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子之心,人皆有之,沒有一個父母會不擔心自己的孩子被人欺負,而當今的社會環境又很復雜,這樣的事情并不少見。不少父母千方百計提供保護,總是還是防不勝防,而且過度保護也抑制了孩子的成長。與其總是讓父母提供這樣那樣的保護,不如讓孩子學會自我保護的智慧。
最近的留日女孩江歌遇害案件充斥網頁媒體,當看到劉鑫和江歌媽媽第一次見面時的視頻,江歌媽媽情緒特別過激,一直壓抑著痛苦和憤怒,自己最愛的女兒為了她的閨蜜劉鑫被閨蜜前男友連捅十余刀,閨蜜為了保護自己,卻始終沒有開門搭救,沒有給她女兒一絲生還的希望,這是何等讓人痛心的事情?
更讓江媽媽氣憤的是,在她女兒去世后100天,無論江媽媽怎么哀求,劉鑫(包括其父母)自始至終都不愿露面,并拉黑了江媽媽的微信、電話等聯系方式,此外還威脅江媽媽如果再繼續在微博上說她,不再配警方調查。
正因為劉鑫過往冷漠自私的言行,毫無真誠的道歉,背離了人性中最起碼的責任和底線,最終兩個小時的會面,江媽媽最終還是選擇了不原諒劉鑫,這是江媽媽發自內心的選擇,她做不到假裝寬容的溫暖和慈悲。
一方面為江媽媽痛失愛女而深感悲痛,一方面又為江媽媽在女兒在世之前沒能及時告訴女兒唯有自我保護才是終身必修課。
自我保護意識從小就要教會孩子,前兩天看到一本育兒書籍,書中作者針對孩子小時候有可能被其他孩子欺負的問題,具體做法是,給孩子約法三章:
1、不能去欺負別人。
2、別人欺負你,不要動不動就向老師告狀,先嘗試自己解決。
3、別人欺負你,必須告訴父母,因為父母怕你受到傷害,但即使這樣,也基本上只是跟父母通個氣,問題還得你自己想辦法解決。
我想到我孩子讀小學時,她班上有一個女同學,經常被一個男同學欺負,沒事捶她一下,扯她的頭發,對她來個措手不及的“拌腳”,經常對她惡作劇,不止一次惹她生氣和哭鼻子,這位女同學向老師報告和告訴父母的方法都用過,始終不奏效。
后來聽女兒說,她媽媽教她一些小辦法,教她對這樣的同學就要智取,不能完全忍讓,任意被欺負,有時可來點軟的,給那個孩子“彈衣炮彈”,有時來一次警告,可以讓那位同學服服帖帖,直至小學畢業,她好象還和這位喜歡惡作劇的同學成了好朋友。
再后來,也曾打聽到那位女同學自上初中后,在班上人緣關系處理不錯。
還因有一次,她隔壁班的一位男同學惡作劇,將她的一本全程訓練冊上用筆重重地劃去姓名,然后補上“到此一游”的字樣,被她發現后,非常生氣,她大膽地找到教導主任的辦公室,跟老師反映該同學的不文明行為,當老師要對該男同學打算通報批評,給予處分時,她卻向老師求情:“老師,我只想要這位男同學以后都不能做出這等不文明的事情,也不用把事情弄大,更不要處分這位同學。”
教導主任被女兒的善良打動了,沒有嚴厲處分那位男同學的同時,對這位女同學的做法提出大大的表揚。
男同學也因為她的求情沒有受處分,對她心存感激,相信這位男同學以后也不會再做出這種事情了。
這位女同學的這種遇事不慌,遇到問題能妥善處理的能力值得高度贊賞,當然這種能力不是天生就會的,這與她背后父母的正確引導是分不開的,特別是對同學之間那種寬容大度,保持自己的原則與底線,體現出的是何等的大度有氣場?
善良本無罪,但盲目的善良卻可能會害了自己。正像江歌案件就是一個典型的因善良而引發的悲劇。
善良是難得的,是該好好呵護的,孩子富有同情心,喜歡幫助弱者是好事,但在教育自己孩子“助人為樂”的同時,更應該教會孩子保護好自己。善良也有原則與底線,不然很容易被人利用,甚至受到傷害。
善良可以做到不傷害到他人,但可以給自己穿上厚厚的盔甲,用自己的智慧,讓別人永遠“欺負”不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