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后感:
1,相比《學會提問》,本書的方法更加實用和可操作。
2,容易混淆解釋與論證,解釋是對已發生事情過程的說明,是關于what;論證是為了捍衛和證明一個觀點,可能是未發生、未知的事情,是關于why。
3,要區分批判者批判的動機why和批判本身what正誤的區別,二者沒有必然關聯。
4,憤怒、恐懼、內疚、自負、自卑、希望、渴望、厭惡等情緒影響判斷,可以用文字記錄情緒化時的思維和決策,稍后冷靜再審視和糾偏。
5,民族主義、社會大眾觀點、從眾觀點容易左右人的判斷和思考。
6,他人所犯的錯誤.并不會使你的錯誤回應變得正當。他人的非法行為,也不會使你的非法應對變得合法。如果某行為是錯的,它就是錯的。錯誤的行為之間并不會相互抵消從而使其中一種錯誤消失。
7,稻草人謬誤:故意夸大對方的錯誤,從而更容易擊敗對方的觀點。
8,細節決定成敗,批判性思維需要在細微的表達之中尋找其中的謬誤和漏洞,幫助撥云見日,發現現象背后的本質。
1,第1章 究竟什么是批判性思維
批判性思維不是任憑各種誘惑的擺布,不是輕易受情感、貪欲、無關考慮、愚蠢偏見等的干擾;批判性思維的目標在于做出明智的決定、得出正確的結論。
2,第2章 兩類推理
依據前提給結論提供的支持程度的不同,非演繹論證分為好論證和壞論證。邏輯學用強和弱分別描述這兩種不同的論證。前提為結論提供的支持越高,非演繹論證越強;前提為結論提供的支持越低,非演繹論證越弱。
3,與演繹論證的前提證明結論不同,非演繹論證(inductive? argument from? analogy)的前提不證明結論,非演繹論證的前提支持結論。
4,任何不能以“真”或“假”衡量的表達都不可能作為前提或結論。任何不能用有效、無效或強弱程度來衡量的表達也都不是論證。
5,從根本上說,論證是為了支持或證明結論,而解釋是為了指明某事物的原因、它如何運作或它是如何制作的,等等。論證與解釋是根本不同的思考。論證一條狗身上有跳蚤和解釋狗身上有跳蚤的原因是不同的思維。論證暴力犯罪的增加也不同于解釋犯罪率升高的原因。
6,首先,亞里士多德提出人們會被演說者的比如背景、名聲、成就、專業技能等人物特征所說服。亞里士多德稱這種說服模式為道德(ethos)。其次,演說者也可以通過與他的聽眾建立個人聯系并運用修辭技巧來博得聽眾的情感共鳴進行說服。這種說服模式被亞里士多德稱作情感(pathos)。最后,演說者也可以通過信息和論證來說服聽眾,而這就是亞里士多德所說的邏輯(logos)。
7,有兩種論證。演繹論證之可靠與否,絲毫不決定于人們是否真的被它說服了。同樣地,非演繹論證有強弱程度之分,但論證的強度僅僅決定于論證的前提究竟為結論提供了多大可能性的支持,而絲毫不決定于聽眾是否被該論證說服。
8,對于理解論證,首先,要發現結論——某語篇的主要觀點。其次,要找出為得出結論而陳述的種種理由,即尋找前提。
9,本章總結 ·推理由前提和結論組成,推理的前提可以不止一個。
·同一個命題可以是一個推理的前提又是另一個推理的結論。 ·推理分為兩類:演繹證明和非演繹支持。 ·如果演繹推理是可靠的,就可以證明其結論為真。 ·可靠的推理是前提為真的有效推理。 ·有效的推理不會出現前提為真而結論為假的可能。 ·非演繹推理不是證明結論而是為結論提供支持。
·支持程度有高低之分:支持程度決定于前提使得結論為真的可能性的高低。 ·支持程度高的非演繹推力較強,支持程度低的非演繹推理較弱。 ·演繹推理和非演繹推理都可能含有未表達的前提。 ·一個推理是演繹推理還是非演繹推理可能決定于未表達的前提到底是什么。 ·如果難以把握文章中的論證,試著刻畫其論證結構圖。 ·衡平推理既涉及演繹的要素也涉及非演繹的成分,如果是進行量的比較,其衡量涉及演繹推理,如果是對結果的預測,則涉及非演繹推理。 ·最佳解釋推理是一種非演繹推理,其目的在于在相互競爭的各種解釋中找到對現象的最佳解釋,最佳的標準是:解釋力、預測力、一致性和簡單性。
