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4 月 29 日,格力電器公布《2015 年年報》顯示,公司經本次董 事會審議通過的利潤分配預案為:以公司總股本 60.15 億股為基數,向全體股 東每 10 股派發現金紅利 15 元(含稅),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格力電器自 1996 年上市以來,派現共計 18 次,轉增共計 6 次,送股共計 2 次,其中 5 次轉增和 派現同時進行、1 次送股和派現同時進行,累計派現金額為 309.64 億元。股利政策是了解公司經營狀況的一扇窗,然而對這扇窗提供的信息,我們不能停留 在表面,需要深入的進行分析。
格力采用了現金股利的方式派發股利,但高額的現金分紅使得格力的股利出現高派現象。雖然每股派現小于每股收益,但現金紅利占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比例越來越大,這可能導致異常派現行為。這既有可能有礙于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對于股東而言,雖然眼前利益可觀,但長遠來看必將釀成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