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上一份離婚協議遭瘋傳,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關于房屋分割一欄,涉及房產共63套,其中50套歸女方所有,13套歸其20歲的女兒所有。存款分割中,100萬元歸男方所有。另外,一輛奔馳C180轎車歸女方所有。撫養權方面,女兒撫養權歸女方,并且男方每月需給女方支付一定金額的撫養費。債權及債務全部由女方處理。
網友們除了驚嘆在買一套房都要花半輩子工資的房價高企年代,竟有人離婚分割63套房產以外,更加關注的是離婚協議本身,有網友更說“原來離婚協議長這樣子啊!”“有的人離婚啥都分不到,有的人卻能分到幾乎所有的財產,每月還有撫養費”,關于離婚協議,廣東天穗律師事務所婚姻家事團隊王幼柏律師有話說!
一、別亂簽!離婚協議在辦理離婚手續一刻起生效
離婚協議書必須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才能生效,所以簽了協議但還沒到民政局辦理手續的夫妻們還有挽回和反悔的機會,在沒有辦理離婚手續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發生效力。任何一方都有權利對于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反悔。
同時,正因為離婚協議在辦理離婚手續一刻起生效,所以簽訂離婚協議書一定要謹慎,切忌不要為了多買房、子女就讀學校等各種原因“假離婚”,一旦辦理了離婚證,追悔莫及。
天穗律師事務所最近接待到一位當事人的咨詢,當事人的老公當初為了買房而辦理“假離婚”,把離婚時夫妻共同所有的四套房全部協議給了男方,并且去民政局辦理了離婚證。不料,男方是有預謀的。辦理了離婚證后,幾年都不愿意復婚。當事人問是否可以起訴要求重新分割房產?
王幼柏律師在仔細詢問了整個案情后,很不忍心告訴她:“不能”,她頓時淚如雨下。作為律師,最難過最悲哀的是,即使你滿腹經綸,精通法律,即使你明知道自己客戶被騙,但卻不能幫助到他們。這個案件中,她辦理離婚證已經三四年了,不能以欺詐脅迫等理由要求撤銷該離婚協議書,因為婚姻法第9條規定可以行使變更或撤銷權只能在辦理離婚手續一年提出。
二、別怠慢!財產分割后要盡快辦理過戶
同樣是天穗律師事務所婚姻家事團隊另一位當事人的故事,當事人在2015年8月就和先生離婚了,離婚協議書約定廣州一套現在價值600萬的房產歸女方所有。但并沒有要求其丈夫去房管局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房產還是登記在其丈夫一個人名下。
前天她突然收到白云區人民法院要拍賣該套房產的公告,才得知其丈夫在和其他合伙人經營公司期間,為公司一筆幾百萬的銀行貸款承擔了連帶保證責任。法院判決下來后,銀行申請強制執行,結果就凍結查封了其丈夫當初離婚協議約定歸其所有的房產,現在馬上要拍賣了。
當事人很著急來到律所找到王律師,她離婚以后,一個人帶著一個孩子,男方一分錢撫養費不給,一個弱不禁風的女子,承擔了所有責任。并且,涉案的房產是她與尚在襁褓中孩子的唯一擋風避雨的住所。她一直要求王律師幫助她,王律師也告訴了她案件的風險,因為該離婚協議書涉及到的房產沒有在房管局過戶,根據不動產登記的公示公信原則,登記權利人是其丈夫,因此該案有一定的風險,當然該案也有機會。
財產分割后一定要盡快辦理過戶,即使是銀行還有貸款沒有還清,在沒有凃銷抵押之前不能更名,但仍然可以通過“過橋”來解決此問題,最終實現過戶更名的目的。這樣,如果房產已經過戶在其名下,根據最高院強制執行相關法律規定,在執行程序一般是不能追加配偶作為被執行人。并且,其前夫對公司債務提供的僅僅是擔保責任,而擔保責任一般不會讓配偶另一方承擔夫妻共同債務之責任。
三、別隨意!簽訂離婚協議后難反悔
有些人太想離婚,因為急迫的心情加上不良的情緒,就會不加考慮而答應對方無理的離婚要求。等到辦理離婚手續后,對財產分割又開始反悔。
這種情況如果起訴至法院,法院一般不會處理,除非是雙方在辦理離婚手續一年內起訴,并且有證據證明受到欺詐、脅迫而簽訂的離婚協議才能變更或者撤銷該協議。而在實踐中,要提供是被對方欺詐、脅迫的證據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因此,辦理離婚手續時,簽訂離婚協議書需要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