不嫖不網貸又賺錢有責任的男人,你應該珍惜,家庭中多給他點溫暖,你會得到你要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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