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一個朋友說:我好頹廢,好頹廢,覺得二十來歲的生活應該是有激情的。
朋友勸我說:你應該多寫寫日記,多讀讀書。把自己每天的經歷記錄下來,多思考。
可是我并不是一個有寫日記習慣的人,除了小學被老師家長逼著寫那些狗血的日記之外,我好像寫過的日記不到二十篇。
其實,有段時間我也想過堅持寫點東西,不求能寫出來什么驚天地泣鬼神的大作,只是讓自己每天的生活更充實一點。
我不是個有什么想法就能堅持到底的人,曾經我想學油畫,買了東西回來畫了四幅又擱置了,想學水彩臨摹了一張,想學吉他,買了吉他,練了一個星期,連樂譜都看不懂,想學攝影,買了相機只會用自動模式,想去旅行,卻在賓館里睡大覺……真覺得自己是個失敗的人,就像每天早上說著晚上要早睡,卻在深夜了還躲在被窩里扣手機一樣。
想要把生活過的有滋潤,有情調,可是我卻不去努力,看到別人的成功,我除了羨慕之外,心里還有一點點的不服,說:我如果像他這樣我也可以,可是如果真的給我一樣的外部環境我真的能做到嗎?我心里清楚的知道答案是否定的,至少現在是否定,如果我不改掉我懶散的毛病,也許我永遠不會現在成功的人的隊伍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