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深處的憂慮》
在美國,由于是政教分離的,因此政府不能出面干預或者控制任何的宗教團體。而就發生了一件非常有趣的案子。在弗吉尼亞大學,學校專門為學生刊物設立了一筆經費。而當一個學生團體為他們創辦的基督教刊物申請經費的時候卻遭到了拒絕,理由是公共基金不能用來資助宗教活動。而學生又反駁,宗教表達屬于言論自由的一部分,憑什么可以資助其他組織而對宗教表達區別對待,這妨礙了他們言論自由的權利。
兩種原則發生了沖突,何者應當優先?最后法院的判決結果出來了,裁決是以5:4的投票通過的(美國大法官一共是9個人),裁決結果認為弗吉尼亞大學妨礙了言論自由的權利。“言論自由中如果不包括宗教的話,就好像《哈姆萊特》一劇中缺少王子角色一樣。”不過有趣的是,裁決結果在宗教團體中并不是一片喝彩,不少人認為,宗教要有意義,必須是自愿和自發的,不受政府的協助和控制的。而最高法院開始贊成公共基金資助宗教的行為顯然是違背這一精神的。所以學校被強制要求資助宗教活動,最后還要背上違背宗教精神的罵名。
這也真的是有趣,但是也確實讓人感受到美國公民對于憲法的執著精神和對于憲法修正案的謹慎態度。在天朝不可能發生學生為了自己的利益把學校告到最高法庭的事情,也不可能發生全社會對于憲法精神的討論。歸根到底,還是在天朝缺少辯證的精神。書里有一句話說得好,“每一個時代都會有它的限制,也都會帶來它的新問題。也許,重要的并不是今天的認識,而是不斷思考和認識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