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漢字,重構其源(中)

通過了解漢字的字根,進一步了解漢字,加強漢字記憶。此文為第二部分。一共是二十四章回。


十二、跟“貨幣”相關

貝、玉、金、朋、串

1.貝:甲骨文和金文中的貝字是海貝的形象。后期金文下部兩短豎加長,不再象形,篆隸楷源于此。貝是重要的財產,加聲旁才構成財字。

2.玉:甲文是一根繩子串連著多塊玉片的形象,金文篆隸楷省作三片玉。

3.金:金文一左邊像兩塊銅錠,右邊上為矢下為斧,會意從銅錠中冶煉而出可作矢和斧的材料,即金屬。

4.朋:甲骨文就是指兩串相連的“貝“,金文沿用。

5.串:串與毌(貫)(guàn)同源。甲骨文像繩或棍從物品中間的孔貫穿的形狀。金文更為形象,古文明確所穿之物為貝。串是源于古文的俗體。本義是把相關的事物連貫起來成為整體。作聲符兼義符構成竄字,作聲符構患字。


十三、跟“狩獵工具”相關

網、畢、單、弋、己

1.網:甲文像結繩交織成的漁網形,網的本字,后加糸(mì)旁。楷書中買羅等字的罒頭實際上原為網。

2.畢:上古所用長柄獵網,捕捉小鳥的工具,上加田表示田獵,反映當時的生產已不完全靠狩獵,逐步進入了田獵階段。后假借為完畢、結束。

3.單:原是古時狩獵、作戰的武器。最早是樹杈(丫),后來在枝頭上綁上石塊或繩套,用于砸或套;后來又在分叉處綁上捕網,作戰時改為盾牌。

4.弋:甲金篆近似,像一頭削尖、一頭有樹杈的木橛形。因為在木橛上栓繩子懸掛物品,形狀與栓繩的箭相似,故這種箭也稱為戈。隸書將樹杈分開并寫作點。

5.己:纏繞的繩子,從己的字與繩子捆綁有關,如弗弟。


十四、跟“畜牧業”相關

馬、牛、羊、犬、豕(?shǐ)

1.馬:甲文完全是馬的一幅畫。馬耳、鬃毛、尾、長腿等特征一應俱全。此后是逐漸簡化、線條化。隸書完全變形,但仍可看出演變痕跡。

2.牛:牛頭象形,突出了彎角、橫耳、長臉。牛構字時在左為牜,下橫變為提,是左緊。在右或在下為牛,下橫長,為右松或下松。羊字也相似。在下或在右為羊字,在左為羊,在上為羊。犬在左為犭,在右為犬。類似字如木、水等,都是書法左緊右松及上緊下松原則的體現。

3.羊:甲文像羊的正面頭形,上為下彎的羊角(牛角為上彎)。羊是人類早期馴化的動物之一。因為生性溫順、肉味鮮美、皮可做衣保溫御寒,深得人們喜愛。此外,羊跪著吃奶,古人認為是孝道。因此,羊被視為吉祥物。后加與祭祀相關的字符構成祥。

4.犬:狗的形象。

5.豕:豕字突出了豬的長嘴大肚特點。金文篆隸逐步向符號化發展。


十五、跟“農業”相關

田、來、叔、瓜、韭、不、生、齊、力、乂(yì)、辰、倉、嗇、丕(pī)、才、屯、乇(tuō、zhé)、苗、生、豐

(“不、丕、才、屯、乇、苗、生、豐、齊”為演變過程的一體)

1.田:田地的形象,外框是田地的范圍,中間十字是田間的阡陌小道。構字如界、畔、畦、晶、儡、畋、畝。

2.來:甲文是麥株的形象,上為穗,中為莖,左右生葉,下為根須,與禾相似。《說文》解:麥是天賜予周地的,自天而來,故借用為來去的來。金文中也有來字下面加止字表示動作來去之義。后用“來”字表示來去,下加足的反而成為麥字,專指大麥、小麥。構字萊、睞。

