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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幾天因為弟弟的事情非常揪心,他們一直為了婚禮吵架。
已經領證的人,就是法定的夫妻了。
今天他們又鬧崩了。
我看了那女孩關于婚禮花費的清單:13萬。
聊天記錄急還多次提到了我。
雖然我掙錢能力不強,格局很小,但是在自己的婚事上,我發揮了極為強大的個人意志,最終有了大團圓的結局,老公總是說我對他有恩,有情有義,所以不管我怎樣,他都能夠包容。
他也確實做到了。
我喜歡他,母親反對,當然是嫌棄他窮,我承擔了跟多年的壓力。
也承受了很多年的痛苦,如果不是為了出人頭地。不是為了面子,也許我的老二都有三四歲了。
為了給父母一個交代,我真的苦了很多年。
所以我讓弟弟理解對方。
我說,農村人都是這樣的。
你看,媽媽現在還委屈得不行。
嫁姑娘,只要是沒賺到,就是虧大了。
媽媽說過:你要是跟了張部長的兒子該多好,不僅你自己好多套房子,還可以給你弟弟一套。
媽媽反應很激烈,說我不該責備她。
我說:媽媽,我沒有責備你的意思,我只是在復述你說過的話。
媽媽:我瞧不起你。
這也是她對我說過的。
覺得我太隨便了,也就是沒有條件就把自己嫁出去了。
媽媽還說過很多類似的傷人的話,給過我很深的影響,對我的親密關系很多影響。
大環境如此,將女人物化,女人自己將自己物化。
他們討論婚禮開始有了討價還價的滋味。
我覺得挺沒意思的。
我還真不想養兒子。
太恐怖了。
我對我自己,都不是這樣看待的,包括生孩子,也是自己想要,并不是為了誰。
我選擇,我承擔,我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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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還是保佑我再生個閨女吧!
娶個媳婦,要我老命啊!我可不愿意做冤大頭。為了別人的面子來買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