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很大的恩典,我發現我所不喜悅的人,和那個人身上我所不喜悅的部分,其實都是我自己也有的,而且有的很明顯。但是因為我自己是不容易看到我自己的,所以神借著別人讓我看到。
看到之后,也并不是要我自己去改正那些我不喜悅的部分,而是讓我明白,我如此真實的呈現我自己的時候,一定是有人喜悅,有人不喜悅;有人蒙恩,有人受試探的。
所以,我說什么、做什么、傳遞什么,只要內心的動機是純正的,那么呈現出來之后,人接收之后有什么反饋,其實是和我無關的。他蒙恩,是神的恩典;他受試探,有神的計劃。我只需要真實做自己就好。
甚至內心不純正出來的東西,甚至錯誤的東西,神都有能力讓別人領受成為對的。這就是萬事互相效力,讓愛神的人得益處。
而對于我自己來說,別人蒙恩,不是我的功勞,而是我應該感謝的,神使他蒙恩來讓我得益處;別人不蒙恩,受試探,也不是我的罪過,而是看到自己的時間表,知道這是養成福音體質的過程,并在基督里得確信,得安息。
因為看到自己所不喜悅的那個人、那個部分,其實是自己也有的,就能明白,讓你受試探的并不是那個人,而是你里面隱藏的“自我”——那個沒有與基督合一的,帶著自己的基準的自我。這時候,你才能明白,何為包容、何為愛。
包容其實就是看到自己和一切人都是一體的,別人就像你的鏡子。這就是憐憫靈魂。愛就是,雖然你看到了別人不足,但是你還是要為了他得益處著想,就像你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但是你還是要為自己得益處著想。這就是愛人如己。
因為靈上是一體的,所以你憐憫靈魂就理所當然;因為你和別人沒有分別,所以你對別人好就是理所當然的。因此,一個真正有愛的人,并不知道自己有愛;一個真心包容的人,從來不覺得自己在包容別人。
一切都真實,自然,這就是歸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