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事本身不可以被管理,能夠管理的只有行動。
我們和高效能人士的差距往往只有一步,就是將雜事變成行動的能力。
01
X先生是個拖延狂魔。
出差的時候,他不到最后一刻,從不去做準備。往往飛機出發前幾個小時,他才心急火燎的開始準備行李……
面對必須要做的工作,他則一再拖延它的開始,Deadline明明是3號,他卻從2號才開始干活,同時還有一種迷之自信,覺得自己能做得又快又好……
就連和女朋友約會,他都能每次遲到……
總之,一件事如果不急到火燒眉毛的程度,X先生從來都不緊不慢,總覺得時間還早。
結果你懂的。
終于,當他第N次拖延的時候,老板和女朋友都發飆了。
“要么停止拖延、提高效率,要么滾蛋!”
X先生終于開始正視自己行動力感人的問題。
于是在那段時間里,他開始仔細觀察身邊那些高效率的人們,發現他們中的很多都在使用清單類的軟件。
X先生如獲至寶,自己也下載了1個。
他興奮的將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大大小小的事都記錄了進去,還設定了每日提醒、每周提醒、提前通知,想著這下自己無論如何都不會在拖延了。
這不,每天軟件都會提醒自己去做事嘛。
然而,理想是豐滿的,現實卻很骨感。
他除了每天像審批公文一樣,給那些彈出的事件通知點延遲外,X先生仍然故我。
眼看手頭上很多工作的截止日又要來了。
X先生委屈的想哭。
“說好的清單軟件能有效提高效率的,怎么對我一點用都沒有?難道我真的就無可救藥了嗎?”
事實上,清單軟件本身并沒有錯,錯的是X先生的打開方式罷了。
雜事本身不可以被管理,能夠管理的只有行動。
僅僅收錄事情,只會讓更多事情在清單里落灰。
02
事實上,我們和高效能人士的差距往往只有一步,就是將雜事變成行動的能力。
同樣是放置在清單軟件里的事項,對我們來說,是一個個徒具虛名的雜事,而對于高效能人士來說,卻是一個個切實可行的項目。
雜事永遠是雜事,但項目確是可以細分好、拆成多個下一步行動的。
雜事和行動之間,可以通過“3個問句”來轉換。
1.要不要做?
要不要做,是對一件事情的選擇與思考。
如果我們去做根本就不需要做的事,就是白白地浪費時間精力,非常不明智。
因此,我們需要對手頭上的事進行辨別,篩選出那些壓根不需要做的事,將它們丟進垃圾箱。
畢竟人生的成功不在于做多少事,而在于做多少有意義的事。
做事要先有意義,后有條理。
很有條理、行動力超強的做錯事,只會更快的南轅北轍。
2.要的結果是什么?
當我們做過了篩選,確定需要做一件事的時候,就要學會關注結果!
要具備“結果思維”,明白行動不是目的,取得結果才是關鍵。
3.下一步如何行動?
有一個公式可以很方便幫我們制定出下一步的行動計劃,那就是:
我+(時間)+動詞+(關鍵人)+事情。
03
事實證明,“3個問句”在實際工作乃至生活中,具備很強的可操作性。
舉個栗子。
早上8:00,我們打開清單軟件,開始做一天的工作計劃。
首先,我們可以像皇帝批折子一樣,掃視一遍清單里的雜事們。
這時,你看到有“籌備明天上午的辦公會議”這一項,于是你要問自己:要不要籌備這個會議?
可以得到一個很明確的結論,“要,不然會被老板打死。”
確定要做以后,就可以問自己第二句話:我要達到什么結果?
要確保各部門相關人員均出席會議,保障會議順利召開。
接下來,就要問自己“下一步該如何行動”。
還記得上面提到的公式嗎?
我+(時間)+動詞+(關鍵人)+事情。
這時,你的下一步行動就可以變成下面這樣。
我+(要在上午9:15 or 9:30)+打電話+給各部門負責人+通知他們開會。
通過這個公式,你的雜事就可以變身為規范的下一步行動。
雜事“籌備明天上午的辦公會議”就變成了下一步打電話通知各部門負責人,它就變成一個打電話的事情。
當然啦,“打電話通知各部門負責人”只是第一步,第二步還要“確保場地、多媒體到位”,第三步還要“準備會議材料”……
這些都是我們做一件事,由想法到結果的系列流程,是由N個下一步行動組成的。
小結
按時籌備一場會議當然是小事,工作、生活中還有很多更重要的事情需要我們有更高的效能。
例如:培養一個受益終身的習慣、自己寫本書并出版、出國旅行等等。
面對這些事情時,如果不去行動,它們就永遠是實現不了的雜事,我們就永遠只能想想而已。
因此,我們需要不斷地問自己“3個問句”,去得到N個下一步行動,將事情轉化為下一步行動集合清單,然后一步步的去踐行這些行動,直到事情去到我們想要的結果。
要不要做(明確意義)+要啥結果(結果思維)+如何行動(行動公式)是一個強大的問句組合,極具價值。
這個問句組合能起到判斷作用,使我們更加明確自己做事的意義、要去到的方向、要做的準備。
如果每件事,我們都可以這樣問自己,那長此以往,我們也能成為自己期待中的那個高效能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