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講? 近體詩格律(二)
上一講我們討論了近體詩的基本格式。而在它們的平仄、對仗、押韻和節奏方面,有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討論。我們還是以討論律詩為主。
一、關于平仄的幾個問題
1、粘對
律詩的平仄有“粘對”的規則。本聯內要求“對”,兩聯間要求“粘”。
“對”,就是平對仄,仄對平,在本聯內出句與對句的平仄是對立的。我們知道,律詩有四個基本句型,可以組成兩副對聯。五律的兩副對聯形式是:
(1)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
(2)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
七律的兩副對聯形式是:
(1)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2)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
但當首句入韻時,首聯的平仄就不是完全對立的了。五律首聯成為:
(1)仄仄仄平平,平平仄仄平。或
(2)平平仄仄平,仄仄仄平平。
七律的首聯成為:
(1)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或
(2)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平平。
在這種情況下,首聯只好不完全“對”了。這是“對”的特殊情況。
“粘”,就是平粘平、仄粘仄,后聯出句第二字的平仄要跟前聯對句第二字相一致。具體是,要求第三句跟第二句相粘,第五句跟第四句相粘,第七句跟第六句相粘。粘對的作用,是使聲調多樣化。如果不“對”,上下兩句的平仄就會雷同。如果不“粘”,前后兩聯的平仄又會雷同了。
明白了粘對的道理,可以幫助我們背誦律詩的基本平仄格式。只要知道了第一句,就可以背誦出全首的平仄格式。
違反了對的規則叫做“失對”;違反了粘的規則叫做“失粘”。在盛唐律詩格律尚未定型化的時候,有的詩人還有一些不粘的詩。如:
王維·使至塞上
單車欲問邊,屬國過居延。
征蓬出漢塞,歸雁入胡天。
大漠孤煙直,長河落日圓。
蕭關逢漢使,都護在居延。
本詩第三句和第二句不粘。到了盛唐以后,失粘的情況就非常罕見了。
2、特定的一種平仄格式“準律句”
在五律中,“平平平仄仄”這個句型,可以改為“平平仄平仄”;七律是五律的擴展,因此“仄仄平平平仄仄”這個句型可以改為“仄仄平平仄平仄”。這種特定格式在律詩中很常見,以致人們把它稱為“準律句”。如:
杜甫《月夜》:“今夜鄜州月,閨中只獨看。遙憐小兒女,未解憶長安。香霧云鬢濕,清輝玉臂寒。何時倚虛幌,雙照淚痕干!”
孟浩然《過故人莊》:“故人具雞黍,邀我至田家。綠樹村邊合,青山郭外斜。開軒面場圃,把酒話桑麻。待到重陽日,還來就菊花。”
杜荀鶴《山中寡婦》:“夫因兵死守蓬茅,麻苧衣衫鬢發焦。桑柘廢來猶納稅,田園荒盡尚征苗。時挑野菜和根煮,旋斫生柴帶葉燒。任是深山更深處,也應無計避征徭。”
林逋《山園小梅》:“眾芳搖落獨鮮妍,占斷風情向小園。疏影橫斜水清淺,暗香浮動月黃昏。霜禽欲下先偷眼,粉蝶如知合斷魂。幸有微吟可相狎,不須檀板共金樽。”
