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維坦》的時代背景——專制主權相互抗爭動蕩年代(霍布斯1588-1679)。
1、1588年,無敵艦隊的覆滅,此時的國王,是都鐸王朝的最后一任,伊麗莎白一世。
2、1603年,伊麗莎白去世,蘇格蘭國王詹姆斯六世繼位,專制,暴虐。
3、1625年,詹姆斯國王去世,他的兒子查理一世(1625-1649)繼位。更加專制、更加暴虐,引起保王黨和圓顱黨斗爭。
4、1640年,英國資產階級革命揭開了世界近代史輝煌的一頁,但保王黨和圓顱黨斗爭繼續。
5、1649年,查理一世被送上了斷頭臺。(對應在中國的年份是清朝順治六年)
6、此后,克倫威爾(圓顱黨)大權在握,但他的政權專制程度甚至超過了被斬首的查理一世,……社會繼續動蕩。
7、1651年,《利維坦》出版。
二、為何《利維坦》里有這樣一種論調:“國王怎么可能傷害臣民呢,怎么可以被審判呢,怎么可以被臣民判處死刑呢,這有多荒唐!”?
答:模仿霍布斯的演繹法,白話版推論如下:
1、因為,國王是臣民的“代理人”。
2、所以,國王(的所作所為) = 臣民自己(的所作所為)。
自己怎么可能傷害自己呢?自己怎么可以被自己審判呢,自己怎么可以被自己判處死刑呢?——這有多荒唐!
3、推出,“國王怎么可能傷害臣民呢,怎么可以被審判呢,怎么可以被臣民判處死刑呢,這有多荒唐!”
三、今日思考:當然,理論歸理論,現在我們來看一個很現實的問題,是一個擺在霍布斯面前的很現實的問題:英國的主權者查理一世被荒唐地殺掉了,那么,作為“利維坦”的鼓吹者,霍布斯在這個險惡的政局里應該何去何從呢?
從《利維坦》的理論出發,此刻的霍布斯應該何去何從,這就是今天留給你的第一道思考題。還有第二道題:如果把霍布斯擺在克倫威爾的位置,他應該怎樣根據《利維坦》的準則來處置被俘的查理一世呢?
答:作為“利維坦”的鼓吹者,霍布斯在這個險惡的政局里應該何去何從呢?
——克倫威爾的政權專制程度甚至超過了被斬首的查理一世,應是霍布斯理想中的政治狀態,歸順克倫威爾是他的選擇。
如果把霍布斯擺在克倫威爾的位置,他應該怎樣根據《利維坦》的準則來處置被俘的查理一世呢?
——《利維坦》中心理論是:人們應該相信主權者不會對授權人構成侵害,因為他是“代表”授權人的利益辦事的。
但,霍布斯肯定會在書中,提到一些例外情況(因為沒看過原著,不知道答案。)
(成克杰案,先由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罷免成克杰的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再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撤銷成克杰的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職務。最后,移交司法機關)
假如把霍布斯擺在克倫威爾的位置,參照300多年后中國的“成克杰案”處理流程,是否會按照書中提到的“一些例外情況”,先撤銷對國王的“授權”,然后“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