3.叔:甲文是帶繩的箭的形狀,引申為帶繩的箭射中獵物后可拾回。金文像拾取豆子的形狀。篆書沿用金文,因又、寸意義相同,故有兩個寫法。隸書相變形為兩種寫法,后楷書合并為-一種。菽即大豆,叔左部可理解為大豆的形象,下為根、上為芽。

4.瓜:左右像藤蔓,中間像瓜果,十分逼真。隸楷雖有變形,仍依稀可辨。構字如瓣、瓠、瓢等。

5.韭:韭菜的形象。篆書中上部與非區別很大。隸亦后楷書將其上部寫作非,是類化、即同化歸并的結果。

6.不:像種子生根發芽,但還未長出地面之形,上面一橫不是地面之義。與才、在有相通之處。表示否定,非、否之義。也有說像花萼,像草根,有說是鳥飛上天不下來。

7.生:下邊一橫表示土地,上面表示剛出土的嫩芽,有幾片葉子。古今字形相近。不同之處在于中間從無到有從點到橫,從短橫到長橫。可能是為了與之字區別,表示生長。

8.齊:甲金文字形相同,像禾穗齊出的形狀。有的金文齊在下部加兩橫,表示等齊劃- -,為篆隸繼承之。表示教齊、一致之義。

9.力:原始農具耒形。因耒耕屬粗重勞動,需強力而引申為力量。 《說文》稱力象人筋之形,即手臂的肌肉形。從歷代字形看,后期金文和篆書像手臂,其余時候像來形。構字如勒、劣、肋、脅、勵、荔。

10.乂:剪刀之形,表示除草工具。有的甲文下加雙手,強化乂是手的勞動。有的篆書將雙手改為刀,強化割殺之義,此即刈字。

11.辰:振和震的初文。甲文像貝殼做的鐮刀綁在手指的形狀。因為商代農民用貝殼做鐮刀,在它的背部穿孔,用繩子捆在拇指上,用來收割禾穗。貝殼本是圓弧形,因甲文刻畫時轉折不便,成為方折。金文貝殼畫圓,且加手或止表示動作。篆隸變形。構字振、震、晨、唇等。

12.倉:倉庫的形象。甲金文上部像房蓋,下部為倉體,中間像倉門,即戶字。篆隸楷將中間的戶字變形。今簡化為倉。構字如滄、蒼、瘡、創、嗆、槍、搶。

13.嗇:甲文像糧食收入倉庫之形。篆書上為來,指小麥,下為倉庫。隸楷書變形。構字如稟、啚、鄙、墻等。

14.丕:不字下面加一點作指示符號,表示胚,古為丕字。

15.才:一枝嫩芽破土而出,才出地面,很小很脆弱,是才字的形象。

16.屯:幼苗逐漸長大,為屯字的形象。

17.乇:再生長,是乇字的形象。

18.苗:有兩片葉子了,是苗字的形象。

19.生:葉子越來越多,這就是生字的形象。

20.豐:古代裂土分封諸侯,分界線上就堆上一個土堆并種上茅草,猶如后世的界石。這就是豐字的形象。


十六、跟“手工業”相關

瓦、癸(guǐ)、互、叀(zhuān)、予、錄、工、斤、丁、丵(zhuó)/對、段、壽、制

1.瓦:篆書瓦字像是互相吻合而上下都有溝橫的瓦形。因為瓦在用做蓋房的專用材料名稱前,泛指陶器。古文從瓦字如瓷、甕、瓶、甌、甗(yǎn)與陶器有關。

2.癸:紡錘旋轉的形象。篆隸下部為矢,因矢的撇與上部的撇重復,故省略,成為天。洪字右邊有寫作癸的,表示水流滾滾。構字與轉動有關,如葵、睽。

3.互:篆書像古代收絲或繩的器具形,為防止脫散,兩橫棍并不平行,而是成十字向,故收起的絲或繩成交錯狀。

4.叀:源于古代紡線用的紡磚。如今不單用,構字有轉動之義。如惠、専、疐。専今簡化為專,如轉、磚。

5.予:篆書像交叉的兩束絲和拙出的線頭。源于紡織時將梭子來回穿送于經間,兩手互相推來接去,故有給予義。

6.錄:甲金文都是過濾的情景,是染絲提取色料的一道程序。上是掛在梁上的東西,下是滴下的水。隸變后楷書寫作彔,今規范為錄,又作為錄的簡化字。作聲旁構字為碌、祿、淥、氯、綠。