10,第3章 清晰的思維、批判性思維與清晰的寫作
與模糊與歧義密切相關的一個概念就是抽象(generality),抽象的表達也會引起含混不清。
11,本章總結 ·批判性思維的前提是清晰地思考。 ·引起斷言及論證的混淆的有諸多原因,但主要的有:模糊、歧義和抽象。 ·模糊有程度之分,關鍵是相對于特定的目的而言不能太模糊。 ·歧義是指一個語句有多種解釋而且不能斷明其中哪種解釋是正確的。 ·歧義主要分為語義歧義、語形歧義、組合歧義和指代歧義。 ·過于抽象的斷言是指缺乏足夠的信息來界定到底它可應用于哪些對象。 ·無論是減少模糊、消除歧義還是運用新詞匯或舊詞新用,定義都能助一臂之力。·定義主要分為同義詞定義、實指定義和分析定義。 ·修辭定義并不是為了澄清意義而是為了表明或影響態度。 ·修辭定義借助術語的修辭力(情感意義)來實現目的。 ·論文寫作是批判性思維能力的運用和體現,要訓練和掌握論文寫作的技能。
12,第4章 可信性
最后要說的是,記憶像觀察一樣并不完全可靠,除非我們以可控的手段記錄了我們的觀察。正如多數人所了解的:記憶也可能具有欺騙性。批判性思維者總要保持如下警覺:他們記憶中所觀察到的,也許并不是他們曾真正觀察到的。
13,本章總結·缺乏可信度的斷言是指它與我們的觀察、經驗或背景信息相沖突,或者其來源缺乏可信度。·一個斷言的初信度越低,它看起來就越不同尋常,一個斷言與我們的背景信息越不相符,我們就越應該表示懷疑。·利益相關方比利益無關方更值得質疑。·對信息來源的質疑一般有兩類,一類是質疑信息來源的知識或專業技能,一類是質疑信息來源的誠實性、客觀性和正確性。·判斷某人所掌握的知識的合理途徑是,考量這個人的教育、經驗、成就、聲譽和職位。·具備專業知識的專家所做出的判斷是最可靠的,但判斷所涉及的內容必須是專家所研究的領域,而且該判斷與該領域內的其他專家們的判斷并不沖突。·主要大城市的報紙、全國性報紙和網絡新聞節目一般是新聞的可信來源,但是有必要對從中獲取的信息保持開放的思維。·政府影響甚至操縱信息的現象有增無減。·從維基百科或其他機構網站獲取的信息會讓我們收益,但當我們從不知來源的互聯網途徑或電臺訪談中獲取信息時,則更要適度地質疑。·廣告不時會騷擾我們,試圖向我們兜售商品、服務、信念和態度。由于廣告商借助于天才和資源,所以我們做出購買決定前要不斷自問:廣告中所談到的產品是否真的會改善我們的生活。廣告商關心的是向你兜售商品,他們不是為了改善你的生活,而是為了改善他們自己的生活。 ·電臺訪談節目和電視辯論節目一樣,都帶有自己的傾向性,考驗著聽眾或觀眾的視聽能力。
14,第5章 通過修辭進行說服:常見的修辭技巧
如果這是算術平均數(mean),那就是有所賣房屋的總價除以所售房屋的數量而得到的。這個數字與中位數(median)就不同。中位數是指新房銷售的中間價格(一半房屋售得較它高,另一半房屋售得較它低)。還有一種是眾數(mode),它與前二者都不同,指的是大多數房屋的銷售價格。
15,本章總結 ·說服,就是試圖讓別人接受我們的觀點。 ·修辭通過語言表達情感的力量來進行說服。 ·雖然修辭能對人的心理產生深刻的影響,但修辭并沒有邏輯的力量。只有具備邏輯力量的論證才能證明或支持一個斷言。·常見的修辭手段很多,其中包括如下技巧: ·委婉語對事情的負面因素只字不提。 ·粗直語強調事情的負面因素。 ·閃爍其詞是通過弱化的表達來避免遭到批評。 ·貶抑是降低事情的重要性。 ·刻板印象是沒有正當理由地過于簡單地概括一類對象中的每個成員。 ·暗示是運用中立的甚至積極的語言暗示人們聯想事情的反面。