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觀是對金錢的根本看法和態度,馬克思主義認為金錢作為物質財富,是人類創造的,并為人類服務。人類應當是金錢的主人,而不是金錢的奴隸。人們依靠自己的勞動創造財富,獲取財產,金錢是光榮的。
好了。
在我的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里,金錢觀和金錢本身一樣,不能和世界、價值、人生并駕齊驅。
小時候視金錢為糞土,覺得金錢的同義詞就是庸俗。甚至能遠離就遠離,哪怕它能買來好吃的好玩的讓我高興也不行,盡快用它換我喜歡的東西才是唯一選擇。于是看到那些視財如命的行為簡直匪夷所思。所以長到很大(大概三十多歲了)也不怎么愿意存錢。也不會。就像很多人不知道怎么花錢一樣。那時堅決執行的觀點是工作已然這么辛苦,掙來的錢可以迅速花掉,以犒勞那種辛苦。如果不算辛苦,倒不著急花了。這樣才能維持一種心理上的平衡——總覺得心里痛快比啥都重要。
實在任性幼稚得很。
老媽看我一副不知怎么過日子的樣子著實替我著急,總是關心我的錢是不是亂花了。為了省事,結婚前干脆工資悉數上交,老媽管吃管住就好。消停了幾年。
婚后,婆家更喜歡我這種不在乎錢的態度。一開始還將信將疑,懷疑我心眼太多,是裝的。時間久了才發現我是缺心眼。于是大家互相遞個眼色露出蒙娜麗莎般的微笑。不管他們怎么樣,我還是我行我素,冷眼旁觀,嗤之以鼻。
不愛操心,不愿為金錢所累。天性如此。
有個證據可以證明這一點:婚后有幾年心血來潮想嘗試下掌握經濟大權的感覺,倆人的工資都在我手里。每個月取錢存錢,偶爾買點基金,賺點利息什么的也挺高興,但總覺得這些事很麻煩。想著哪天不小心死在大街上,身上裝著不少錢或者存款——這樣的生命意義也不能算大。而且我工資很少,存單上的名字是自己的,有種不勞而獲的感覺,很不理直氣壯。雖然掌管了財政大權后我花得反而少很多,因為有種責任在吧。但他擔心我,總問東問西,怕自己掙的錢突然不翼而飛。總起來是有點兒不勝其煩,還有點兒浪費時間。有一天我就不干了。把工資卡和幾年的存單全部交給他保管,告訴他我不需要這些了。
有些東西你擁有了真的會發現它并沒有別人想象的那么重要,而真的如自己想象的那般不重要時,你就會拋棄它,轉而尋找讓你覺得更重要的東西。我就這么做了。做完這件事,就像卸下一個負擔——傻就傻吧,不能違背天性。好在凡事都有好的一面:心里輕松許多,不會輕易被金錢收買,打算一直純粹下去。
如今我已經徹底離開父母;女兒早晚也會像我離開自己的父母一樣離開我;夫妻間也會說翻臉就翻臉;真情也會被辜負甚至被踐踏……這時我才發現,世間的一切都那么不靠譜,我只有自己而已。我得養活自己,對自己的人生負責,學會為自己打算,終于,finally,金錢開始重要起來。
現在每個月先存個固定數目,剩下的隨便花。這種存錢方式最適合我。我掙錢不多,存完也就所剩無幾。但就是這所剩無幾的僅有的錢我也爭取要花得過癮。這樣就既有了些積蓄又過了花錢的癮。我可以幾個月除了必需品不買任何東西,也可以一次性花掉許多錢,接近隨心所欲的花法有點兒幸福。沒辦法的時候自然會節制。不要老想著伸手要錢就對了。
目前吃穿用度花錢不算多,合理情況下盡量節約。偶爾買點兒書,換個球拍什么的算大頭了。女兒慢慢大了,需要存些錢出去旅行,每年帶她出去開闊下眼界,這很重要。還要存點應急的錢,萬一家人需要能第一時間拿出來,這也很重要。
想起老媽幾十年,對自己摳摳索索過日子卻也沒少浪費,并不是我學習的榜樣。事實上,對金錢的態度冷漠比較好。它只是個工具,不能天真的以為它會給人帶來幸福。自己的幸福,豈是金錢能支撐掌控的?金錢做好為自己人生服務的工作就完成使命了。希望以后不會為了錢做浪費時間的事,這一點做得不好,正在積極努力,期待早日實現財務自由。
金錢也好,愛的人也罷,理想狀態是珍惜擁有,不怕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