7.工:古今同形,像帶柄的鏟或工字尺。原指巫師樂師工匠等有特殊技藝的人。因技藝種類繁多,無法形象表現,乃用工具之形,引申工匠、工作、工藝。

8.斤:一種劈砍木頭用的斧子,現稱錛。斧子的刃與柄平行,錛的刃與柄垂直。經幾次訛變失去原義。現借用為斤兩的斤。構字時保留原義,如斧、斷、斬與斧砍有關。

9.丁:釘的初文,甲金文像俯視所見的釘帽形狀,后演變為側視的釘字形。

10.丵/對:丵是鑿子的形象,上為齒,下為柄。對字就是將鑿子對準劃線鑿眼之處。

11.段:金文像打鐵之形,廠象打鐵用的砧礅,下為兩點象銅錠。殳就是手持鐵錘擊打之形。表示鍛打,后本義用鍛表示,段借用為分段、切分。與叚(jiǎ )不同(借物攀援)。

12.壽:象水流動之形。放在這更是強調指鑄造之時,銅錠溶化后流入范模之形。構字如壽,從甲金文到篆書,筆畫越來越多,越來越復雜,恐怕是認為筆畫越多代表越長壽。

13.制:用刀修剪樹枝,小點象征砍下枝條。篆書省略小點,或下加衣,表示裁制衣衫。隸變直、方。今規范為制,本指修剪枝條,泛指裁衣、裁制、制作、制造。


十七、跟“占卜、祭祀”相關

卜、兆、示、帝、且、鬼、亞、寧

1.卜:火燒龜甲獸骨占卜時上面的裂紋,像一長一短之形。構字如占、貞、外。

2.兆:古文是占卜時燒灼龜甲出現的裂紋。篆書整齊化或另外卜兆之義。本指卜兆,泛指征兆、預兆。

3.示:古人祭祀的祭臺形象。

4.帝:甲文像結扎柴草一束的形狀,中間小兩頭大(像篝火晚會堆的柴火),燃燒以祭祀天神。金文在上加一橫代天,祭祀溝通天地。篆書沿襲并整齊化,隸變后楷書作廢。

5.且:商周時且、祖通用。甲文是墓碑或牌位的形象。有學者認為從土形轉化而來,由崇拜自然神進而崇敬祖先。

6.鬼:人戴面具的形象。甲文上為面具,下為人形。金文中有的加示字旁,表示祭祀的對象。后來加厶字,表示私,不敢公開見人、鬼鬼祟祟。面具之形后來演變為由、甲、田、卑上等形,構字戴、異、鬼、卑、畏等字。

7.亞:先王墓室四墓道形象,祖先死后仍生活的亞世界。一說為原始社會圖騰時代一種十字形的環石俯視圖,豎立在部落里表示各自的生產方式與特點,亞字象征東南西北,十字形的橫直線條,給人平衡穩定之感。

8.寧:甲金篆書祖先中寧字形墓道象形,僅次于亞規格,部族墓制。也解為貯的本字,隸變后分別寫做寧與貯。今寧做了寧的簡化字,作偏旁時簡化為貯。參見貯。


十八、跟“樂器”相關

今、南、庚、更、殼、業、聲、樂、琴、龠(yuè)、于、壴(zhù)、和

1.今:甲金篆隸變化不大,都是口向下,中間有鈕和舌的鈴鐺形狀。用鈴響表示現在、此時此刻。

2.南:古代南方的一種打擊樂器,故稱南。甲金篆形似,上為吊掛樂器的繩索,下邊是樂器,陶制筒形。隸書上部變成十字,失去原形。還有人解讀為中為巿,即草木繁茂的樣子,表示南方草木生長好。作聲旁如楠、喃。