·加載問題依賴于沒有正當理由的假設。·嘲諷是廣泛使用的營造尷尬境地的修辭手段。·夸張是過分夸大。·修辭性定義、解釋都可以用于激發對事情積極或消極的態度。·修辭類比和令人誤解的比較:通過在事物間建立不恰當的聯系來說服。·替代證明只提示有證據或依據但不說明證據或依據到底是什么。·重復:不斷出現的見聞往往會錯誤地增加我們的信任度。·修辭手法不經意間影響我們的思維,而我們卻相信自己很客觀。·有些修辭手法,尤其是委婉語和閃爍其詞,既可以不加偏見地運用也可以帶有傾向性地運用。我們只有在接收信息時格外小心才能發現其帶有偏向的運用。·雖然圖片或其他形象不是論證或斷言,但它們作為證據來證明斷言之真假時,就是批判性思維的對象。的語言暗示人們聯想事情的反面。·加載問題依賴于沒有正當理由的假設。·嘲諷是廣泛使用的營造尷尬境地的修辭手段。·夸張是過分夸大。·修辭性定義、解釋都可以用于激發對事情積極或消極的態度。·修辭類比和令人誤解的比較:通過在事物間建立不恰當的聯系來說服。·替代證明只提示有證據或依據但不說明證據或依據到底是什么。·重復:不斷出現的見聞往往會錯誤地增加我們的信任度。·修辭手法不經意間影響我們的思維,而我們卻相信自己很客觀。·有些修辭手法,尤其是委婉語和閃爍其詞,既可以不加偏見地運用也可以帶有傾向性地運用。我們只有在接收信息時格外小心才能發現其帶有偏向的運用。·雖然圖片或其他形象不是論證或斷言,但它們作為證據來證明斷言之真假時,就是批判性思維的對象。它們類似富于情感的語言,對我們的心理產生著影響。
16,第6章 更多修辭技巧:心理及相關謬誤
謬誤可依多種標準進行劃分,如相關謬誤、歧義謬誤和不當假設謬誤等等。
17,人們很容易誤把憤怒的情緒當成引起憤怒的對象的證據。但憤怒只是一種情緒,并不是任何其他事件的證據。
18,如果我們對某個詆毀者的動機憤慨,我們必須記住,批評者的動機和批評本身之恰當與否是相互獨立的,縱然動機不純,也不排除所提的批評是正確的。同理,縱然一個人做了讓我們惱火的事,我們既不能以此為理由低估這個人的其他方面,也不能以此為理由低估其他人。
19,源自憤怒的“論證”由煽動性語言(或思想)加某種“結論”組成。它在考慮問題時用憤怒替代了理由和判斷。它是煽動者所偏愛的策略之一。事實上,它就是煽動者偏愛的策略。
20,正如憤怒一樣,恐懼能輕易地迷惑我們,在恐懼的時候,我們也容易犯下憤怒時所易犯
21,除了憤怒和恐懼,還有其他情感也會成為推理中錯誤的來源。“同情”就是其中一例。如果你認為由于某人(或他的父母)所經受的困難而應該得到一個更好的分數,這也是訴諸同情的“論證”。“妒忌”也會擾亂我們的思維。同情會誘使我們強化某人的優點;妒忌則誘使我們夸大某人的缺點。
22,“自負”一方面會使我們夸大自己的成就和能力,另一方面會令我們做出其他無關的判斷。自負感尤其讓我們易受阿諛奉承(applepolishing)的影響。
23,利用我們的自負感去代替對斷言的真實性的判斷,或者像這位律師所做的,試圖利用別人的自負感去取代理性的判斷,就是阿諛奉承的謬誤。
24,“負疚感”也能起干擾思維的作用。“你怎么能不邀請珍妮弗參加你的婚禮呢?她絕不會這樣對你,你知道她肯定很傷心。”這里的評論就是要引起對珍妮弗的歉意,更有甚者,是要喚起一種負疚感。引起某人的負疚感以促使他付諸某種行動或決策是否該做某事,這就是眾所周知的謬誤:使人負疚(guilt? trip)。
25,希望、渴望和厭惡也可能讓我們偏離邏輯。當我們僅僅因為若某判斷為真則令人愉悅(或不快)而接受(或拒斥)它時,就會犯一種謬誤:一廂情愿的思維。
26,大多數人都渴望被人喜歡、被社交界接受,人們往往也不愿意被本已接受自己的人冷落。渴望被人接受的心理,可能促使我們接受某判斷,并不是因為該判斷自身的特點,而是因為接受它我們就會得到某些人的贊同(或者可以避免與“同伴”意見分歧)。當我們這樣做或試圖讓別人這樣做時,我們就犯了同輩壓力論證(peer? pressure? argument)的謬誤。