詩律學家認為,“準律句”首字必須用平聲字,不再可平可仄。即:五律“中平平仄仄”改為“平平仄平仄”特定句式時,首字必須用平,七律“中仄中平平仄仄”改為“仄仄平平仄平仄”特定句式時,第三字必須用平。從古人的作品看,大多數情況的確如此。但也有例外。從上面孟浩然《過故人莊》首句看,首字“故”就是仄聲。其實就如杜甫《登岳陽樓》首聯“昔聞洞庭水,今上岳陽樓”,首字“昔”也是仄聲。李白《聽蜀僧濬彈琴》頸聯“客心洗流水,遺響入霜鐘”,首字“客”也是仄聲。今天,“準律句”首字用平還是為詩人們普遍遵行。
3、避免孤平
在五言“平平仄仄平”這個句型中,首字必須用平聲。如果用了仄聲,就算犯了孤平。因為除了韻腳之外,只剩一個平聲字了。在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這個句型中,第三字如果用了仄聲字,也算犯了孤平。詩人們認為,孤平是律詩的大忌,他們寫律詩都很注意避免犯孤平。在上面情況下,如果五言首字、七言第三字確實需要用仄聲字,那就必須加以補救(見下文拗救)。
還有人認為,如果兩個仄聲字夾一個平聲字,也算孤平,必須補救。有人還認為如果兩個平聲字夾一個仄聲字,就算孤仄,也須補救。我們認為,以上觀點在藝術上沒有什么意義;設置太多的清規戒律不利于藝術創作,應予廢除。
相反,也有人認為今人寫律詩可以不必講究孤平問題。我們認為這種觀點可以作為一家之言。今天詩人們還是普遍主張,避免孤平是需要遵守的基本規則。
4、拗救
凡是平仄不符合常格的句子,稱為拗句。上面講的那種“平平仄平仄”特定格式(“準律句”),由于被使用很經常,也就不被當成拗句了。這里主要討論其它兩種拗句及其補救的辦法。
(1)在“平平仄仄平”句式中,首字用了仄聲,第三字就必須改用平聲字予以補償,變成“仄平平仄平”,以免犯孤平。七言則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換成“仄仄仄平平仄平”。這是本句自救,或稱當句自救。如:
張籍·沒蕃故人
前年戍月支,城下沒全師。
蕃漢斷消息,死生長別離。
無人收廢帳,歸馬識殘旗。
欲祭疑君在,天涯哭此時。
第四句“平平仄仄平”,首字“死”仄聲拗,在第三字用“長”平聲補救。
(2)在“仄仄平平仄”句式中,第四字用了仄聲字(甚至第三、第四字都用了仄聲字),就必須在對句的第三字改用平聲字作補償,變為“中仄中仄仄,中平平仄平”。七言則變成“中平中仄中仄仄,中仄中平平仄平”。這是對句相救,或稱隔句相救。如:
白居易·賦得古原草送別
離離原上草,一歲一枯榮。
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遠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孫去,依依滿別情。
第三句“不”字仄聲拗,第四句“吹”平聲救。
陸游·夜泊水村
腰間羽箭久凋零,太息燕然未勒銘。
老子猶堪絕大漠,諸君何至泣新亭?
一身報國有萬死,雙鬢向人無再青。
記取江湖泊船處,臥聞新雁落寒汀。
第五句“有萬”兩字都拗,第六句“向”字拗,“無”字既是本句自救,又是對句相救。這是(1)、(2)兩種拗救結合。
5、所謂“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
這句話是為了讓初學者容易記住七律的平仄而總結出來的口訣。意思是,第一、第三、第五字的平仄可以不拘,第二、第四、第六字的平仄必須分明。至于第七字,自然是要求分明的。就五律來說,這句口訣就應該是“一三不論,二四分明。”這兩句口訣對初學者有一定幫助,但也容易引起一些誤會,因為它不完全符合事實。因此要注意以下情況。
“一三五不論”不包括三種情況:
