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用:
詩是供人們吟詠的,詞是供人們歌唱的。換言之,詩和音樂沒有關系(適用于唐宋以后),而詞是依附于音樂曲調的。
2.形式:
唐代以后直到今天,詩的形式沒有改變,不外乎五言七言古體和律體二種。詞則每一個曲調都有它自己的句式,各有不同,只能以長短句這個名詞來概括。
3.聲韻
在用字的聲韻方面,詩和詞也大有不同。詩的調和聲音要求分清平仄;詞的聲音則要求更加嚴格,不但要分清平仄還要分清四聲。另外在押韻方面,詞的韻法也更加繁復。比如一首七絕二十八字只用一個韻,但一首小令詞《荷葉杯》雖只有二十三個字,卻有三個韻。而且韻法的變化各個各個詞調都不同。
附:補充第一點——詩與樂
1·秦漢時期,詩是專門指《詩經》,而此時的許多詩都是可以配合音樂用來歌唱的。從語言文字的角度講,叫做詩,從音樂性的角度講,叫做歌。可以說,在《詩經》時代,詩和音樂是密切相關的。
2.西漢時期,詩雖然還是指《詩經》,但曲譜早已失傳。所以在漢代人的觀念中,詩和音樂的關系逐漸消失了。漢武帝時期,設置了一個名為樂府的中央音樂機構,制定了不少曲譜和歌辭頒布到民間傳唱。于是從西漢后期起,詩這個字的含義有了變化,它只是指四言五言或者七言的文學形式,只能吟哦不能配樂歌唱。同時因為有了“樂府歌辭”這個名稱,辭這個字便被理解為可以配樂歌唱的文學形式。
3·魏晉以后,詩和歌辭仍舊是指兩種不同的文學形式。詩和音樂無關;歌辭則依附于樂曲,可以歌唱,形式也由樂曲的節奏決定。
4·到了唐代,漢魏以來的樂府歌辭的樂譜也失傳了,只剩下了曲調名,如“飲馬長城窟”“東門行”之類。文人所作,都是摹仿古人,并無曲譜可以依照,這類作品被稱為樂府詩,已不能入樂。除了采用樂府舊題,也有自制新的樂府題,如蜀道難·兵車行等。
但值得注意的是,唐代有許多從西域傳入的歌曲,如涼州·伊州·綠要等等,從玄宗皇帝設置的音樂機構“教坊”中制定樂譜,頒布流行之后,在民間傳唱,常常請詩人們配撰歌辭。于是,唐詩中有大量以涼州詞·伊州歌為題的詩,最初幾乎都是七絕,這類詩從形式看是律詩,但從作用看,其實是新的樂府歌辭。可見此時的詩與樂又并非全無關系了。
5.中唐以后,詩人為樂曲配歌詞,不再是單調的絕句,而是稍稍照應到樂曲的節奏,改用三五七言混合的詩體,稱為歌詩,意為可以歌唱的詩。但這類歌詩事實上還是與五七言詩的形式相去未遠。
值得注意的是,此時還有另外一些詩人,完全依照曲調的戒躁來造句配詞,例如白居易劉禹錫的《望江南》,溫庭筠的《菩薩蠻》等,這類作品在當時被稱為長短句。
6.五代時期,長短句發展到此時,便有了“曲子詞”這個名稱(花間集序文)。
7.宋,在北宋,“曲子詞”這種文學形式已經和詩完全脫離關系而獨立了,但名稱上還是被稱為曲子詞·長短句·樂府歌詞。直到南宋時期,它們才被定名為“詞”。這個詞字,從此成為一種新興的文學形式的名稱,與詩分開了。
(整理自施蟄存先生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