27,群體思維的謬誤(groupthink fallacy),指人們用源自某群體成員的自豪感來替代其對某個問題所持立場的理由和慎思。因為該謬誤之屢見不鮮,它一直位于我們所列的十大謬誤的清單中。該謬誤的一種顯而易見的形式就是民族自豪感或民族主義(nationalism),一種能導致我們盲目認同一個國家的政策和做法的有力的、強烈的情感(“我的祖國是對、是錯”的思考顯然不激勵批判性思維,而鼓勵盲目的愛國情緒)。
28,群體思維的“推理”并不限于政治團體。只要在心理上認為某人的“入圍”(或“出局”)至關重要,就是這種“推理”的表現。
29,從源自憤怒的“論證”到群體思維的謬誤,都是與情感有關的謬誤,它們都有共同特征:它們常常(雖然并不總是)包含你可稱之為“前提”的斷言,以及你可稱為“結論”的斷言;但這些“前提”并沒有真正支持“結論”;相反,它們喚起一種情感,想讓我們接受這個沒有得到證據支持的結論。因此,它們雖然穿著“論證”的外衣,但其實是“說服”(見第5章)。一旦語言被用于喚起人們的情感,那么明智的做法就是,對于任何進駐我們頭腦的“結論”,都要仔細考慮其是否已得到證據的支持。
30,下面介紹的3種謬誤:轉移注意力、訴諸公眾和合理化,雖然并不直接訴諸情感,但都影響著人們的心理。
31,隨大流:人們樂于接受別人都接受的觀點,而不是停下來去思考是否的確有理由支持該觀點。或許對很多人來說,做公交司機比做經理人員能過上更幸福的生活。
32,顧名思義,訴諸傳統的“論證”是指,因為歷來如此行事,所以要這么做;因為歷來人們都相信,所以我們也相信。但從邏輯上說,你無法根據傳統來證明某個判斷或做法的合理性;試圖這樣論證,就犯了謬誤:訴諸傳統的“論證”。
33,人們用虛假的托辭來滿足自己的愿望或利益時,就犯了合理化(rationalizing)的過錯。該謬誤是如此常見,因而總在我們的十大謬誤列表中占一席之地。
34,從情緒的角度看,你們之間扯平了。從理性的角度看,你犯了以錯制錯(two? wrongs? make a? right)的謬誤。他人所犯的錯誤.并不會使你的錯誤回應變得正當。他人的非法行為,也不會使你的非法應對變得合法。如果某行為是錯的,它就是錯的。錯誤的行為之間并不會相互抵消從而使其中一種錯誤消失。
35,本章總結訴諸情感的謬誤有:·源自憤怒的“論證”·威嚇手段·訴諸武力“論證”·源自同情的“論證”·源自嫉妒的“論證”·阿諛奉承·使人負疚·一廂情愿的思維·同輩壓力“論證”·群體思維的謬誤·民族主義本章討論的其他謬誤并不直接激起情感,但和情感訴求密切相關。這些謬誤包括:·轉移注意力(紅鯡魚)/ 煙幕彈·合理化 ·訴諸眾人“論證” ·訴諸司空見慣“論證” ·訴諸傳統“論證” ·以錯制錯
36,第7章 更多謬誤
本章我們將要討論人們在推理中最常見(也最具誘惑力)的謬誤,如“訴諸人身”等。正如前兩章所探討的一樣,本章將介紹的謬誤也是誘使人們在沒有合理理由時相信一些
37,要記住的是,一個人身上的缺點,并不等同于這個人的觀念、建議、理論、觀點、斷言或論證中的缺點。
38,訴諸人身的謬誤背后的觀念是,指出某人做出某種斷言,同時譴責他的缺陷、錯誤行為或其他負面的特征。即通過指出發表言論的主體的特征來反駁言論本身。但盡管發表言論者自身的特點可能影響其可信度,卻不能僅僅以此作為言論為假的證據。
39,毒化井水(poisoning? the? well)可被視為事先訴諸人身。如果有人向井里投毒,你就不會喝井里的水。同樣,如果A告訴你關于B一些無關的負面信息,使你對B產生不良印象,你就傾向于拒絕接受B對你所說的言論。