3.庚:字形中的田是鼓身,中間一豎是可用手拿的手柄。兩邊的短豎像細繩,上面則是鼓上的飾物。這是一種手搖轉動發聲的樂器。就像我們小時候玩的撥浪鼓。唐像一個供奉在神壇上的鼓。康是搖動時發出的聲音,如鼓與彭。作聲旁時構賡(gēng)字。

4.更:在甲骨文中是上今下攴,是形聲兼會義字。更表示時間就是今音,打今,半夜三今(現在普通話讀jīn,是變化)。作程度副詞表示更加時讀“gèng”,表示更換、更替時讀庚一聲。

5.殼:懸掛著的青銅鐘,用以敲打的部分,即外殼。

6.業:《說文》解為大版,也就是古代樂器架子橫木上的大版,類似我們今天的三角形支架、掛鉤等物,形如鋸齒,用來懸掛編鐘、鼓磐等樂器。后引申書籍的夾板,再引申學習內容及職業等。金文上邊的短豎形如鋸齒,下邊是有紋飾的架子形狀。

7.聲:甲文左上的為樂器磐,右為手執棒槌敲磐狀,中為代表耳朵及聲音的形狀。本義指敲磐樂發出的聲音。

8.樂:此有兩解。一說樂與藥同源。下為木,上面為結的果子,可作藥用。吃了藥病好了自然快樂。為了區別兩字,藥上面加了草字頭。另一說則指樂器。兩邊是兩束絲形,表示弦,下邊為木表示木質弦樂。后面上邊中間加一白字,表示用指甲彈撥琴弦。

