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最近網上瘋傳一段視頻,內容大致是這樣的:情侶鬧矛盾,女方一言不合,就直播割腕,發視頻給男友“你不要我,我就死給你看”。
我沒有看那個視頻,死有什么好看的。我無法理解一個連死都不怕的女人,居然會怕男人不要她。
死要是能夠實現人所有的愿望,那么這個世界上就沒有失望這件事情了。凡是得不到的或是不如意的,都可以心一橫、腦一熱,來個“死”的威脅。
無奈癡傻的人并不在少數,特別是沾上“情”字的男人女人們,在荷爾蒙值激增的狀況下,常常做出一些令人難以置信的舉動。他們不知道在情況糟糕到極點的時候,我們還可以選擇“向死而生”“絕處逢生”?
在我對男女之情還完全懵懂的狀況下,有一位姐姐卻把我當做了知心友人。當時與一群女孩子在一塊兒工作,不同的是,我是勤工儉學,她們是初中畢業即步入社會的女孩。在一群剛剛從初中校園里走出來的小妹妹們面前,她年紀稍大,已經工作幾年了。可能是因為我多讀了幾年書,她對我頗為信任,把我這個小幾歲的妹妹當成了朋友,常與我談些心事。
一切都得從單位來了一個新的主管開始說起。他,三十出頭,一米七八的個兒,西裝革履,風度翩翩。那個姐姐第一眼就喜歡上了那個男上司,可惜男上司對她沒有什么感覺。那個姐姐不到一米五的身高,單薄的像是紙片人,該有的地方都不是很出眾。性格上對人沒有什么心機,大大咧咧的,本性難掩。初中畢業后出來工作,干了幾年也還是一個底層員工,實際上今后也不會有什么很好的發展。明眼人一看,可能都會覺得他們之間怎么可能呢?
那個時候,我雖然也是近二十歲的人,但是從未談過戀愛。所以當那個姐姐跟我說的時候,我只能憑著書中的愛情,對人性的理解來猜測她的情感心路,同時也因為自己年輕怕事,對她多是附和體諒,有異議也說得很委婉。遲鈍半拍的我,實際上并沒有把一個年輕女子的愛情看成很嚴肅的一件事,老老實實干活掙生活費要緊,過后便忘了。
直到有一天,她一夜未歸。第二天,我看到她既輕盈又神游地工作著(應該是后來我才這么認為的),與往日大不一樣。直到晚上下班,撇開了同事們,我們倆一起回宿舍的路上,她忽然笑嘻嘻地跟我說,我跟你說個秘密。
秘密,實際上并不是什么好東西。它常是一種負擔,張口欲言而不能,克制力不好的人一不小心就滑向了“不靠譜”的人種。
“昨晚我跟他在一起。我的第一次。”她說。
這句話的意味我懂,但是我不懂這為什么啊。
“你這樣會吃虧的。他喜歡你嗎?”我問。
“不喜歡,我知道的。”她說。
劇情沒什么新鮮的,那個男人愛另一個女孩而不得,在酒精的作用下錯把她給睡了。在這種情況下,送上門的女人一般都是個悲劇。我的內心想嚴厲地說她不應該,可是我的性格阻礙了我的語言,我說不出口。
“那他現在準備怎么辦?跟你在一起嗎?”我問。
停留在傳統思想里的我,仍然希望他能對她負責,畢竟這個姐姐也是我的朋友,我不希望她受到傷害。
“不會,他早上醒來跟我說,就當沒發生過。”她失落卻不憤懣地說著。
“是我自愿的,我樂意為他。”她繼續說著。
……
我對她有點心疼,以為她會就此結束這段孽緣。但是我不曾想到,她居然深陷其中,出不來了,在之后很長的一段時間里不斷地上演“愛而不得”的撕心裂肺。哭過,鬧過,甚至萌生了輕生的念頭。
小小的身材,紅腫的眼睛,常常失神或是狂躁,一點點小事都會觸發她的怒氣,以至于大家都對她敬而遠之。而且工作上頻頻出錯,領導失望苛責常有,生活工作都岌岌可危。
很長時間里都是“你不要我,我難過得想死”的狀態,一直到把男上司給糾纏得自行離開。
其間背后到底發生了什么事情,我后來沒有問過。只是零星地聽她說過,有再好過,但那個男人也都是玩玩,從未認真過。
這樣的男人不怎么樣,但是在法律之外,我們對他人只能有期望,不能要求。即使他不是個好人,不是坐懷不亂的君子,也只能說明這個人人品不咋地,是沒法問罪的。唯一能夠要求的只有自己,對自己理智嚴苛其實是對自己的愛護與尊重。
一個女人只有先把自己當塊寶,她才有成為一塊寶的機會。
張愛玲說:“遇見你我變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塵埃里去,但我的心是歡喜的,并且在那里開出一朵花來。”愛胡蘭成甚過愛自己,把自己低到塵埃里去,到了最后訣別離開的時候,連同愛情一起萎謝的還有她的才華,甚至還有她的生命力。
聰慧如張愛玲,我不信她不懂她愛的那個男人。但她仍然飛蛾撲火,朝著悲劇狂奔,不過好在她是曠世才女,那段悲劇戀情便也成了曠世“傳奇 ”。
在愛情上,林徽因才是終得幸福的,她既有靈性才氣,也有理性現實,性情決定她能夠理智地為自己選擇最適當的歸宿。
飛蛾撲火的愛是壯烈的,即使不死也是傷筋動骨,難以痊愈。理性克制的愛是踏實的,即使平淡也是細水長流,足以白頭。
作為一個平凡人,我更傾向于理性克制的愛,既不狂愛一人,也不要求他人狂愛,現實溫暖才是一般男女的最好歸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