40,訴諸人身的謬誤指認為駁斥了某個人就駁倒了這個人的觀點。嚴格地講,如果把對一個人的積極評價直接轉移到他的觀點上也是謬誤。“因為一個人的優秀品質而接受或支持他的觀點,即因人納言,也是謬誤。
41,試圖以某斷言的來源或其歷史為依據“反駁”該斷言(或敦促別人這么做),就犯了生成謬誤(the? gentic fallacy)。生成謬誤似乎應該在上一節“訴諸人身謬誤”時提及。通常把生成謬誤視為一類謬誤的總體概括:把反駁斷言的來源和駁倒斷言混為一談。
42,稻草人比真人更容易被擊敗,稻草人謬誤(straw? man? fallacy)就因此而得名。為反駁對方的立場,而歪曲、夸大或以其他方式曲解之,使得被攻擊的不是對方的真實立場,而是更容易被批判或拒絕的立場,就犯了稻草人謬誤。
43,訴諸人身的謬誤,是試圖針對信息來源來“反駁”某個斷言。稻草人謬誤則試圖篡改某斷言,使它看起來明顯為假,甚至荒唐可笑,以達到“反駁”它的目的。
44,在還有其他選項時,卻局限于兩種極端的選擇,就犯了虛假的兩難境地(false? dilemma)的謬誤。
45,如果X政策不能如期地(比如“完美地”)滿足我們的目標,就應該拒絕X。
46,被上述論證說服的陪審員,接受了劃界謬誤,認為只要不能精確指出到底哪一次毆打是濫施暴力,就不能認為持續的毆打構成了濫施暴力。劃界謬誤指,在事實上并無必要精確劃線的場合,堅持認為要在某個精確的點上畫這樣一條線。
47,有時,我們啟動了系列行動的第一步,才發現它是個錯誤。若我們在本來可以承認錯誤并可急流勇退的情況下仍堅持完成后面的步驟,就犯了滑坡論證謬誤。
48,是在刑事法庭,由控方證明被告有罪,而被告不必證明自己無罪。被告只需證明控方的有罪證明不成立。這就是所說的“除非證明有罪,否則無罪”。
49,若認為應該相信某事,是因為沒有人證明并非如此,就是錯置舉證責任的一種,即訴諸無知(appeal? to? ignorance))。
50,但讓人相信《圣經》的理由,是上帝的存在。而上帝的存在與否正是最初的爭議焦點!這樣的例子有時被稱為循環推理或循環論證,因為它們的起點和終點基本在同一處。
51,本章總結與第6 章中的那些謬誤一樣,本章中的謬誤,可能貌似合理的論證,但是沒有一種給出了接受(或拒絕)一個斷言的理由。書中這部分的討論應該對你有所幫助,使你能夠區別相關考慮與訴諸情感、無關事實以及其他可疑論辯策略之間的不同。在本章,我們檢視了:
·人身攻擊型訴諸人身——認為指出某人的缺點就可以反駁他的·想法。
·自相矛盾型訴諸人身——認為指出某人的前后不一致就可以反駁他的想法。
·因人廢言型訴諸人身———認為指出某人的特定境況就可以反駁他的想法。
·毒化井水——援引某人的缺點、前后不一、境況或其他個人特征以使人拒絕他的觀點。
·生成謬誤——認為某種觀念的來源或歷史可以反駁這種觀念。
·稻草人——歪曲或夸大某斷言從而“反駁”之。
·虛假的兩難境地——極力壓縮選項,讓人選擇X 或Y(卻忽略可選項Z)。
·完美主義謬誤——認為要么做得完美無缺,要么干脆不做。
·劃界謬誤——在無法劃出一條精確的界線時,卻要求在某個范圍內或連續體中找出劃界點,通常發生在把模糊概念當成精確概念的時候。
·滑坡論證——在缺乏理由時拒絕啟動某步驟,擔心這會勢不可擋地引起其他步驟,或僅僅因為已經實施了第一步就要繼續錯誤地堅持下去。
·錯置舉證責任——把舉證責任錯誤地分配給爭論中的一方。
·乞題——把正在爭議中的斷言假定為真,貌似給出論證。
52,第8章 演繹論證I:范疇邏輯
檢驗三段論是否有效的三條規則是:一個三段論是有效的,當且僅當它滿足下述所有三個條件。 1.前提中的否定判斷數量必須和結論中否定判斷數量一樣(結論由一個判斷構成,這就意味著一個有效的三段論不會有兩個否定的前提)。 2.中項在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 3.任何在結論中周延的詞項必須在前提中也是周延的。
