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童年哲學》隨想
沈麗新
在工作多年之后,我才有機會執教小學低年級。這對于長期執教高年級的教師而言,是一種多么值得期待的體驗。雖然同樣是小學生,但當我面對小學低年級兒童,似乎有了全新的感覺——我離童年更近了!
可是,我真的理解“童年”嗎?我又真的懂得“兒童”嗎?我的同行們對“童年”與“兒童”的認識是否都已經足夠讓他們很有底氣地守護好孩子們的童年?
日認真研讀美國哲學家加雷斯·B·馬修斯的《童年哲學》。書中一個例子引起了我的關注。馬修斯有一次與教師們交流,其中一位四年級教師詢問他“四年級學生的思維特點是怎樣的?”馬修斯覺得這有點滑稽:一位經驗豐富的四年級教師,向一個從來沒教過小學的大學教授咨詢四年級學生是如何思維的。“這位教師已經習慣于認為,大學教授有種種關于兒童怎樣思維、怎樣行動以及兒童在這個或那個階段像什么的‘理論’。他如此習慣于接受專家的理論,以至于他很愿意設想,從某大學里來的小學教育外行能將他最熟悉的那些人的真實情況告訴他。”①馬修斯的推測令我汗顏。不管自己是否在主動學習,我們這些經常被要求完成規定內容、規定學時的各種繼續學習任務的小學教師,也經常聽“大學里來的小學教育外行”的各種講座。在聽講座的之前與之后,我們是否也如那個四年級教師一樣,寄望于別人來教我們怎樣去認識、去了解我們的學生?
無疑,要了解童年理論,我們通常要求助于心理學家。但要了解我們面對的學生,站在孩子們童年邊上的教師,應該具備自己的童年理論。感謝馬修斯,讀他的《童年哲學》,對照自己歷年來的實踐與心得,自己模糊的、不確定的童年理論,似乎漸漸有了輪廓:
一、 ? 將兒童看作探究伙伴來尊重。
馬修斯指出:“兒童不只是研究的客體,他們與我們一起,也是康德所謂‘目的王國’的成員。對兒童好奇不會有錯的,當然了,我們應當對他們的教育和福利有責任心;但首要的是,我們應當對兒童保持尊重。”②正常情況下,無論父母還是教師,都會分別對兒童擔當起養育、指導、安撫和激勵的責任。在這個過程中,大多數成年人會盡心盡責,愛護兒童。但是,有時候成年人過于看重自己的責任,就有可能無法賞識兒童對成年人的貢獻。很多時候,我們常常在兒童面前特別強調自己“成年人”的身份,也特別突出兒童“未成年人”的地位,兒童就漸漸失去“人”的地位。
我漸漸明晰:兒童首先是人,然后才是兒童。長久以來,至少是我,過于注重兒童的“兒童”身份,在很多地方其實過于呵護兒童,甚至不免有“非人化”兒童的嫌疑——有時候每一個人都應該遵守的規則,我會因為對方是兒童而豁免對他或她的要求。
兒童常常是清新的、有創意的思想者。相伴“成熟”而來的卻有可能是僵化呆滯和缺乏創意。對于許多人來說,他們成年生活中的藝術和哲學從未比得上他們童年的藝術和哲學,更遑論超越了。
作為獨立自主的生命個體,兒童值得成年人看作探究伙伴來尊重。尊重他們對世界的好奇與疑慮,尊重他們的思考與行動。成年人不必急著去教育兒童,更別急著在兒童犯錯誤的時候去批評他們。很多時候,成年人的尊重與等待,可以幫助兒童完成對知識的自我鏈接,完成對規則的自我構建,完成對道德的自我約束。
二、 ? 摒棄成年人在孩子面前的優越感。
“所有的成年人都曾經是孩子——但是,沒有幾個成年人能夠記住這一點。”③被譽為“關于生命與生活的美好童話”的法國小說《小王子》中的這個句子,打動過很多成年人與孩子。榮格的重演論觀點也表達過:童年只是一種過去的狀態。的確,對于一個成人來說,童年的許多事情已經無法直接回想了。或許童年的這些事情從來就沒進入“長期記憶內存”,或許它們雖然進入了內存但后來被發展起來的自傳式記憶排擠出去了。因此,很多成年人忘了自己也曾經是孩子,當他們面對孩子的時候,會毫不掩飾地保持與孩子的距離。
