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難還有讓人喜歡的?你一定瘋了吧,沒有瘋啊,沒有一個人的人生是順遂如一的。既然有磨難,且不只一個,那就有優劣之分。
《當我談跑步時,我談些什么》是日本作家村上春樹的一本暢銷書,讀完這本書給我最大的收獲是,原來磨難可以選擇。
01
剛大學畢業的村上春樹開了一間小酒吧,雖然生意興隆,但賺的都是辛苦錢。每天工作到凌晨,等打烊后收拾妥當,天邊已經冒出魚肚白。
偶然的一天,也就是1978年的4月1日。那一天,村上大叔(當時還是位小哥)一個人一邊喝著啤酒,一邊觀看棒球比賽,場上歡呼聲此起彼伏,大叔看著飛起又落下的球,腦子里突然就冒出了一個想法:“對啦,寫篇小說試試”。
大叔真是位意志力堅強之人,就這樣每天酒吧打烊后他又給自己增加了一項工作——寫作。勞累了一天支撐著疲憊不堪的軀體在昏昏欲睡的狀態下趴在廚房的餐桌上寫字,然后第二天繼續迎接酒吧的營業。
幾個月后,村上大叔寫出了他人生中的第一本書《且聽風吟》,并且意外地拿到了作家圏的新人獎。
這太出乎意料了,既然老天這么賞臉,第一次出書竟然就拿到了獎,那從此以后就改行開始全職寫作吧。
于是在1982年,村上春樹把他開了6年的酒吧,持續且穩定贏利的酒吧,幫他還掉諸多債務的酒吧給賣掉了。
當時親戚朋友都不能理解他的做法,勸他可以請人打理,自己當甩手掌柜就可以啦!既不影響寫作,又可以在寫作疲憊的時候數數錢活動活動筋骨。可村上的態度很堅決且讓人佩服。
他說“無論做什么事,一旦去做,非得全力以赴不可,否則不得安心。將店鋪隨意交托給別人,自己躲到一處去寫小說,這種討巧的事情我做不來。竭盡全力埋頭苦干還是干不好,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摞開手了。
02
酒吧賣掉了,村上大叔的生活完全變了一個樣,過上了從早到晚伏?寫作的生活,體力下降,體重增加,不知不覺香煙也抽過了頭。“那時候一天要抽60支煙,手指熏成了黃色,渾身散發著煙味。”
怎么辦呢?寫短篇小說是一項腦力勞動,寫長篇巨著絕對是一件不可小覷的重體力活。打算作為小說家度過漫長的人生,必須找到一個既能維持體力,又能將體重保持得恰到好處的方法。這時,跑步進入了大叔單一的小說家生活。
《當我談跑步時,我談些什么》這本書有大部分的篇幅在介紹作者跑步相關的林林總總。跑步誰都跑過,跑就跑唄,有什么好談的,竟然還寫出一本書來。這也許就是村上春樹不同于普通人的地方。他曾說自己是一個“不用筆寫下來就無法順利思考的人”,這就是一本記錄村上春樹跑馬拉松及其前后故事的書。
03
村上春樹幾乎每年都參加一次全程馬拉松(42.195公里)。跑的距離最長的一次,是在北海道舉行的100公里超級馬拉松,一直從清晨跑到傍晚。跑的道路最崎嶇的一次,是希臘雅典的原始“馬拉松”的路線。當時穿行在疾速的車流間,看著路上被輾死的貓和狗,帶著觸目驚心的心情在盛夏炙熱的太陽下跑完了全馬。
跑了一段時間,偶爾也有倦怠想偷懶的時候,就像你我,制定了100次的健身計劃,99次都是只有三分鐘的熱度,有句話說無志者,常立志,有志者,立長志。我們就是那個無志者,而村上大叔就是那個立長志者。但大叔也是凡人,是什么力量讓他意志堅定堅持如一的呢?
他說,我也有“今天不想跑步”的時候,每當這時我就會想,我可以在喜歡的時間待在家里工作,既不必早起晚歸和上班族擠電車受罪,又不必困在公司出席無聊又冗長的會議。與此相比,不就是在附近跑上一個小時,有什么大不了的?如果連這么一丁點事也不肯做,可要遭天譴的呀。”“痛楚不可避免,而磨難可以選擇”,每當我長跑的時候,腦海里就反復出現這句話。
小說家不少,馬拉松選手也很多,但跑馬拉松的小說家并不多見。作者所選擇和堅持的這一切,有身體的優勢,有別致的興趣,有異于常人的意志力,但我想真正的驅動力還是那句他最喜歡的話:痛楚不可避免,而磨難可以選擇。
至于怎樣選擇一個自己喜歡的磨難,相信看到這里的你早已心中有數了。既便如此,還是希望你我都只有快樂,沒有磨難。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