53,本章總結 ·直言判斷有四種標準形式A、E、I和O。 ·可用文恩圖畫出四種標準形式的直言判斷。 ·可以把日常語言的表達轉換成標準的直言判斷。 ·對當方陣圖表達了相對應的直言判斷間的邏輯關系:矛盾關系、反對關系和下反對關系。 ·直言判斷間可以進行3種運算:換位、換質和換質位,其中一些和原判斷等值,另一些不是。 ·直言三段論是否有效可以通過文恩圖檢驗,也可以通過規則來檢驗。
54,第9章 演繹論證II:真值函數邏輯
本章總結·真值符號,各真值符號的真值表,以及與真值符號相對應的自然語言聯結詞“并非”“并且”“或者”以及“如果……那么……”。(參見表9- 1)·真值函數的符號形式也可以表達電子集成線路,因為句子的“真”和“假”可以對應于線路的“開”和“關”。·可以通過4 個真值函數符號和代表判斷的字母來刻畫自然語言句子的符號形式,需要注意的是要準確地刻畫。·通過常用的論證形勢就可以評估許多真值函數論證是否有效。·通過真值表法和簡化真值表法可以確定一個給定的真值函數論證是否有效。·有效論證的基本形式和真值函數的等值式有助于確定有效的論證(見表9- 2)。·通過建構演繹推理可以證明真值函數論證的有效性,所運用的規則包括有效論證的基本形式、真值函數的等值式以及條件證明規則。
55,第10章 關于非演繹推理的批判性思維
非演繹推理不是用于證明或證實結論而是用來支持結論,因此依據前提在何種程度上提高了結論的可靠性,非演繹論證可被描述為相對強的或弱的。
56,統計三段論(statistical syllogism)的形式是:這類論證的強度決定于Y在X中所占的比例。比例越高的論證強度越大(稍后,我們會了解到,非演繹論證的結論往往要表達其適當的“置信水平”)。
57,例10-5:看,這植物讓我起皮疹了,以后我要遠離這植物。說話者的意思是指要遠離這類植物中的任何一株。這樣我們就可以把說話者的推理理解為,由一株植物為樣本推及同種植物的總體。這里,“總體”的多樣性并不明顯,樣本與總體之間潛在的差異也不會很多。(
58,本章總結·非演繹推理不是用于證明某個結論,而是用來支持某個結論。·依據前提增加結論為真可能性的程度,非演繹推理可以被描述為較強的或較弱的。·要區分論證強度和結論可能真,有可能一個較強的論證的結論可能性較低。·統計三段論的形式為:“大多數X 是Y,這是X,所以這是Y。”·統計三段論的強度不同于考慮各種可能性其結論為真的可能性。后者決定于全體證據原則,而前者決定于多大比例的X 是Y。·日常生活中運用基于樣本的歸納概括不同于科學地運用這種方法,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是否科學地選擇樣本;是否可以精確計算可能性。·對日常生活中的歸納概括進行批判性思維要運用兩個原則。·基于類比的非演繹推理植根于這樣的觀念:兩個對象在一些屬性上相似,在其他屬性上也相似。·對類比推理展開批判性思維也要運用文中介紹的原則。·享譽已久的反駁類比的策略是指出類比項之間的重要區別。·類比論證在倫理、歷史和法律等領域有重要的用途。·通過指出另一總體具有相似屬性,運用類比推理可以支持關于某總體的結論。·過高地估計基于小樣本的歸納概括的論證強度叫做“倉促概括”。·過高地估計基于片面樣本的歸納概括的論證強度叫做“以偏概全”。·傳聞證據是倉促概括的一種版本,其中的樣本來源于故事。·基于傳聞的概括在心理上往往很有說服力,縱然結論僅僅基于單一樣本。·自薦樣本的謬誤是以偏概全的一種,其中樣本都是自我選擇的。·過于相信由類比所得出的結論就是弱類比。·模糊概述的主要癥結在于其所表達的意義不清晰。
59,第11章 因果解釋
