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之前看到,郭敬明在《夏至未至》里寫男主傅小司深沉黝黑望不見底的眼神用“大霧彌漫”來形容,那時候覺得可以說是很文藝了。
而如今回想,有人把這個描寫拿出來調侃說,還大霧彌漫,怕不是得了白內障吧。
可見文藝其實是一種心態,且會隨著生活環境、心境成熟與否不斷改變。
發現如今是一個不管什么好詞一旦流行開來就會爛大街的時代,比如文藝越來越成為“做作”和“矯情”的代名詞。
甚至在有些人眼里文藝是指活在規則和責任之外,是一種故作深沉、脫離現實生活的姿態。
于是在一些人眼里,文藝就是一種病了,得治。再后來罵人的話也出來了:我看你文藝嗖嗖的不像是啥正經辦事的人。
但真正文藝的人,確實對得起文藝兩個字的。
我堂姐的女兒叫沈昕,比我小了三歲,從小就是個美人胚子。她的童年是在姥姥家,也就是我大媽家度過的,我看著她長大。她調皮的時候,叛逆的時候,誰的話都聽不進去,只聽我的。她是我的外甥女,也是我的好朋友。
她家境很富裕,堂姐夫開加油站,堂姐在外企,但她從來沒有嬌生慣養的小脾氣,遇到什么事也不抱怨,只默默靠自己努力解決。
后來高中畢業,就讀于南京藝術大學,同班的同學非富即貴,但她仍然喜歡“衣能蔽體,食可果腹,平安喜樂”的日子。
她跟我說,有時候羨慕別人拉著行李箱跟她在機場告別,然后奔赴未知的旅途,自己總也舍不得花錢去星巴克喝午后咖啡,舍不得去羅馬巴黎旅行。只是在每天看著朋友圈人家炫耀剛換的手機,曬一張目的地是巴塞羅那的機票,或者秀家里屯滿了限量版口紅的梳妝臺時,她會默默地點個“贊”。
她很喜歡攝影,在微博上發現攝影相關的干貨會小心翼翼記在筆記本上,然后用小米手機拍幾張自己在陽臺養殖的花草,也不發朋友圈,只是挑一個看著舒服的濾鏡,放進沒人看的收藏夾。
她和很多普通大學生一樣,擠公交擠地鐵,騎共享單車,奔赴兼職的目的地,穿梭在街頭巷尾尋找小吃美食,看中一個小玩意還要認真地和地攤老板討價還價。
她喜歡薛之謙,喜歡胡歌,為了偶像攢錢,然后一個人去上海,排很久隊吃薛之謙開的上上謙,或者像胡歌一樣加入志愿者協會跑到青海為環保行業做貢獻。
有一次她去了薛之謙的演唱會,拍了很多照片卻沒發微博,回來后只是不停對我說,現場版的歌更好聽,但看到薛之謙眼睛紅紅的,肯定沒休息好,很心疼。
沈昕家里養了一只純黑色的貓,眼睛是琥珀綠,養了很多年,剛開始堂姐說黑貓不吉利不肯讓她養,沈昕執拗,堂姐說那你就自己照顧它,我不會管。直到現在沈昕都是按時給貓喂食,洗澡,打掃貓掉的毛,黑貓也成為了家里的一份子。
就是這么一個人,不是小清新,沒有小資的調調,不讀林徽因不看張愛玲,但我覺得她有點兒文藝。
因為她真的有一顆炙熱的心,勤勤懇懇地做好每一件事,想變得更好。笨拙地生活,笨拙地學習。因為她熱愛,所以她才去做,這樣的她看起來無比文藝。
愛攝影,愛吃,愛生活,愛養貓,以后還會愛一個人,她的愛那么純粹,甚至是活在愛里,活得比愛還要長久。
如John Keating在電影《死亡詩社》里說:“我們讀詩、寫詩并不是因為它們好玩,而是因為我們是人類的一分子,而人類是充滿激情的。沒錯,醫學、法律、商業、工程,這些都是崇高的追求,足以支撐人的一生。但詩歌、美麗、浪漫、愛情,這些才是我們活著的意義。”
我所理解的文藝,是腳踏實地走在路上,發現尋常景色也是美麗異常;是能從不起眼的小事里發現那些美的瞬間;是不妥協于枯燥生活,給自己找到不一樣的、讓自己開心的活法。
文藝青年,應該是時常保有一顆好奇又積極的心,對旁人看起來無用但自己喜歡的東西保持熱愛,在物質世界里努力讓自己保持本心,知世故不世故。
沒有雞湯,不會秉承空洞的口號,不會故弄玄虛,而是保有得之坦然,失之淡然的平常心去擁抱生活。
這樣的人,哪怕卑微,也閃閃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