一是五言“平平仄仄平”首字、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第三字不能不論,如果用仄聲字,就會犯孤平。
二是不包括五言“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這種特定句式(準律句)。
三是不能造成句末“三連平”或“三連仄”,否則就成了拗句。“三連仄”還能在對句拗救,如上面舉例的陸游《夜泊水村》。至于“三連平”,那是古風專用的形式,律詩是不能用的。
“二四六分明”也須注意以下兩種情況:
一是不包括五言“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特定句式(準律句)。
二是五言“仄仄平平仄”如果換成“仄仄平仄仄”,那對句第三字改為平聲字就可以了。這是第二種拗救。如上舉白居易《賦得古原草送別》頷聯。七言類推。如上舉的陸游《夜泊水村》頸聯。
我們回頭再看看律詩的基本格式,凡是五言第一、三字,七言第一、三、五字字外沒有加圈的,就是不能“不論”的。
二、關于對仗的幾個問題
1、字面相對
我們知道,對仗的基本規則是“詞性相同,平仄相反”。同時也要知道,律詩對仗是不能同字相對的。所謂“字面相對”指,只要求字面相對仗,不要求語法結構相同。如李商隱《安定城樓》頸聯:“永憶江湖歸白發,欲廻天地入扁舟。”出句“白發”不是“歸”的直接賓語,“歸白發”等于“白發歸”;對句“扁舟”則是“入”的直接賓語。又如蘇軾《有美堂暴雨》頷聯:“天外黑風吹海立,浙東飛雨過江來。”出句“吹海立”是兼語式;對句“過江來”則是連動式。
連綿字一般只能與連綿字相對,而且詞性相同的連綿字才能相對。如名詞連綿字蛺蝶、蜻蜓,形容詞連綿字逶迤、磅礴,動詞連綿字躊躇、踴躍,等。
2、工對
所謂“工對”,就是出句與對句的句式結構完全一致,相對位置上的字詞不僅詞類相同,而且義類一致。古人對詞的分類跟今人不完全相同。詩的對仗中,古人對動詞、形容詞的分類比較粗疏,而對名詞的分類卻很細致。比如,依照傳統,名詞還可以細分為以下一些小類:
(1)天文(日月風云等)(2)時令(年節朝夕等)(3)地理(山水江河等)(4)宮室(樓臺門戶等)(5)器物(刀劍杯盤等)(6)衣飾(衣冠巾帶等)(7)飲食(茶酒餐飯等)(8)文具(筆墨紙硯等)(9)文學(詩賦書畫等)(10)草木(草木桃杏等)(11)鳥獸蟲魚(麟鳳龜龍等)(12)形體(身心手足等)(13)人事(道德才情等)(14)人倫(父子兄弟等)
關于名詞小類的分法,還有其它說法。如還有干支類(甲乙丙丁子丑寅卯等)、代名類(我余吾予爾汝他己自相子君誰何等)、人名類、地名類,等。
工對舉例:
露重飛難進,風多響易沉。(駱賓王《在獄詠蟬》)
少婦今春意,良人昨夜情。(沈佺期《雜詩》)
山隨平野闊,江入大荒流。(李白《渡荊門送別》)
白云回望合,青靄入看無。(王維《終南山》)
盤飧市遠無兼味,樽酒家貧只舊醅。(杜甫《客至》)
溪云初起日沉閣,山雨欲來風滿樓。(許渾《咸陽城東樓》)
現代生活與古代已經有了極大不同,詞性分類也有了若干變化,因此今人可以有與古人不同的分法,這是很自然的。大家可以共同探討。
近體詩對仗往往使用鄰類的詞語,稱為“鄰對”。所謂“鄰類”,指意義范疇比較接近的類別,比如天文與時令、天文與地理、地理與宮室、動物與植物、衣飾與器物、器物與文具、形體與人事、人倫與代名、人名與地名,甚至某些動詞與形容詞,等。這樣的對仗也算工對。如:
月下飛天鏡,云生結海樓。(李白《渡荊門送別》)
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杜甫《春望》)
大漠孤煙直,長河落日圓。(王維(《使至塞上》))
