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自述:
“前夫孩子一歲不到精神肉體出軌,和小三愛得死去活來,并且在婚姻期間覺得婚姻無需愛情,互相不討厭就行了。
他對我不夠愛,今年五月我提出看手機,被拒絕,我提出離婚,前夫覺得早想離婚了,于是簽署協議,離婚收場。
我今年十月,回到這座城市,他希望為了孩子一起生活,做中國合伙人。我臨時同意,房子還未賣,暫時同居。
這期間他絕口不承認小三的存在,說是逢場作戲,我不在意因為反正已經不是夫妻。后面,他對孩子完全和以前兩個樣子,完全是好爸爸。
身邊支持我的家人包括我母親開始給我施加壓力,讓我為了孩子復合,我很生氣,于是開始找證據。
我發現他六月份被小三分手,九月份還在肝腸寸斷,根本不是逢場作戲。我現在面臨巨大的家庭壓力,一面想孩子有父愛,一面又想自私一點,難以抉擇,我該怎么辦?”
我的建議:他沒誠意道歉,意味著他不覺得自己有錯,或是不想承擔責任。他就還會再犯。如果為了孩子,那就不要抱著把他當老公的心態復婚,如果為了自己的幸福,那肯定是不復婚的好。
他是被小三分手,退而求其次又和你在一起,并不是痛下決心痛改前非和小三分手找你復合,因此只要有機會他還是照樣會出軌。
另外就是和你復合的成本太低了,他根本不會在乎不會珍惜你。這樣的前夫還是讓他去投胎轉世吧。沒必要再讓他傷害糟蹋自己,沒必要為他繼續惡心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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