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打來電話跟我訴說他和領導之間的矛盾,他告訴了現任領導的上級領導,也就是越級匯報了。他讓上級領導為他保守秘密,結果上級領導沒有按照他的要求,而是告訴了他的現任的領導。結果導致了他和現任領導之間矛盾的激化與更加的惡化,以及與單位同事之間的關系。
我能聽出他的語氣中有無力,有無奈,有被誤解,有不被尊重的各種感覺。
她無力的訴說著,抱怨著。抱怨上級領導,抱怨現任領導,抱怨同事不理解他,誤解他。
他沒有辦法選擇,沒有辦法承擔現在的局面。他以受害者自居。
史蒂芬柯維說過,當你在抱怨和指責的時候,也就是你在推卸責任的時候。
積極主動,不僅指行事的態度,還意味著人一定要對自己的人生負責。個人行為取決于自身的抉擇,而不是外在的環境,人類應該有營造有利的外在環境的積極性和責任感。
人人都應該對自己的人生負責。當你說“錯不在我”的做法本身就證明了你是個連自己都無法保護的受害者,自然更談不上影響對方,不斷的指責不斷,無法使人改過遷善,反而會令人惱羞成怒。
對于別人的缺點,不要一味指責別人,是否履行職責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的態度,如果你一直認為問題存在于外部,那么請馬上打住,因為這種想法本身就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