9.琴:甲文像手執琴跋子等物彈奏的一種弦樂器。金文則是左右有五弦的琴架,下為聲符金。篆下是變形的琴架,上面是擱置琴弦的琴碼。另有琵琶等。

10.龠:龠為我國最早的吹奏樂器。金文上為倒過來的口字形,表示往下吹。此樂器為竹管編扎而成,上端有吹口,后發展為排簫。篆增加了吹口與竹管。

11.于:表示發吁聲時鼓起之肚,省后表示吁出的長氣。

12.壴:鼓的形象。今只作偏旁。構字如尌、喜、彭等。

13.和:表示吹奏用“排笛”,發出諧調共振的樂音,即和諧。


十九、跟“文化”相關

爻(yáo)、乙、丙、卯、一、六、七、八、九、十、廿(niàn)、卅(sà)、百、千、萬、聿(yù)、冊

1.爻:古今字形相近。為重疊相交之形,因重復而表示仿效,也是構成易卦的長短橫畫,故有表示知識文化之義。教學均有此字符。

2.乙:繩索,構字如亂、軋、札、穵等。另外憶、億等字,則是以乙代替意,是簡化字。

3.丙:鉆木取火用的木片,故與火有關,丙丁遭大旱。或說是石上有洞的形狀,用以安裝手柄,是柄字的原字。

4.卯:兩物銜接時孔、洞的形象,中間插入鉚釘,使聯結更緊密。

5.一:一是原始記數符號和算籌(用竹木做的小棍),字形都是一橫畫。一字疊加可組成二、三、四(篆書改為四)等字。大寫壹是壺的變體(參見飲食章壺字)。

6.六:六原為草廬的形象,后借用為數字。草廬的廬則是另造的形聲字。

7.七:七原表示切,借用為數字七,加刀表示切割。

8.八:一刀兩斷,左右分開。切為動作,分為結果。切原為七,分原為八。故八的大寫捌就有用手別開之義。

9.九:九是手臂扭曲的形象。

10.十:一是一根算籌橫放,十是一根算籌豎放。后在豎上加點,經歷了從無到有,從點到橫,從短到長的演變。與壬生中橫一樣。

11.廿:廿為二十,是兩根算籌豎放。演變中將下部連在一起,并演變出上部的橫。

12.卅:卅為三十,構字與廿相同。

13.百:百是一白合文。在古文字中還有二白、三白合文。

14.千:側面站立的人,腿上加一指示符號。有人會意為人腿上毫毛多,多達上千。

15.萬:繁體萬字是一種可怕的蝎子類的節肢動物,后曾寫做蠆(chài)。甲骨文強調了它身上的斑紋、鉗肢、毒鉤等特征。這種蟲繁殖力驚人,轉眼間便會發展到萬子千孫。先民以此動物作為數字萬。金文在尾部加手,后演變為小篆萬字,金文也有簡化字萬。

16.聿:筆的初文。甲金都像以手執筆寫字狀。因為毛筆大多以竹子做筆桿,故加竹頭為筆。

17.冊:紙張未產生前,古人寫字主要是用竹木簡牘,再串編成冊。甲文冊字正是一繩串聯的根根簡牘。隸楷也有此痕跡。又因柵欄的制作與編簡冊相同,故冊也是柵的初文。


二十、跟“政治”相關

囗(guó)/國、邑、王、皇、辛、幸、丸(執)、亢、央、冘(沈)、方

1.囗(國):囗表示國家的邊界、領土范圍。甲文國、或是同一字,像以武器“戈”守衛封地“囗”的形狀。金文或加“一”表示地,或在口旁加指事線,表示城圍。篆隸楷同形。外圍表示疆域,中間戈表示武器,一口表示人口。表明國要有人口,要有疆界,還要有武器保衛。

2.邑:邑上部為口,表示城,下為人。會意城邑。構字時隸楷變形為右阝,表義與國名、城市、區域或地名有關。

3.王:王甲文是一把象征奴隸主無上權力的大斧形狀。誰擁有這殺戮兵器就可稱王稱霸。文字演變過程中線條化。

4.皇:皇金文上邊是皇冠形(也是日光四射形狀,皇冠造型即喻示太陽),下邊是表示王權的斧鉞形。篆書將上邊的皇冠誤作為自。另加火表示光芒,成煌字。隸書源于金文,上簡省為白字(白也可表示日光),更近本義。

5.辛:甲文為一種上大下小,用于刺字等的刑刀形象,后又作十天干之一。本義在辟、宰等字中可見。

6.幸:甲文是古代一種刑具的形狀,相當于現在的銬,將被拘人的兩腕夾在中間,兩端用繩扎緊。金文篆隸稍有變形。因為被銬是不幸的事,所以有警示作用。幸還有一個來源,即大羊組合,作單字即此義。

7.丸(執):丸是人雙手被銬住的形象。執與報、摯同源。甲文是一個屈膝在地、手被刑具(幸)銬上的人形。金文篆隸人與幸分離,但人的雙手加了指示符,表示手部被銬住,同事表示用手拿刑具,有了握、持、拿之義。

8.亢:亢甲金文是人兩腿之間戴桎之形,腳上有桎,兩腿只能挺直行走,挺直則高,故引申為高。篆書變形,《說文》解讀為大字省略,象人頸脈。解其義為頸項,又指咽喉。應是頏字之義。

9.央:工左右旋轉90度,表示古代給人戴枷或鎖頸的一種刑具。人頸戴枷有央、方、冘三字。央是殃的本字。字形一直變化不大,像一人(大)頸上有刑具,故用來指中央之義,另加一個歹(表示死亡或殘骨)表示殘害之義。

10.冘(沈):冘現在只作偏旁。構字如沈,與沉同源。古代祭祀水神,將牛羊甚至是人沉入水中當祭品。金文被沉物象帶枷的人形,即冘字。篆書確定為從水冘聲的形聲字。隸書變形成今文。沈字在隸變后也寫作沉,在沉沒、沉重一義上與沈相同,后逐漸分離。

11.方:《說文》即解為并船也篆書像人行走甩動雙臂的形象。奔走兩字上部與方相同。隸書將甩動的雙臂變成一橫。


——摘錄自《讀字》:謝飛東、聶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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