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魯納主張學習的目的在于以發現學習的方式,使學科的基本結構轉變為學生頭腦中的認知結構。
1、認知的學習觀:學習是主動獲取知識并把新知識和已有的認知結構聯系起來,積極地建構新的知識體系----認知結構。學習是編碼系統的形成或改變,因而應超越所給定的信息。新知識的獲得,知識的轉化,評價。
2、結構教學觀:動機原則,結構原則,程序t原則,強化原則。
3,發現學習法:發現學習利于激發興趣和好奇心從而增加動機,并利于批判性,創造性思維的發展。
所謂的內在動機,是想要在學習本身中發現學習的源泉和報償,以內在動機為動力的學習者,它所要求的報償,就是對于該活動的出色的結果的滿足感,或是對于活動過程本身的喜悅,布魯納所重視的正是這種內在的動機。
注重學習過程,學習是一種過程,而不是結果。因此,學生不是被動的,消極的知識接受者,而是主動的、積極的知識的探究者。
注重直覺思維。教師應該在學生的探究活動中幫助學生形成豐富的想象,防止過早語言化,與其指示學生如何做,不如讓學生試著做,邊做邊想。
注重信息的提取。人類記憶的首要問題不是儲存,而是提取。
注重啟發式教育。警示,一種按部就班的正規教育,未必能培養出具有創造力的人才,創造力的培養需要正規教育和自我指導教育相結合,需要智力和非智力培養的和諧統一。
教育要保持一個人的首創精神和創造力量而不放棄把他放在真實生活中的需要傳遞文化不是用現成的模式去壓抑他,鼓勵發揮他的天才,能力和個人的表達能力而不主張他的個人主義;密切注意每一個人的特征而不忽視創造也是一種集體活動。教給學生對未來有用和適應未來社會的東西。重視現代教學手段的的應用。
拋錨式的教學:教學過程中,教師對于知識之間的聯系有著深刻的理解,要清楚通過哪些問題的支撐進行知識建構。
這需要教師對整個知識體系的組織以及如何相應地通過一系列問題把科目教學聯系起來有著清楚的認識。解決問題的過程就是學科知識的建構過程,問題解決的認知功能非常自然地嵌入設計中。學生是單純為學習知識而學習,這些挑戰賦予了學生解決真實困境以及尋找解決方法的主動權。問題設計要真實,復雜學生合作應該是真實的,必然的。
布魯姆的教育目標分類
1,所走的距離大致是相同的。目標不相同。沒有目標,沒有目標永遠走不出狹隘的天地。導致的結果不同。目標可檢測,可操作。
2,整體目標和最終目標。例如,認知理論的分類。知識領域目標分類:知識維度,名詞系列。1
視覺25%+聽覺15%=65%
+動覺=效果會最好。
發現學習法。不僅發現未知的事物,而且能發現自己發現知識的方法。
發現不是科學家的專利,是知識的自我建構過程,是對接收學習方式的批判。
傳授,接受,(被動和主動)
教學要著重考慮學生在學習中的意向性和目標針對性,要把學生的技能轉變成他們自己智力活動的安排,把所教的東西轉變成學生所求的東西,把教學過程轉變成學生主動求知的過程。并且按照學生自己選擇的方法去學習他們想要得到的東西。使學生既獲得知識,又掌握獲得知識的方法。
在發展的每個階段,兒童都有他自己的觀察世界和解釋世界的獨特方式。給任何特定年齡的兒童教某門學科,其任務就是按照這個年齡兒童觀察事物的方式去闡述那門學科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