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事第一,積極主動

打開《高效能人士的七個習 慣》,第一眼便看到曾經用紅筆芯畫圈的一句話。

次要的事不必擺在第一,要事也不能放在第二。

前幾天有個想法,想報名考職稱。這樣一來,每天下班寫文的計劃或許會有所變動。思來想去,始終覺得,相對于寫文,學習專業知識對我來說,更加重要。于是,一不做二不休,下班就跑去報名,接著跑到書店買教材。

為了提升自己,學習專業知識勢在必行。不過,文章依然要寫,即便做不到日更,周更也行。總之,我不會放棄。但是,依然是那句話:要事第一。

日后必須得更加珍惜時間。力爭把首要的事情做好,然后再顧其他。例如學習專業知業就是首要的事情。寫文可以隨其后完成。

在史帝芬·柯維的七個習慣里,有三道評分題。滿分為六分。

⒈我致力于完成自己的計劃(避免延誤、浪費時間等等)。

⒉我不讓日常瑣事埋沒了真正重要的事務。

⒊我每天做的事情都是有意義的,有助于實現我的生活目標。

三道題,我都給自己打了六分。我希望自己能做到的不只是在那六分底下打個勾,而是真正做到知行合一。

歌德有句名言

重要之事決不可受芝麻綠豆小事牽絆。

因此,我在想,什么是芝麻綠豆的小事呢?

結果發現,哦!原來看手機、打電話、聊天、刷朋友圈等等,這些便是芝麻綠豆的事情了。既然有所意識,就有必要改正。不僅要有效管理好時間,還要管理好智商,也就是做出明智的選擇。盡量讓自己多做一些有價值、有意義的事情。比如,努力學習,開闊眼界,提升自己,就很有意義,也很有價值。

此前,亨利·戴維·梭羅曾說:

最令人鼓舞的事實,莫過于人類確實能主動努力以提升生命價值。

從這一點上看,不管我把哪一件事當成要事,只要我在積極主動提升自己,便是好的。這么做,只為活得更有價值,而不是虛度光陰,以致為“書到用時方恨少”而追悔。

在七個七個習慣里,史帝芬·柯維就指出:

積極主動不僅指行事的態度,還意味著人一定要對自己的人生負責。

想到這,我不由積極主動地選擇了“積極主動”。不管是學習專業知識,還是筆耕不輟,我只想按照自己的意愿,學以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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