驚風亂飐芙蓉水,密雨斜侵霹靂墻。(柳宗元《登柳州城樓》)
江上小堂巢翡翠,苑邊高冢臥麒麟。(杜甫《曲江》)
曉鏡但愁云鬢改,夜吟應覺月光寒。(李商隱《無題》)
句中自對而又兩句相對,算是工對。如“國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山與河是地理,草與木是植物,對得已經工整了,于是地理對草木也算工整了。
對仗以反對為優(工),正對為劣(拙)。所謂“正”、“反”指詞義。如“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就是反對,確實對得很好。講“反對為工”是強調詞義差異,出句與對句意思差異。因為這樣可以增強藝術性,豐富詩句的含義。不能要求上下句每一個詞和詞組都是反義詞,但要避免用同義詞。杜甫《客至》“花徑不曾緣客掃,蓬門今始為君開。”“緣”與“為”是同義詞,但它們是虛詞(介詞),所以不算缺點。再說一首詩中偶爾用一對同義詞,還不一定就算有毛病,但多用就不好了。出句與對句基本或完全同義,叫做“合掌”,更是詩家大忌。
3、寬對
一聯中詞性對得不那么工整,或詞組對得不那么工整,稱為寬對。如李白《登金陵鳳凰臺》頸聯:“三山半落青天外,二水中分白鷺洲。”前面“三山”與“二水”、“半落”與“中分”都對得很工整。后面雖然“青天”可對“白鷺”,但方位詞“外”不能與名詞“洲”相對;何況白鷺洲是個地名,更不能與“青天外”相對。此聯可說是半對半不對,算寬對。再如杜甫《月夜》頷聯“遙憐小兒女,未解憶長安。”也類似。
形式服從于內容,詩人不應該為了追求工對而損害思想內容。如果能用工對當然好,但要貼切自然,不能刻意雕琢,否則就會流于纖巧。如果用寬對能更好地表達思想內容,那就用寬對,個別情況下甚至不惜用半對半不對的寬對。
4、借對
也稱“假對”。一個詞有兩個意義,詩人在詩中用的是甲義,但同時借用它的乙義來與另一個詞相對,稱為借對。如杜甫《江曲》頷聯“酒債尋常行處有,人生七十古來稀”,古代八尺為“尋”,兩尋為“常”,所以借用來與數目字“七十”相對。又如劉禹錫《西塞山懷古》頷聯“千尋鐵鎖沉江底,一片降幡出石頭”,詩里“石頭”指地名“石頭城”即金陵,但這里借用其字面義來與“江底”相對。
有的借對是借聲音。借音多見于顏色對,如杜甫《恨別》頸聯“思家步月清宵立,憶弟看云白日眠”,借“清”音為“青”與“白”對。又如李商隱《錦瑟》頸聯“滄海月明珠有淚,藍天日暖玉生煙”,借“滄”音為“蒼”與“藍”對。
5、流水對
一般的對仗是平行的兩句話,各有獨立性。而流水對的對仗是,一句話分為兩句說,是一個整體,兩句話各自獨立就意義不完整,或沒有意義。如杜甫《聞官軍收復河南河北》末聯“即從巴峽穿巫峽,便下襄陽向洛陽”。又如白居易《鸚鵡》頸聯“人憐巧語情雖重,鳥憶高飛意不同。”
6、交錯對
又稱錯落對,古稱“蹉對”。一聯中出句的詞語與對句的詞語本可相對,但不是在同一個位置而是錯開,稱為交錯對。如王維《輞川閑居贈裴秀才迪》頷聯“倚杖柴門外,臨風聽暮蟬”,出句“柴門”與對句“暮蟬”本可相對,但“柴門外”是名詞加方位詞結構,“聽暮蟬”是動賓結構,不符合規則。于是就利用交錯對的形式來補救。又如杜甫《長江》(二首之一)首聯“眾水會涪萬,瞿塘爭一門”,“眾水”本應與“一門”相對,“涪萬”應與“瞿塘”相對,但如果把“一門”與“瞿塘”對換,意義就不清了。所以只能如此安排。交錯對一般是在詞語對仗安排與格律發生矛盾時,才予采用以作補救的。
三、關于押韻的幾個問題
1、寬韻和窄韻、險韻、中韻
