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非非馬
本文來自微信公號“非非馬” 微信ID: feifeima-uk
1
在做的工作不是自己理想的工作,可理想的工作總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一直還滯留在“遠方”,這種理想與現實的沖突,可能是很多人一生中或早或晚會遭遇的難題。我自己也不例外,也總是聽到各個年齡段的朋友傾訴此類煩惱。所以,我決定花點時間寫下上月聽到的Paul Smith演講。
4月下旬,在倫敦D&AD(Design & Art Design/設計與藝術設計)的活動上,英國時尚設計界的旗幟性人物Paul Smith先生做了一場演講,從自己的人生經歷說起,現身說法——一個平民孩子,沒有讀過任何正式的時尚設計學位,卻從一個3平方米的小店起步,將自己的設計品牌以及時尚產業帝國拓展至全球,目前已在世界開設300多家店面,一年營業額超2億英鎊。
明星設計師的演講具有明星效應,滿場、連過道上都站了很多人。聽時,就不斷感慨,任何取得卓然成就的人,定有過人之處。70年的閱歷、知識淬煉成自己的方法論,都是干貨。演講一結束,掌聲不息。很多人擁上臺去和paul合影、索要簽名。顯然,認為受益的聽眾遠不止我一個。
2
1946年,Paul Smith生于英國諾丁漢的一個普通家庭。父親是個小服裝商。paul學習成績一般,15歲就輟學去了一家服裝工廠的倉庫打工,每天的工作就是將衣服打包、送郵局、填郵寄單。那時候,他的夢想是做一個職業自行車賽車手。然而17歲的一場嚴重意外,徹底斷送了這個可能。他在醫院里住了整整半年。但正是這半年里,他認識了一批學時尚藝術的大學生,從此開始對時尚有了興趣。從18歲開始對時尚有概念,到24歲在諾丁漢開始有一個自己的3平米小店,到30歲在巴黎做了自己的第一場秀,再到33歲在倫敦科芬園(Covern Garden)正式開了第一家PAUL SMITH品牌店,Paul靠著自己的“折衷“方法論,一步步實現了從現實工作到理想工作的跨越。
“人要學會在現實與理想之間做一個平衡。周一到周四你可以去做能夠幫你付房租(pay rent)的工作,而后你把周五到周六留給你自己,做你心中真正想做的、理想的工作(dream job)。就好像如果你運營一本雜志,你大部分內容可能都必須要遵從市場、按老板意志辦刊,但你可以每期留兩個頁面給你自己,只發你最喜歡,最想刊發的內容。”PAUL SMITH將他的這套哲學稱之為“折衷主義”(Ecleticism),我稱之為“妥協中的堅持”。
3
Paul的服裝業起點是諾丁漢一個不起眼的3平方米小服裝店,那時他售賣的還主要是一些其它品牌的男士成人服裝。1970年,24歲的PAUL靠著自己此前打工積攢下的600鎊,在彼時女友(現已是太太)的鼓勵下,開了這家小店。這離創立獨立設計師品牌的目標,還路途遙遠。paul最緊迫的壓力是,先得吃飯,維持這個小店的生存。一個鋪面,即使小到只有3平米,可每一次開門關門,就是一天的房租。流出去的,都是成本。這個工作,一點不“理想”,也不“浪漫”。而要想真正成為一個設計師,擁有自己的獨立品牌,如果只局限于眼前的日常,不做必要的積累,也會很容易就“茍且”下去。Paul怎么做的呢?他按照一周時間分配的四二定律,每周大部分時間,為房租和運營而奔波,應付店里的客人,試圖多賣幾件衣服。但他同時也留了一部分時間,學習服裝設計與裁剪。此前,他從沒有上過正式的服裝設計課程,是他畢業于皇家藝術學院時尚設計專業的女友,起到了他啟蒙導師的作用。她充當他的老師,教他繪圖、裁剪。他自己又同時報了一個夜校班學習。如此,經過六年持續積累,paul在30歲時,終于在巴黎開了PAUL SMITH品牌第一次的服裝秀。據他說,當時他租了個小旅館的房間,興奮地等待著客戶光臨,可兩天過去,卻連個人影都沒有,就在他幾近絕望之際,終于有人來找他洽談了。他終于迎來作為獨立設計師的起點。
4
在這里,我想paul教了我們幾件事情:
第一,最終目標首先要明確——即便是此刻的工作,或者說第一工作不是自己的理想工作,自己得明白自己到底想做什么,你的第二工作/夢想工作是什么。如同一句老話說的,沒有目標,所有的風向都是逆風。
第二,目標明確后,如果目前尚不具備做上夢想工作的實力,那首先學會妥協。先從自己能做的工作做起,而且要做好——至少得能養活自己,pay rent(付房租)。今天剛看到譚盾的一篇舊文,他在紐約創出名堂前,在地鐵里拉過小提琴;而今的某世界著名前衛藝術節,彼時曾在紐約洗過車。但很重要的一點,這些人,“白天為牛奶面包各自為戰”,一到晚上是“聚在一起談理想”的。所以,面包是前提,同時還得理想不能失,即胸有大志,否則,就只能停留在永遠為面包而奔忙。而paul,也是沒有把自己完全埋沒于日常的消耗與壓力下,始終能堅持自己的時間分配原則,為夢想的第二工作留下了足夠的學習時間,做持續的積累與努力。“Do things which are right, not which are easy”. 做對的事,而不是容易的事。