本章總結·解釋與論證不同。解釋用于說明已知的現象,論證用于支持或證明某個主張。·用于解釋的語句也可以作為推理的前提或結論。·解釋可用滿足各種不同的目的。其中最主要的兩類目的是:(1)物理因果解釋;(2)行為因果解釋。·解釋的充分性是相對于目的和需要而言的。·適當的解釋不能是過于復雜的、不一致的、與已知理論和事實不相容的以及不可檢驗的。·形成因果假說會涉及最佳解釋的推理。·形成因果假說的方法包括求異法、求同法、最佳診斷方法。·因果假說的形成方法受約于關于因果機制的背景知識:事物之間如何聯系、如何起作用。·驗證因果假說借助于謹慎運用求異法和求同法。·因果推理的著名錯誤:“共同變化,是為因果”以及“在此之后,因是之故”。·錯誤的根源在于,沒有排除巧合、潛在原因、混淆因果等。·一個重要的混淆因果的案例是,沒注意到癥狀是結果。·統計回歸帶來的變化有時被誤以為是因果聯系。·缺乏否證并不等于證明了因果聯系。·用趣聞軼事來證明或反駁普遍的因果聯系是倉促概括。·對錯誤行為進行解釋并不總等于替行為辯解。·廣義言之,法律上的原因是必要條件,沒有它,就不會有結果。但法律上尋求因果聯系往往與判斷相關性的緊密程度相聯系。
60,第12章
我們的行為要在道德上值得稱贊,就必須不是出于某種目的,而只是因為它本身是正確的才去做的。他說,僅當因為遵守諾言是正確的而遵守諾言,我們的遵守諾言行為才是值得稱贊的。
61,法學家和職業律師在適用法律時所運用的推理也無外乎演繹的或非演繹的。如果運用演繹推理,則可能是可靠的、有效或無效的;如果運用非演繹推理,則可能是強的或弱的。演繹推理包括直言推理、真值函數推理、假說推理等,非演繹推理包括概括推理、類比推理、因果推理等。
62,
本章總結·價值判斷是陳述價值的命題。·道德價值判斷陳述道德價值。·一些語詞,尤其是“必須”“應當”“對”“錯”及其反義詞,常常出現于道德價值判斷中,雖然這些詞也具有非道德的語義。·與其他類型的推理不同,道德推理的結論是道德價值判斷。·包含價值判定的結論不能從不含有價值判斷的前提中得出,換句話說,你不能從“是”得出“應該”。含有價值判斷為結論的論證的前提中暗含有一般道德原則作為未表達的前提。·人們有些時候在道德觀點上是不一致的:他們對待相同情況就像是對待截然不同的事情,而他們說不出兩者究竟有什么重要區別。·當兩個或更多看上去很相似的情形被區別對待時,區別對待者就負有舉證責任,他必須解釋各情形到底有何不同。·道德推理通常具有特定的思考框架或視角。西方流行的視角包括:后果論、功利主義、倫理學上的利己主義、義務論、道德相對主義、宗教絕對主義、宗教相對主義和德性倫理。·通常,匯集不同的視角會產生對道德問題的相似解決辦法。·弄清我們自己的視角,可以幫助我們在道德慎思時聚焦于相關的考量。·法律推理和道德推理相似,都具有規范性。·法律研究致力于證成規制人們行為的法律。·法律道德主義、傷害原則、法律家長主義和冒犯性原則是證成法律的主要理由。·判定法律在何時何地適用的問題,往往要求把模糊的問題具體化。·判例是一種類比論證,通過這種方式,當前案件可根據以前案例所決定的指導原則來判決。·給定個案中能否援引判例,取決于相似程度。·美學推理就是要在事實和價值整合的框架內做出判斷。·美學的價值常常被認為是發揮某種功能的能力,如產生快樂或促進社會變化。·另一種觀點,美學價值由藝術作品中發現的一種特定的美學性質或形式來界定。·還有一種觀點把美學判斷看作品味的表達方式。·關于美學價值的合理論證幫助我們以變化或擴展了的方式去觀察、聆聽或感知藝術,并加強我們對藝術的鑒賞力。·提供了支持某種美學判斷的理由由的評論家,通過與他人分享對藝術作品的感知來達成共識。我們分享這種美學感知的程度越深,就越能在美學價值觀上達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