韻目字數多的稱寬韻,韻目字數少的稱窄韻,還有些韻母字數更少,稱為“險韻”,介于寬韻與窄韻之間的,稱為中韻。平水韻的平聲韻30個韻目中,寬韻有8個:東、支、虞、真、先、陽、庚、尤,窄韻有7個:微、文、刪、青、蒸、覃、鹽,險韻4個:江、佳、肴、咸,其余11個韻為中韻:東、魚、齊、灰、元、寒、蕭、豪、歌、麻、侵。窄韻的詩比較少見,險韻的詩更少。有些韻,如微韻、刪韻、侵韻,字數雖然不多,但是比較合用,詩人們也很喜歡用它們。
2、鄰韻和鄰韻通押
在一百零六個韻目中,有些韻聲調比較接近,稱為鄰韻。
鄰韻在古體詩中,一般可以通押。在近體詩中,由于首句是否押韻是自由的,因此首句的韻腳也不太嚴格,用鄰韻也行。這種首句用鄰韻的風氣到晚唐相當普遍,到宋代更是成為時尚。如:杜牧《清明》:“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欲斷魂。借問酒家何處有,牧童遙指杏花村。”又如林逋七律《山園小梅》(見上舉)。這兩首詩都用十三元韻,但《清明》首句韻腳卻用十二文的“紛”,《山園小梅》首句韻腳卻用下一先的“妍”。
今天人們寫律詩,只要朗誦起來和諧,應當可以更靈活地使用鄰韻通押。
這里將平聲的鄰韻關系開列如下。
東冬江陽支微齊魚虞佳灰真文元(一部分)寒刪先元(一部分)
蕭肴豪庚青覃鹽咸
另有歌、麻、蒸、尤、侵五個韻目無鄰韻。也有學者把蒸韻與庚青歸并為鄰韻。
四、關于節奏問題
近體詩具有很顯著的音樂性,主要體現在平仄和節奏上。第二講我們在介紹近體詩節奏形式時,用“音步”予以簡要說明。并指出節奏指的是詩的音樂性,而非指詩的句式和詞法。這里還有必要再作一些討論。
1、音步與節奏點。
漢語的字都含元音,因此一字一音節。兩個字為一組連續讀,就組成雙音步;一個字單讀,就是單音步。雙音步的后一個字是節奏點;單音步的單字自身就是節奏點。節奏點在吟誦時,可以把語音適當拉長,或有語氣上小小的停頓。
五言詩節奏為二一二,或二二一;七言詩在五言詩的前面加一個雙音步,為二二一二,或二二二一。如劉長卿《逢雪宿芙蓉山主人》節奏:日暮-蒼山-遠,天寒-白屋-貧。柴門-聞-犬吠,風雪-夜歸-人。又如杜牧《赤壁》節奏:折戟-沉沙-鐵-未銷,自將-磨洗-認-前朝。東風-不與-周郎-便,銅雀-春深-鎖-二喬。
五言和七言的后三字,不論節奏是一二還是二一,它們結合都比較緊密,吟讀時有時就是三字連讀。上舉“風雪夜歸人”的后三字尤為明顯。
2、近體詩的節奏與句式的關系。
大多數近體詩的節奏與句式是一致的,但有的不一致。
五言詩的一般句式是二三,細分可以是二一二或二二一。七言詩的一般句式是四三,其中四又可細分為二二三,同樣可細分為二一二或二二一。對照上文講的節奏,可以看出節奏與句式是一致的。
但是我們知道,句中的詞有單音詞、雙音詞,還有多音詞。多音詞就會跨兩個節奏單位。如李商隱《無題》“相見時難別亦難”,“相見時難”從詞義看,是三一結構,而非二二結構,這與七言詩的節奏是不同的。不過,由于它符合七言句式初分的四三結構,吟讀起來只是相當于七言詩節奏的二二連起來讀,并未給人產生不和諧之感。再如杜牧《寄揚州韓綽判官》“二十四橋明月夜”,“二十四”是多音詞,詞義也跨兩個節奏單位,但“二十四橋”是結構緊密的詞組,句式大結構為四三,讀起來也和上例一樣,是和諧的。
當然,不論五言還是七言,句式結構都要照顧到節奏要求,而不能隨意安排。舉一個反例,名句“落霞與孤鶩齊飛”(王勃《滕王閣序》)的句式為二一二二,節奏亦然,它不符合近體詩的句式結構和節奏要求,因此它不是近體詩詩句。假如硬讀成“落霞-與孤-鶩齊飛”或“落霞與孤-鶩齊飛”,恐怕就會不知所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