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怪誕,我實在想不出更恰當的詞來形容,比如行文結構,比如主角思想。這是看書人和造書人的較量,也是一段奇妙之旅。
若干本小說,若干個作者,若干類語言,若干篇故事,有開頭卻沒結尾,有人物卻不完整。
可是不會覺得乏味,即使這本書里面的語言有些地方實在晦澀難懂,頗帶幾許哲學意味。
給我印象最深的,是關于“感知”:感知不僅僅是來自于內心,更多的時候可能是由外部引起的對靈魂深處的啟示。對于事物,可以喜歡可以反感,也可以干脆就沒什么感覺。你并不確定你對這件事樂不樂意,你沒有告訴那個人你確定還是不確定,因為你自己也不確定自己是確定還是不確定。你唯一確定的是,你確定自己不確定。
嗯,有些拗口,甚至有故作高深的嫌疑。可是細細想來吧,卻又值得揣摩。
你所感知的,并不都可以表達,更別提讓旁人理解。在這連續的生活里,想要找出世界的規律。
這本書,讓我很想討論一下“文學”和“小說”。
文學和小說其實不只是題材內容上分類的不同,其實上它們根本就是不同分類標準下的產物,沒有什么可比性。可是我呢,從我個人的角度出發,還是常常將其分開而論的。
就我個人閱讀體驗而言,小說會比較引人入勝的,因為一般而言,它的整個故事情節和人物個性,都極具色彩。所以,無論是言情懸疑還是探險,或者一些經典小說,都并沒有那么晦澀難懂。這樣說吧,就算有時候小說里面的時代背景,或者人物思想,甚至名詞你都可能看不懂吧,但是你多數情況下,一旦看了開頭,就不會“棄書”,因為畢竟還是想看結尾的。(不是指全部啊,只是一部分。)
然則,文學呢?光字面意義而言,就有點高不可攀。
文學,不拘于“文”,而限于“學”。
文章嘛,形式什么都不用嚴格批判,甚至在我看來,一段文字又何嘗不是“文”呢?但是,可以稱之為“文”者,不一定值得人學習,所以不可謂之“文學”。這在某種程度表明,“文學”具有思考性,需要發人深省。而多數情況下,容易不需要動腦,動腦的不容易。所以,“文學”很多時候是需要一定文化積累和耐心才能讀進去的。對我個人而言,這本書就是“文學”而不是簡單“小說”。
當然啦,我最推崇的還是“寓教于樂”,那些史詩巨作,如果不能通俗易懂,閱讀難度大到讓人望之卻步,某種程度上,是不成功的。那只是寫給自己,或者是寫給“圈內人”看的。如果小說能夠通過有趣輕松的方式,傳遞高深莫測的思想,那簡直不要太令人興奮!
所以,卡爾維諾這本書,在我個人看來,遠遠沒有我最喜歡的《小王子》更讓我推介。因為它的的敘事手法雖然新穎卻并不是可以為多數人接受,也可以說“雜亂無章,毫無情趣”。當然,某種程度上,這也跟翻譯有關。我大一喜歡俄國文學,將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白癡》看了兩個版本,而后大二喜歡英國文學,迷上了喬治奧威爾,他的同一本書也是看了幾個版本。現在喜歡看意大利文學,都有一個共同點:不是本土語言。讀的都是譯本,就好比別人的轉述,其中難免帶有譯者語言特點和自我情感,所以有所差別也很正常。
我常常自詡膚淺,不喜也不屑于以讀書為目的,比如學知識學思想提升氣質以及等等。
讀書,講究的是舒服,看的舒服才會真正讓我有所思考。至于“書中自有顏如玉”“腹有詩書氣自華”等讀書好處,自己倘若真喜歡讀書,又何愁沒有這些利得呢?
書和人是有緣分的,喜愛看書之人必定幼時就和書親近。
我不否認后天習慣的養成也能促進一個人去喜歡閱讀,但我更偏向于先天性的導向。因為那樣,才會充分享受閱讀的愉悅。許多人都叫嚷著“多讀書讀看報”,但是就連這些喊著口號的人里面又有多少真正去堅持過讀書呢?沒時間是個托辭罷了,刷手機看娛樂就有時間啦?終究是興趣使然。
而興趣,是沒有貴賤之分的。我多次說過,你喜歡紅酒并不代表你就比喜歡可樂的人高雅。
真正的高雅是內在的心靈,不是外在的愛好。
同樣,看書和打麻將,總是不能說前者高尚的。(當然,如果打麻將嚴重到破壞家庭穩定,那就不算愛好,是惡習了。)適之有度,娛己樂人,自然無可厚非。
所以,現在的我不常規勸旁人讀書了,這個和品性無關,只和情趣有關。萬象天地,何樂不為?人活一輩子,不就求自己開心嗎?
雨淅淅瀝瀝的下,就想發呆什么也不想干。好啰嗦的我啊,又絮絮叨叨這么多。一家之見而已,也只是給自己看。我并不是一個嗜書若狂,很多時候,只是當之生活閑暇之樂,和看電視一樣自然,從沒有非得讀什么的負擔感??捎质莻€隨性的人,若遇本書對胃口,那也算是“茶飯不思”“手不釋卷”。
然則,生活總不是隨心所欲的,因為要準備考研,不能有以前那樣遇到好書就熬個通宵的灑脫。倒平白生出負罪感,似乎對書報以虧欠。
行吧,那就一周一本吧,不多不少,恰好一本。多吃少吃,口味都是會被弄壞的。
武漢這幾天一直陰雨綿綿,倒春寒也頗為清冷,外出跑步也只能作罷。所以呢,還是看書好,不挑時間不挑地點,翻開閱只即可。
樂哉,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