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杜國棟 律師
為了吸引人才,現在越來越多公司開始做股權激勵,給員工發期權。而很多有能力的員工,也主要是沖著期權而加入公司。期權,成了員工最重要的福利。
也有不少朋友拿著他們厚厚的、或者英文、或者中文的期權協議,忐忑不安的問我,他們是不是就真的能拿到這個期權,是不是以后真的能變現、拿到真金白銀,萬一公司不認賬怎么辦?
今天,咱們就來說說員工拿著期權協議、公司不認賬的一個故事。這是一個真實的案例。你看,我連當年員工告公司的判決書都找出來了,附在文后。感興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去搜搜判決書,都是公開的內容。
故事中的“公司”是搜房網,“員工”則是孫寶云,他在搜房網成立第二年就加入,擔任過副總經理、總編輯等職務,但是在干了9年后、公司快要上市前被辭退。
孫寶云加入北京搜房公司后,2001年和2002年一共被公司授予了55000股的期權。孫寶云與公司的期權協議,是跟搜房網的境外母公司,咱們就叫搜房公司吧。
孫寶云和搜房公司在期權協議中約定,一部分期權分三年成熟,從孫寶云加入公司之日起,每年可行權三分之一;另一部分股權分四年成熟,從孫寶云加入公司第二年起,每年可行權四分之一。
關于被辭退后期權如何處理的問題,期權協議中有這樣一段話:“當受讓人因其他原因終止同公司的雇傭關系時,則所授予的期權在雇傭關系終止日起的30天后終止,股票期權中尚不能行使的部分將失效。”
期權協議中還明確說了行權時每股的價格。我算了一下,這些股份行權價格總共是11.5萬港幣。今天,2016年3月22日,搜房網的股價是每股5.95美元,這些股票的市價是32.725萬美元。
也就是說,孫寶云掏11.5萬港幣行權、買下這些股份,現在可以賣出32萬多美元,差不多賺小200萬人民幣。據說搜房網正準備回歸A股。如果這樣,等回歸A股后再賣出,估計能賺的更多。
此后,孫寶云歷任網站內容總監、副總經理及總編輯等職務、二手房集團總部擔任大區總經理。但是,事情并不是這樣順利發展下去,“加入創業公司、上市、變現、成為白富美”的夢想,馬上遇到了當頭棒擊。
2009年6月2日,北京搜房公司向孫寶云發出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2009年7月1日起與孫寶云解除勞動合同。
之后,北京搜房公司起草了離職協議書,約定了一系列的離職賠償,并且明確說“任何一方不得通過任何途徑向對方主張任何權利”。孫寶云最后還是簽了這份離職協議。
然后,在2009年6月23日,也就是離孫寶云與公司勞動關系解除還有7天的時候,孫寶云給搜房網的創始人、公司董事長莫天全發郵件,要求行權、認購期權。莫天全回復說,你的要求是合理的,但是目前還沒有員工行權過,等公司做好方案再跟一起解決吧。
正式離職之后,7月9日,孫寶云又跟莫天全通了電話,繼續說這個事情。這時候孫寶云留了心眼,對電話錄了音。莫天全在電話里說,他認可這個事了,在處理這個事情的時候會把孫寶云包含進來。
孫寶云可能還是不放心,幾天之后,又通過郵政快遞EMS正式發了期權行權的書面通知;到7月25日的時候,又跟莫天全通了電話、錄音了。
時間過了一年,2010年9月,搜房網正式登陸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成功。但是,搜房網還是沒有通知過孫寶云行權。孫寶云慌了,立刻向莫天全發郵件問行權的事情。公司開始支支吾吾,無論孫寶云怎么要求,公司都沒有給他辦期權行權。
于是,2011年,孫寶云搜房網告上了法庭。孫寶云起訴的時候,搜房網的股價是每股19.95美元,算下來孫寶云手里的期權市值是100多萬美元。
在訴訟中,搜房網當然還是各種不承認。
搜房網說,《離職協議書》寫明了,任何一方不得通過任何途徑向對方主張任何權利。
法院說,離職協議是孫寶云跟北京搜房公司說勞動關系解除的事情,不是說期權的事情,孫寶云沒有明確說放棄期權協議里的期權。
搜房網說,期權協議里說離職時未行使的期權失效。
法院說,期權協議里還說呢,期權在雇傭關系終止日起的30天后終止,不能行使的部分才失效。孫寶云勞動關系終止是7月1日,也就是在7月30日之前都可以還有期權。他在6月23日、7月9日、7月11日都通知說要行權,并沒有過截止時間。
搜房網說,莫天全跟孫寶云發郵件、講電話,都是莫天全自己的行為,不代表公司。
法院說,那時候莫天全是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當然是代表搜房公司的。
搜房網說,孫寶云離職的時候沒有讓他行權,是因為公司馬上要上市,要保持公司股權結構穩定,所以沒有任何人行權,連創始人莫天全自己都沒有行權;上市之后,因為孫寶云離職,他的期權又上市后的存量股份中,現在沒有對應的股份給他行權了。
法院說,那是你們公司自己內部的事情,是為你們自己利益考慮,不愿為孫寶云辦期權行權,又不是什么客觀障礙。如果搜房公司沒有預留股票、導致最終孫寶云無法行權,那么搜房網就是違約了,應該賠償孫寶云。
搜房網說,這個期權,指的是位于境外的搜房公司的股份,相當于是外國公司的股份,法院應該根據外國法律來審。
這個觀點案子申訴到最高法院后,最高法院認為,這案子是合同履行爭議,不是物權糾紛中的有價證券權利爭議。孫寶云為獲得股票期權提供勞動服務的地點在中國,所以應該根據中國法律來審理。
最后,一審法院判搜房網敗訴!
搜房網不服,上訴,二審法院再判搜房網敗訴!
搜房網還不服,申訴,最高法院再再再次判搜房網敗訴!
最終,判搜房網給付孫寶云《股票期權協議》約定的股票55000股,按約定的價格行權。
判決文號:
最高人民法院《搜房控股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孫寶云合同糾紛再審民事裁定書》(2013)民申字第739號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搜房控股有限公司(SouFun Holdings Limited)與孫寶云證券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2012)高民終字第187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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