第三點paul教我們的事,是這個養活自己的現實工作最好能和夢想工作有強關聯,在做好“第一工作”的同時,就能為“第二工作”積累有價值的經驗與知識。比如paul就說,在經營服裝小店賣服裝的過程中,他學會了如何觀察,如何精準的發現客戶需求,摸索商業的規律,學會如何傾聽,如何交流,know where to stop(知道何時不說話), know where to talk(知道何時說話),這些經驗,對于日后它把一個時尚品牌運作成龐大的時尚產業帝國,無疑有巨大價值。
也正因為清楚地意識到自己要為“夢想中的第二工作”做任何有價值的積累,即便是在從事不理想的第一工作時,paul也能自得其樂,并不會覺得那么痛苦、難捱。
但如果我們真的不幸,打個比方,非得以洗車來掙面包,只要足夠堅定自己的目標和理想,那么,凡“旅程”皆能滋養靈感與天賦,關鍵看自己是否用心。比如,paul因為熱愛設計,在路上、在網上、在書里,任何地方,他都覺得自己踏在“發現之旅”上,一個房間的裝修用色和材質,一個建筑的線條與空間感,甚至音樂的旋律,都可以成為他設計服飾的靈感。
所以,當目標足夠堅定而清晰,當人能始終不忘初心、并足夠用心,你的所有觸覺也都會為一個很清晰而明確的目標張開,你會自帶雷達,猶如多了第三只眼。從此,你看什么,都是靈感與營養。
5
我想,正是這種折衷的、腳踏實地的理想主義(“Keep your feet on the ground”),這種現實中的妥協與堅持,Paul才得以實現他今日之成就。這里,我不想用現世流行的成功學那套,簡單烹一碗鼓吹成功的勵志雞湯。我只是在客觀分析,一個人如果要實現自己的夢想目標——也許是建一個龐大的商業帝國,也許是做一個優秀的人民教師,也許是任何一個工作,那么paul抵達目的地的方法顯然值得借鑒與參考。
我自己是認為,有時候,比“毅力”層面上的堅持更難的,是“目標”層面上的堅持:
要始終清晰明白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很多人其實是會目標漂移的,要能在“更容易的生活”、以及各種欲望與誘惑撲面而至時,始終不忘初心。欲望太多與沒有欲望幾乎一樣糟糕。按paul的話說,do not forget where you start。“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is you know what not to do rather than what to do.”比知道做什么更重要的,是知道不做什么。因為足夠簡單、足夠純粹,本身往往就是一種很強的動能。
這里,我想說一個我原來同事的例子。這個姑娘勤力而上進,是我特別喜歡的那種態度正、肯用功的女孩子。最初剛到我們公司實習時,她就一邊在維珍公司打工掙生活費,一邊在我們公司積累做展覽、做文化交流活動的經驗。但是,她后來發現她真正夢想的是做一個專業的藝術策展人,而不僅僅是一些大眾化的展覽或文化交流活動。于是,在公司答應給她辦理工作簽證的情況下,她仍然選擇回到中國,盡管她十分十分想留在英國。
一張英國的工簽,有多么難,有多大的吸引力,可能絕大部分在英國留過學的孩子,都能體會。太多人因為“能留在英國”,而忘了自己“為什么要留在英國”。但是這個姑娘在反復思考之后,放棄了一個看上去很美的機會。因為,她認為她更需要的做的積累,應該和她未來夢想目標有強關聯。而這并非不可實現。回國后,她先在一家藝術網站做,而后終于如愿去了一家畫廊,雖然目前還沒能成為一個策展人。從做藝術網站工作至今,她每天堅持看一個世界藝術史人物,并堅持將之翻譯成中文,便于自己更深刻的理解、學習。她快翻完一本書了,一本沒打算出版、只為自己翻譯的書。
6
我不知她何時能最終成為獨立策展人,也不得不承認在現實中,有時候很有可能,我們苦苦奮斗努力,最終也仍然可能因為各種原因,即使在做著自己的理想工作,也始終差強人意。比如當導演,就真的不是一件光憑努力發奮就夠的事兒。但我覺得,有一句話說得很好:天賦決定你的上限,但努力至少能夠決定你的下限。
其實,理想與現實從來都會有沖突,會以各種形式體現。不經掙扎的成功根本不叫成功。不曲折就不能叫故事。這世上從來就沒有不需要妥協的生活與人生。但,局限才是感知自由的路徑;現實才是感受和通向理想的必經之路。人和人之間最本質的差別,并不在于其生來擁有多少自由,而在于有多大突破局限的能力為自己創造多少自由,說白了,是你有多少和現實“做交易”、卻不以完全犧牲夢想為代價的能力。
理想和現實,究竟在哪里交界?以上就是我從Paul smith哪里學到的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