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月前,疲憊不堪的我跳槽到二線城市一家新的公司,很規律地在早上九點零三左右到達工位,九點零五分左右起身去茶水間接水。忘了從哪一天開始,走向茶水間的沿途會迎面迎來同一個男生接水出來,位置經常是在距離茶水間五步左右的打印機前面。
他戴眼鏡,嘴角總是向下撇著,一副不太開心的樣子,很呆。有點駝背,個子不高。格子襯衫套著米黃色的毛線衫,牛仔褲。眼睛斜斜的45度看著地面,走路的時候也是這樣。他帶著一股天生不擅社交的羞赧,隨意哪個擦肩而過的路人若是與他四目相撞,大概都會讓他接下來的步伐變得慌亂。
連續幾天重復著迎面遇到他的畫面以后,我開始在心里琢磨:他長得很像一種動物,究竟是哪種呢?有時候覺得是土撥鼠,有時候覺得是小浣熊或者考拉一類的,似乎也談不上是長相上的相似,只是些無源頭的聯想罷了,而小劇場一旦開幕,再見到他的時候就會在心底喊上一句:嘿!又捉到你啦!這種如同在路邊發現了可愛小狗一般的歡喜,逐漸成為了枯燥生活里不可喪失的部分。
后來我知道了他坐在哪里。桌面上除了電腦屏幕是一疊書,目測三本的厚度。黑色的雙肩包永遠在抽屜柜子旁邊的地上立著。從此每次經過的時候,我便從眾多工位當中快速鎖定他的位置,用一到兩秒鐘的時間看他在做什么:有時候死死盯著屏幕,嘴唇因為格外的專注而微張著;有時候在跟別人談論工作,聲音有種很清脆的清晰,音量不大不小,音色不低沉,也不張揚;有時候一手拿著手機低頭擺弄,另一只手搭在頭上;有時候是在吃飯,不是一口一口夾著吃,而是一下一下順著飯盒的邊沿劃到嘴里,速度很快,眼睛透過他在鼻梁上有點下滑的眼鏡盯著屏幕,配合著不太優雅的咀嚼,便更加令人忍俊不禁。
在已經過去的兩個多月里,他有三分之二的日子都在同一個時間接水,每天經過我的位子三到五次,幾乎每天都在自己的位子上吃盒飯,好像不怎么會同別人聊天,也沒有見過他笑。從來沒有換過衣服。
他很少不在位子上。如果不在,只需四目環顧一下,就能在附近某個電腦前看到他。但有一天,連續兩次經過都沒有看到他,周圍也沒有,可書包還在,屏幕亮著。我的好奇被他的缺席點燃,裝作若無其事地在辦公室里走著,眼睛捕捉著周圍每一個角落。經過某個會議室的時候我停下來朝里看,果真看到了一個米黃色的身影。像是尋寶游戲里終于找到目標物,那一刻竟被一種成就感塞滿,心里感到奇妙的安穩。
幾天前經過的時候,他的電腦沒有開,書包也不在。他有事請假了嗎,他外出旅行了嗎,或是身體不舒服嗎。這樣的疑問在每次看到空落落的桌面時都會浮現在心頭,帶著一點失落和擔憂。下班的時候外面下著大雨,我的心情也被澆得濕漉漉的。
后來的幾天里,我每日早上端起水杯,都打賭一般起身出發,快到打印機前便期待著是否他會像變魔術一樣閃過。在未知的等待里,水流沖擊杯底的聲音變得讓人無比煩躁。
昨天下午,他終于出現了,并且帶回了一個驚喜:他竟換了一件衣服——是件灰色的套頭衛衣。我在距離他大概還剩十步的地方,用不到一秒鐘的一瞥接收到了這個驚喜,隨即的步子開始稍稍踮起腳尖,輕快起來,連手臂也不自覺地加大了晃動的頻率。在失而復得的快樂面前,我幻想自己的動作能否被加上慢鏡頭,幻想擁有隱形的超能力,可以駐足在隱秘當中悉心望上那么一會兒。推開洗漱間的門后,我對著鏡子禁不住笑了。
我知道了,他走路的樣子和坐在那里的背影,真是像極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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