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山,經幡,白云,牛羊,藍天,寺廟···
這就是廣袤的若爾蓋草原。
李微漪怎么也沒有想到,她會在這里續寫一段人狼情緣。
2010年,李微漪去若爾蓋草原寫生。牧民給她講了個事:一頭公狼在野外被人打死了,母狼到處去找公狼。后來,母狼就吃下了牧民用來毒狐貍的毒肉,這種毒肉的氣味很大,連狗都不會上當,然而這只母狼吃下了毒肉,她自殺了——狼是能夠殉情的動物。
父親死了,母親自殺了。
剛剛出生的兄弟姐妹也一個個死了。
只有這只奄奄一息的小狼,還保有一定的體溫。
經過幾番奔波,微漪終于找到了這只僅僅剩下最后一口氣的小狼。
從此,微漪和小狼相依為命,她記錄著這個海綿寶寶的每一個舉動。
微漪給小狼取了一個童話般的名字—“Green”,因為小狼的眼睛是綠色的,在夜晚的月色中,他炯炯有神的眼睛發出一道耀眼的綠光。
格林開始了城市生活。
他總是好奇外面的世界,又對這個陌生的世界感到恐懼。
微漪家有一只博美犬“狐貍”,對于這只新來的得寵的“狗”,“狐貍”有著天然的嫉妒心。
它暗地里使壞,叼著辣椒丟在的牛奶碗里,辣得格林滿地打滾。
它把格林帶到有螞蜂窗子旁邊,讓螞蜂把他蜇得半個臉都臉都腫得像個球。
它們就像一堆歡喜冤家,在微漪的家中爭風吃醋。
格林身上有一股不可抗拒的魔力,那就是生長的力量。
格林開始長大了。
他已經滿月了,他開始長的很快,一星期前還可憐巴巴的柔軟的耳朵,沒過幾天,就開始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花瓣一樣開始撐開了。
這是格林的第一次初嗥。
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氣,埋頭吐出一個聲音,隨著聲音緩緩地拉長,他的頭漸漸抬起來,直到濕漉漉的小逼尖指向陰云密布的天空,嗥聲突然開始發顫,為單調柔緩的長音平添了幾分的波折,而后歌聲開始轉緩,以沙啞的幽怨結束。
格林,你盡情的呼喚吧,這才是你們狼族的語言。
如果這聲音能夠直達天界,告訴你的爸爸媽媽,你還活著。
在這個偌大的城市,養一只狼實在不是一件安全的事情。
望著這只羽翼漸漸豐滿的小狼,微漪夫婦想給格林一個安穩的家。
于是,他們去成都動物園,想把格林寄養在這里。
但是,他們在動物園中看到的卻是這一幕。
狼園中,一只孤獨的老狼,一刻不停地在跑著圈子。厚重的玻璃上面全是他的抓痕,老狼每一次都無望的撲向籠子,都想沖破這只囚籠自己的牢獄。
狼身可囚,但狼心難困!
死亡對狼而言并不可怕,但在圈養中死去卻是哀莫大于心死。
這對年輕的夫婦最終放棄了這個想法。
他們再次爬上了海拔4000多米的若爾蓋草原,開啟了一場千里送狼的旅途。
這里是美麗的若爾蓋草原。
朝霞給遠處寶藍石的河水和灰白的河灘又涂上了一層金色,對岸紫色的河灘又涂上了一層金色,河灘上白霧裊裊,深褐色的蒼鷹翱翔在蔚藍的天際。落日像赤狐一樣悄悄爬過山頭,天邊的云影斂盡了最后一抹紅暈,光與影交織在一起。萬峰輕撫河灣,弄碎薄云與莎草在水中搖曳的身姿。
月升日落,風止云收,花草香中傳播著空氣中特有的香味,無邊的牧草在月光下變成了淡藍色,月色中的河流在荒原上恰似銀鉤鐵畫、蜿蜒揮灑···
這是格林第一次到達草原,格林精神一振,一下子從車窗中翻到了草原上。
他好像聽到了草原的呼吸和脈搏,一股原始的沖動瞬間延展到他的每一個神經。
他就像一發炮彈向著他目所能及的方向射了出去!
