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進了一家律師事務所,咨詢律師:“我已婚,自己名下在北京有一套房,算是婚后財產。但是現在我弟弟剛結婚,可是家里沒有婚房,小兩口在鬧矛盾,我想把我那套房子送給弟弟,要怎么辦理手續?”
律師:“只要你老公同意,你們和你弟弟帶上相關資料直接去房產中心辦理過戶即可。”
“這個我知道,可是按照普通的手續辦理,過戶費用太高,有什么方法可以減免費用嗎?”王女士又問。
“這個過戶費用確實有些高,當然你也可以通過財產贈予的方式,不過受贈人也需要繳納相應的稅費和公證費,因為贈與房產的稅費與是否直系親屬沒有關系,都是一樣的,除非——”律師欲言又止。
王女士追問:“除非怎樣?”
律師慎重道:“除非是離婚財產的分割,是可以免征收營業稅的,此辦法雖然省了一大筆錢,但是有風險,先要經過你家人各方同意。”
王女士驚奇道:“那要如何操作?若能成功,必當重謝!”
律師笑道:”方法倒也不難,曾經也有當事人辦理過。
1、你與老公離婚,房子給老公,房產證去掉你名字。
2、你弟弟也離婚。
3、你老公和弟媳結婚,房證加上弟媳名字。
4、你老公再與弟媳離,房給弟媳,去你老公名。
5、然后各自復婚,房產證上加你弟弟名字。
如此可省過戶費,共離、結婚六次,工本費每次9元,共計54元。按照你的房價估算,總共省去各種稅費約80萬!”
王女士大喜,回家跟老公和弟弟商議,全家贊同。
一周后,王女士與老公辦理了離婚手續,稍后弟弟與弟媳也辦理了離婚手續。不久,王女士老公與弟媳辦理了結婚手續。
適逢王女士出差半月,父親在老家病重,弟弟趕回老家照顧。待回來后,王女士發覺老公與弟媳似有曖昧,追問之下,老公坦言:“我和她現在是合法夫妻,名正言順。”王女士大怒,無奈房產在人家名下,只得忍氣吞聲,催促弟弟讓弟媳趕緊跟老公辦理離婚手續。
恰巧老公也要出差,王女士只好再等。弟媳說公司安排外派培訓半個月,待老公和弟媳歸來,弟弟告知王女士,弟媳已有孕。王女士大驚,趕緊催他們去辦離婚,弟媳卻說,孩子不是弟弟的,她不能離婚。全家大亂,鬧到律師處。
律師聳了聳肩,無奈道:“我只不過是提個建議,僅供參考,沒想到你們真的這么快就執行了,而且事先也沒有任何規避風險的意識。我只能說,房產有風險,離婚需謹慎!”
? ? ? 王女士當場暈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