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怪癖,突然遇到一個字,路上看到、書上看到、甚至心里想到,細細觀詳,結構美,筆意帥,總是控制不住想要臨摹一遍,手邊若有筆紙,就在上面寫上幾遍,若沒有,就在空氣中也要用手指畫一遍,以至喵小姐會像看個怪人一樣鄙夷道:「不知你在畫什么鬼符。」我當時不解釋,今天倘你看到我這篇日志,便知道為何了。
從上學時候起,我的草稿本上的空白處就擠滿了一個一個的字,我沒練過書法,所以寫的也并沒有很好看,卻足夠我自己品味,不滿,再寫,如此反復,活像個偏執的怪咖,喵小姐真沒說錯。我喜歡模仿,或者說臨摹,學字時就是臨摹報紙,上學后就臨摹老師,不管好賴,有特點的我就臨,現在想來這路子真是大大的錯誤,導致改不好了,所以現在我的數學符號、字母基本師承高中數學老師,漢字師承雜家,完蛋。
前一陣子參加公司的活動,第一環節是給隊伍起個名字,我們憨厚的隊長抓筆半天,在寫「辰」字時犯了難。我讓他舉著牌子,站在他對面,別扭地反寫了一個出來。說這段趣事并不是想說我多么能耐,倒「寫」如流,只是感慨,提筆忘字這件事,我已經不止一次在周圍遇見過了。大概IT人每天形影不離的吃飯家伙,只是鍵盤和鼠標,早已和紙筆陌路。在我從前的想像中,上班族不就應該是桌上一摞文件,還要時刻不停地謄寫,修改,然后欣慰到發明復寫紙這東西的人實在太偉大了。現在就連我自己的辦公桌上,除了鍵盤鼠標,就是顯示器和顯示器,從喵小姐處得來的一盒日本產的三菱中性筆,區區10支不到,卻四年都沒有用完。
如果能有機會,我真希望干一些寫寫抄抄的活,一支筆芯,一個禮拜就玩完。那樣我還可以挑選一支成色上好的鋼筆,作為我的御用神兵,就像古代俠客的兵器和坐騎。然后買上一本《九成宮》字帖,練他個天昏地暗,因為我最喜歡歐體,內收外放,清麗嶙峋。可惜不行,有了鋼筆也只能干枯,哪里有用武之地呢?科技的進步有時也讓人無奈。
看這字又看醉了,我得找紙和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