狼毛飛揚,狼血沸騰,一雙狼眼像朝霞一樣燃燒···
誰不曾夢想到天的盡頭走一遭?
誰不想漫步草原,馳騁于磅礴的高山,湛藍的天空,潔白的雪山···
狼是高貴的囚徒——他善良、勇敢、強悍、仗義、有一顆充滿野性向往與孤傲不知屈服的心。
這是狼的本色和野性!
但是,我們不得不承認,這里是蠻荒之地。在這里,追逐和被追逐,捕獵與被捕獵,一切都是那樣的盲目而無序,在這里,暴力與混亂是唯一的生存法則。
人養大的狼還能保持他的野性嗎?
格林能夠在草原上獨自生存嗎?
在追逐靈魂的路上,從來沒有一番風順的故事。
格林第一次和狼一起離開的時,幾天之后,格林拖著孱弱的身體又來到了微漪的面前。
狼群,這一次并沒有接納他,格林的肩胛皮開肉綻,左腿被咬穿,格林的眼神悲哀而惆悵。
回家的路看來還很長···
格林,人和狼終究不是一類,你終究要回到狼群中去。
既然是狼,就不該幻想正常的公平秩序,在狼的世界中,只有弱肉強食。
山上沒有圍欄,山頂一處莊嚴的經幡,昭示著這里是藏族人心目中的神山,這里是給狼留下的唯一一塊凈土。
入夜,格林長久以來對月高歌終于有了回應;遠方的山梁上突然傳來一聲嗥叫,空靈、悅耳,穿過無數的朦朧與悠遠,這聲音飄蕩在山谷中。格林終于找到了同伴的聲音,他的聲音更加高亢纏綿,充滿了無盡的向往與喜悅,仿佛這珍貴的回答為他的生命注入了新的希望。
日落,大地漸漸被黑暗籠罩。
這一次,格林又一次聽到了蒼狼祭月,格林的聲音純正圓潤,再沒有膽怯的顫音。
他閉上眼睛,忘情的呼喚著,狼族的聲音講述著他的寂寞、孤單與凄涼的身世,這流淌在他血液中的狼嗥比他度過的歲月和空氣還要古老。
有一位哲學家說;“我們走的太快了,是該停下來等等自己的靈魂了。”
這是對生命最初的審視。
什么時候人們開手機行色匆匆,忙到不再去理解與思索,忙到不在有意愿去感受身邊的點滴真情···
在這個唯物質和金錢為圭臬的現代社會,人們開始麻木,開始懷疑,人們一貫所用的手法就是欺騙和利用,有了隔閡與交換,甚至感情與生命都不能在交換中幸免。
但是,李微漪與格林情同母子。
微漪生病時,格林會拿自己的食物探望媽媽;
微漪腳崴了,格林會翻過山頭,牽來一匹馬;
母子分別時,格林在山上三去三回,不忍離開媽媽。
狼嗥盡管痛苦,確實真情流露。
這是一份來自人類之外的愛,這種愛不受一絲的雜質與污染,他就像露珠一樣細膩透明,像草原一樣博大。
也許人比狼高等,但是狼比人高貴。
格林已經九個大了,他已經是一只快成年的狼了,是的,他該走了。
終于,格林從深深的雪中拔出一只前肢,邁開了離開人類的第一步···
“有什么比活命重要”?
“自由”。
與其失去本性舒舒服服地在城市中度過一生,不如去追求自由的生命。這樣即使生命短暫也不算虛度。對自由的渴望,對生命的執著,讓格林向往這片屬于自己的草原。
外面的世界的確很危險,但是,對于任何物種和生靈,自由勝過一切!
沒有什么能過阻擋,你對自由的向往。
格林,走吧,別回頭!
草原是你的靈魂,終有一天,你會回來的。