馬修斯指出并質問成年人:“這樣的距離感也會鼓勵成人對兒童抱有優越感。如果我們認為兒童所生活的概念世界在結構上與我們的不同,卻會自然而然地進展到我們的概念世界,那么,我們對作為道德行為人的兒童,怎么可能不抱有優越感呢?”④
我也一度在兒童面前持有優越感。我一度覺得自己應該是那個走在兒童前面的人——我要去引領兒童成長,而不是陪伴兒童成長。我時常能夠敏銳地察覺各種可以讓我去批評或者教育兒童的契機,并及時付諸行動。我大概一直覺得自己站立在“教育”這個程序“輸出”的端口,而兒童,則僅僅身處“輸入”的端口。“三人行必有吾師”這樣的古訓,在我的概念中,同行的另外那兩人毫無疑問也是成年人。
這種在兒童面前的優越感,會讓我遺憾地錯失兒童給我各種啟迪與幫助的機會。事實上兒童要遠比成年人更多地對他人、對世界持有無條件的信任與愛。有時候,我會漠視一些街頭乞丐的求助,覺得詐騙的嫌疑更多。在這種時候,往往是兒童,毫不質疑地愿意去同情與幫助。對比兒童的這種質樸率真,有時候真覺得,在道德的某些層面,兒童才是成年人的學習榜樣。
三、 ? 讓兒童享有更多權利。
在一個理想的家庭或者班級里,兒童隨著年齡的增長會有愈來愈多的自由,來評價、制定家庭或者班級當中管理他們的規矩、措施。孩子是家庭的一員,同樣也是班級的一員。無論在家庭或者班級里,孩子都該享有一定的權利,并隨著年齡增加而享有更多權利。“讓兒童享有更多權利,讓兒童在愈來愈年幼的年齡享有權利,這是我們的社會漸漸推進的方向。”⑤馬修斯的建議讓我吃驚。
生活中,成年人與兒童經常被雙重標準區別要求著。兒童常常被視為弱小的、被動的,而成年人則被視為有理性的、高動機的、高效率的。很多時候,兒童并不具備與成年人平等的權利。比如,家里來了久違的客人,我們總是在既定時間要求兒童去睡覺,完全無視他的興奮心情,也預計他晚睡了會影響第二天的學習。而對自己則另外一套標準:可以晚睡,并預計明天的工作不會因為晚睡受影響。
在我帶一年級班級期間,我總是習慣和同事合作打掃教室,覺得這樣反而高效,因為可以預計到讓兒童打掃教室會出現的各種狀況,以及自己不得不參與的善后。讀《童年哲學》的這一刻,沮喪地發現,其實我剝奪了兒童練習打掃教室的權利,剝奪了兒童在各種狀況中學習如何有序合作完成打掃教室的權利。
2008年我在英國游學期間,看到一間小學教室的墻壁上貼著一幅標語:Wehave the right to have fun when we’re learning!(“我們有權利享受學習時候的樂趣!”)我總是鼓勵自己的學生要“樂學”,總覺得發現學習的樂趣是學生自己的能力。從沒設想過:學生有權利享受學習的樂趣,而這個樂趣是教師應該給予的。
如此推斷,好教育、好教師該讓兒童享有更多的權利。有權利在學校里健康成長,有權利保持心靈的自由,有權利享受學習的樂趣,有權利體驗成功的喜悅,有權利嘗試失敗的滋味……兒童享有的權利越多,我們的教育才越有品質。
兒童是人,完全值得擁有人在道德和智識兩方面應當享有的尊重。身為教師,我們也曾經歷童年,如今我們又守護在童年門口,沒有理由與童年疏遠。童年里的兒童是什么樣,將來會成為什么樣的成年人,均應得到尊重。
【參考文獻】
①加雷斯?B?馬修斯. 童年哲學[M]. 北京:三聯書店, 2015. 19
②加雷斯?B?馬修斯. 童年哲學[M]. 北京:三聯書店, 2015. 26
③圣埃克蘇佩里. 小王子[M]. 長沙:湖南文藝出版社, 2011. 7
④加雷斯?B?馬修斯. 童年哲學[M]. 北京:三聯書店, 2015. 82
⑤加雷斯?B?馬修斯. 童年哲學[M]. 北京:三聯書店, 2015. 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